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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志》里的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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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字
2017-4-18 10:51:51
第一次发帖如有问题多多指正

英雄志是我心中的经典虽然一直没有结局。

管中窥豹之文,如有纰漏,望指正。

武英帝:朱炎,隆庆之子。曾御驾亲征也先,因王英奸佞弄权,大败。后被秦霸先藏于神机洞。京城内泯王朱谨登基,武英帝遂被藏匿在神机洞中二十年之久。二十年间,景泰帝最忠心的臣子江充三次来到神机洞试图寻找朱炎,消除这个心腹大患,均半途而废。后被宁不凡救出神机洞,带到少林寺交给天绝,杨肃观杀死天绝后,将其藏入一箱内,拖张贩子之手,运到伍定远府上,扮成园丁,伺机复辟。复辟之后,即为正统帝。
评:从他在卧室里的一人分饰皇上,王公公两角可见,朱炎先令伍定远不得已背负刽子手的骂名,肩负起屠杀百姓的骂名。后自言自语之中,他已大致猜到,伍定远并非对他真心忠心;皇太后当年在他大败也先之际,在他背后更是狠狠地捅了一刀;宁不凡救自己并非功在国家,而是和琼贵妃有“奸情“;秦霸先也并非一心为他着想,否则当年就大张旗鼓迎他回京。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杨肃观眼里不过是客栈的一名过客,因而一直借助怒苍山来掣肘杨肃观。这是一只看似行将就木,而心如明镜的老狐狸。从文末中,他一连串的动作,譬如,“淡淡地道“、“啪的一声”、“笑了笑”、”低声道“,隐然透露出,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正统帝要让他们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傀儡。

景泰帝:朱谨,隆庆之子。曾为泯王,后借武英帝大败也先一去不复返之天时,身处京城坐拥龙脉之地利,江充和皇太后大力扶持的人和,顺利登基,号景泰帝。为人好大喜功,虽其心可嘉,望成一代明君,流芳百世,却因纵乱奸臣,致使民怨不断。二十年后,陡闻其兄朱炎尚在人世,坐立难安,自乱阵脚,猜忌三大势力,自断手足,众叛亲离之下,终被朱炎一举复辟,在被幽禁的生活中凄惨死去。
评:景泰帝给人的印象一向是温文儒雅,且颇有才气的。与卢云颇有渊源,曾出上联:“大雨淋漓,洗净大街迎学士。”卢云七步成诗,对曰:”天雷霹雳,打开天眼看文章。“主角卢云出得水瀑后,得知他已不在人世,也为之落泪。然而,在国家的治理上,他虽尽心竭力,却事半功倍,导致国力日益衰弱,不得不靠女儿的和亲来换取和平;在皇权的处理上,二十年的皇帝生活,他又过得胆战心惊,他日日夜夜都担忧,他的皇兄哪一天会突然回来,要回这个宝座;在最后的皇权争夺上,他终于在朱炎的一张“还我河山”纸片下崩溃,自己将景泰王朝一步步地推向深渊。

潜龙:朱阳,隆庆之私生子。只因其父隆庆帝丑恶如猪,其母柔顺似羊,遂取名朱阳。父亲和爷爷在一场大火中死去,母亲也溺水而亡,他成为了皇室的遗忘者。后与秦霸先在地道相遇,自号朱阳。后跟随秦霸先数年,号“潜龙”,绝顶聪明,心机手段皆为一流,且心狠手辣。后秦霸先亡,朱阳被天绝僧擒。后来朱阳下山,与于氏发生关系,于氏被迫嫁与杨邢光,朱阳与杨邢光订下魔鬼条约,摇身一变成为杨远,将杨邢光幽禁于井底,终为一具骷髅。之后朱阳一心筹划自己夺取皇位的庞大计划,将杨肃观送入少林寺,以作棋子。令杨肃观偷取景泰十四年奏章,令杨肃观刺杀刘敬,以断朱炎复辟之路。自以为万无一失的他,自封为大赢家,在少林寺里坐山观虎斗之际,自以为大获全胜,却发现玉玺不见踪影。后杨肃观拿到玉玺,复辟成功,将其囚禁于杨家后院井底。
评:朱阳的情节总能给人阴恻恻的感觉。聪明绝顶的他,不服从于任何人,就算以秦霸先的纯阳功和天山武学,在他眼中都只是家家酒而已。他既然被这个世界所遗忘,他就一定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天下!为了皇位,他无所不用其极,杨邢光,杨肃观,天绝,宁不凡,秦霸先,秦仲海,江充,刘敬……在他眼中都只是他走向王位的棋子。世事难料,最后反将他一军的竟然是他的儿子,杨肃观。依我之见,当初把他送到少林寺时,他应该不知道杨肃观是他的亲生儿子。毕竟虎毒不食子。后来他应该知道杨肃观是自己的儿子了,当杨肃观对着井底大吼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时候,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横亘在父子之间的心酸,亲情在权利面前,有时也会不堪一击。根据胡正堂对“皇袍鬼”的描述,潜龙朱阳应该还有他的最后一步棋,是否真是义勇人呢?

唐士谦:武英时期,进士及第,在朝为官,御驾亲征后,因为秦霸先辩护,受刺配之罪。后跟随秦霸先入怒苍山,号称”凤羽“,与潜龙同为怒苍左右军师。怒苍山被围剿后,唐士谦上了九华山,因为其人天赋异禀,武功一日千里,继承九华掌门衣钵,执掌九华山,号”青衣秀士“。二十年间,青衣秀士练成绝世剑法,亦身怀天下第一的轻功,九华山也因此名声大振,跻身于八大掌门之列(八大掌门:少林,武当,华山,昆仑,九华,峨眉,崆峒,点苍)。后秦仲海重建怒苍,青衣秀士为四大家族所迫,意欲将其押解入京。关键时刻秦仲海和杨肃观现身相助,唐士谦重回怒苍山。后怒苍朝廷十年大战,唐士谦成为总军师,山寨中地位可谓仅次于秦仲海。
评:唐士谦的一生都是如此的无奈而又富有戏剧性。武英时代的他,只是个忠言直谏的文官,却落得刺配他乡的下场,脸上也被刻字,永世都被百姓视为异类。后来怒苍覆灭,唐士谦无奈之下,戴上面具,投上九华山。二十年的时间里,他是快乐而知足的。他种下奇花异草,造福百姓,他收下两个孤儿,一名艳婷,一名娟儿,视同己出。与世无争的生活,没有血腥和勾心斗角的生活,让他已经淡忘曾经的怒苍。直到怒苍战火重燃,他都不曾想过回到过去。现实终究打破了他身处的宁静,所谓的正派终究没有落下他这个“反贼“。而祝家庄之战,在通天塔面前,一向温文儒雅,波澜不惊的他,竟也流下两行清泪。他宁愿以性命换取艳婷的自由,只为遵守当年入山时的诺言,否则以他绝世轻功,想要一走了之,轻松至极。而”正道中人“却咄咄逼人,终逼得唐士谦重回怒苍。重回怒苍,一切都没有了,平静安宁的生活渐渐染上了鲜血。娟儿怔怔地说,他不是我师父。这对于唐士谦来说,无异于锥心之痛。娟儿和艳婷,师父对不起你们。你们的师叔惨死,师父害怕身份败露,不敢报仇。重回怒苍,师父未能报答上届掌门的恩情,反而让门派陷入艰难之境。师父再也不能陪在你们身边,你们好好照顾自己,要让九华一脉延绵下去。可知道,十年弹指一挥,**日夜夜为怒苍和朝廷的大战出力,心里面最怀念的,却是我们共处的那些九华岁月?

石刚:秦霸先旧时部下,后跟随秦霸先入伍怒苍山,号称”气冲塞北“,五虎上将之一,使得十二尺长的马刀,更有成名武器”子母双月刀",绝技“伏兵杀”,“天雷落”。为人耿介忠心,果敢自傲。后秦霸先败亡,石刚流落异国他乡,成为也先七代煞金,深蒙也先恩泽。后四王子造反,以也先为人质威胁石刚。石刚被迫追杀秦仲海,无意中发现秦仲海竟是秦霸先之子。后秦仲海反上怒苍山去,石刚率三万番兵投靠少主,成为秦仲海手下第一批劲旅。少林寺第二战,石刚大战灵智,吐血落败。其后数十年,与陆孤瞻并称“双雄”,威震中原。
评:其名如人,铁骨铮铮的石刚让英雄志多了许多的刚猛之气。生平大小数千次的生死较量,刀口舔血的生活,一路走来,成就了石刚无与伦比的实战经验,他深谙兵不厌诈之理,若非卢云提醒灵智,恐怕这位少林方丈已然成为石刚的刀下鬼了。心狠并非无情,若是无情,他又何必以生命血肉之躯与灵智死磕,只为了少主秦仲海不涉险?嫉恶如仇,士为知己者死,他的人生逻辑简单而感人。
陆孤瞻:秦霸先旧时部下,后跟随秦霸先入伍怒苍山,号称“江东帆影”,五虎上将之一,使得一截出神入化的马鞭。出场时扮成乞丐,以“饮食欠泉,白水岂能度日?”一联难倒裴邺和顾嗣源,不料此联竟被书童身份的卢云对出,对曰:“磨石麻粉,分米庶可充饥。”遂因此与卢云结识,传授他”无双连拳“。在除夕夜的神鬼亭救下郝震湘,也见到了天地突变。后来在方子敬的信函邀请下,帮石刚夺回子母双月刀,带领整个太湖双龙寨兵马投奔怒苍。为人秉承仁心,文武双全,在怒苍朝廷的十年大战中,从不赶尽杀绝。被称为“春秋君子将”,或有心胸狭隘者,讥之”裹脚娘子军“。

郝震湘:号称“蛇鹤双行”,前枪棒总教头,先因姓名被安道京所救,宁背负骂名,也忠心跟随安道京。后在神鬼亭被胡媚儿和安道京所害,幸得陆孤瞻相救,死里逃生。后于少林第一战中,凭借锁龙神技,对抗修罗神功,力挫灵定,拔得头筹。此后十年大战中,为“三雄”之一。
评:郝震湘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如果说卢云让我向往,陆孤瞻让我敬佩,郝震湘就是让我感动的那个人物。刚出场时的郝震湘就给人以莫名的好感,为人内敛,才不外露,而他颇似于林冲的遭遇也让我对这个人物愈发的喜爱。他的心理的交错复杂也让我更能体会到一个有血有肉的好男儿。投靠于安道京,一方面,他为外人唾弃为走狗,忠义之心深受煎熬。另一方面,他受安道京救命大恩,恩怨分明,仍为其办事尽心尽力,也心怀希冀渴望某天能够时来运转,为国效力。在神鬼亭的遭遇,被安道京暗算,胡媚儿威胁。一方面,他宁可站着死,不可坐着生,就算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也不折分毫。另一方面,为了妻子儿女的安危,他就算心里淌着血,就算被人随意糟践,也甘于牺牲。而之后被陆孤瞻所救的场面,郝震湘大叫吐血而晕死在地。一方面,自幼接受正统教育的他,一心只愿为国效力,青史留名。另一方面,国家腐朽,奸佞当道,报国无门,反遭陷害,他竟然已经到了不得不当土匪的地步。现实和理想的一道道鸿沟,让他无法跨越。他就好像林冲一样,一步步被逼上梁山。而一旦被“逼上梁山”,与朝廷为敌,最终他也会和林冲一样,成为最坚定的反抗者。因为曾经受过的苦太多,因为知道朝廷已经不可救药,因为家庭全部系于己身,因为他深知恩情永不可忘,所以他反抗得更加彻底。因为他的内心纠结得太多,所以显得更加的真实而让人佩服。

韩毅:少时曾官拜应州指挥使。后跟随秦霸先反上怒苍,号”西凉小吕布“,与”红粉麒麟“言二娘结为伉俪,使得一手方天画戟。受招安事败后,在神鬼亭中被打伤后,失去记忆。后被收纳在九华山中,青衣秀士门下,常与张之越,艳婷,娟儿一道,与娟儿已然日久生情。后来秦仲海重振怒苍,为迎接五虎归位,韩毅脑后银针被怒苍众人取出,二十年前的记忆重现,而这二十年间的事情却全然忘却,由此毫不认识娟儿。归山后,成为怒苍先锋大将。
评:阿傻不傻,嘻嘻哈哈,岁岁年年,永保安康。这段感情就像太师所言,只是那年的烟花太美。娟儿和阿傻纯真的感情再也回不去了,沧桑的岁月磨蚀之后,只剩下小吕布和释娟神尼了。韩毅是悲哀的,回到怒苍的十年中,他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爱的还是不是言二娘,他也看得出,言二娘心里还有另一个人的影子。每当触摸到那块小金锁时,他的心里就有一种暖意,他会忍不住地想把鼻涕抹到某一个人身上,好像,是叫娟儿姐姐吧!好熟悉的名字啊,娟儿姐姐,阿傻……!所以他才会在天字第一号大牢里,就算身受重伤,他总会紧紧攥着那块金锁,这是一种奇妙而让人感伤的思念。

李铁衫:一员老将,曾跟随秦霸先,成为”铁剑真天南”,绝招“夺命三式”,使得一口巨剑,臂力惊人。后怒苍山破,遂隐居于“铁剑山庄”。为救伍定远脱离卓凌昭之手,与灵音大师力战不敌,为卓凌昭所擒。在神机洞前,因伍定远以带路神机洞为筹码,终得卓凌昭释放。后秦仲海重建怒苍,李铁衫携全庄人共赴怒苍,成为怒苍三雄之一(另两位是韩毅,郝震湘)。
评:全书对李铁衫着笔不多,却仍看得出这是一个老而弥坚,豪气迸发的英雄。在开篇中,他仅仅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安危,就能够以身涉险,真乃义薄云天的真汉子。提到灵音和尚时,他却能淡淡略过,丝毫不计当年怒苍和少林的纠纷,可见其人不拘小节。他只是简单地忠于自己的主公,忠于少主,嫉恶如仇,勇冠三军。在襄阳城上,他那声嘶力竭的控诉,是如此地让人揪心,”乌丁冤!你狂!“这是何其悲愤的呐喊,这是多么惨烈的呼叫,他真想带伍定远一起去见卓凌昭,也许,在他看来,救下伍定远是这一生最大的败笔吧!可是,谁又能想到呢?伍定远也想不到,昔日的救命恩人,今日却有不共戴天之仇。人生当真是无常啊!

言二娘:在秦霸先当龙头老大的怒苍时期,嫁给“西凉小吕布”韩毅。后怒苍覆灭,带着残余小卒几人在外漂泊,伺机刺杀银川公主。后刺杀计划失败,与秦仲海相识,在怒苍山上秦仲海为其接骨,有肌肤之亲,此时的言二娘已经芳心暗许。许久之后巧遇瘸腿,琵琶骨断裂的秦仲海,决意相陪一生。在珠穆朗玛峰,陪同秦仲海爬山,秦仲海终获神功。秦仲海重建怒苍,发现痴呆的小吕布,忍痛送其归山,与二娘团聚。
评:顾倩兮如同画里走出的人,太过完美;艳婷虽则痴情,却因世事沧桑,变得阴沉泼辣;银川公主为国为民,坚强隐忍,只能高山仰止;娟儿活泼可爱,却又不解风情;胡媚儿虽想弃恶从善,刀子嘴豆腐心,却被人世压迫;琼芳精明干练,却是自命不凡。如果说英雄志里的女性角色如同荷花般千姿百态,各有所长,我最喜欢的却是言二娘。她只是一名平凡的女子,天下苍生离她很远,她只是专注于身边的一事一物。乱世纷争,以一己女儿之身,带着几个手下江湖奔波,她从未说过累。苦寻夫君二十年,她的心结终于在遇到秦仲海后解开,已经心有所属。又遇秦仲海之时,已是物是人非。她不离不弃,为之甘愿抛弃自己的事业,甘愿承受手下的埋怨。本以为两人患难见真情,终会成眷属。孰料孙晓硬生生将两者拆离,横空出现一个韩毅。此时的我,就如同常雪恨当时的心情,巴不得秦仲海不理会韩毅,回去和二娘共过鸳鸯般的日子。二娘的心从那一个小盒子开始,就已经迸裂了。“姐弟情深,永志勿忘。”秦仲海,你只要一句话,我就敢陪你一生,而你却用这句话来将我拱手送人么?旧日之夫已回枕边,今日所爱却成陌路。我多希望二娘和秦仲海能够在一起,我却知道,往事不可追。二娘,再也找不回心中所系之人了。

方子敬:少时打遍中原,巧遇武当秦霸先,两者年轻气少,互相较量,各有输赢。后秦霸先获真龙之体,再相遇之时,方子敬武功已远不及他。为与秦霸先一较高低,方子敬自断琵琶骨,求得绝世武功。与宁不凡曾比武,败于“仁剑震音扬”。与天绝僧有数次交手,伯仲之间。号“九州剑王”,列四大宗师之一。后来秦霸先满门被屠,方子敬救下秦霸先的小儿子,秦文远。因其子排行第二,身负血海深仇,方子敬为其重名为“秦仲海”,归隐山林,授其武艺。后秦仲海执意下山,方子敬放其下山后,云游四海。之后秦仲海遭遇大劫,方子敬令其攀珠穆朗峰,获得神功,帮他召集怒苍旧众,重建怒苍。卢云携正统之宝和如玉的孩子逃亡至怒苍,秦仲海意图凭借神功杀掉孩子,却被卢云以额挡之。方子敬带着卢云和孩子离开怒苍,留给秦仲海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我已经不同路了。”将卢云和孩子带到野郊后,方子敬离去。至二十三卷末再未出现。
评:如果说英雄志是一部描写英雄的小说,有这么一个人就不是用英雄二字可以诠释的,就是他,方子敬。他第一次出现时,给我造成一种画面上的震撼:一名高瘦的老者,须发全白(当然,书中的他是黑发),背负双手,傲然伫立在高峰的顶端,脚下是嶙峋的怪石。山风吹拂起他的布衫,圆月散发出清冽的光芒,笼罩他身,如同雾气弥漫。忽然,他纵声清啸,山林震动,鸟雀惊起,走兽奔走,地上残叶卷起,满山陷入惊乱。当然,看多了武侠小说的人都会想象出这种画面。整本英雄志,讲述的故事,人人皆有所牵,人人皆被掣肘,整本书的基调是悲剧性的。而方子敬则似乎是脱离于整本书的存在,他让看书看的抑郁的我们,看到秦仲海下狱,看到卢云掉进水瀑,看到顾嗣源为正道而死的我们,总会在心中有那么一丝慰藉。不管世道如何沧桑,总有这么一个人,他没有妻子,无牵无挂,不爱钱,不爱权,无所畏惧,人们在笼中缠斗,争夺霸主之位。他却只身脱离大笼,逍遥自在。他的人生信条只有一个,以武犯禁,遵循心中所想,虽千万人吾往矣!然而,你如果认为,逃离世事的方子敬过得很快活,那就错了。他过得很郁闷,他的心里面一直想到人民,然而濯缨濯足,皆由他人。他只为义气,一直帮助秦霸先,孰料秦霸先心中早有计划,竟然接受招安。他视秦仲海为亲生,为其奔走,费尽苦心,孰料秦仲海最后会对小孩砍下那一刀,他们已经不同道了。到这一步,他才发现,这个世间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牵挂的了。他不懂得那么多的复辟阴谋,不懂得那么多的皇位之争,他只遵循内心。他只是对世人太失望了,他也明白,就算他有绝世武功,也无法解救世人。到最后,他看到了最后的圣光:卢云。他知道,卢云将会替他完成他未竟的夙愿。所以,他只能抛下卢云。因为那是卢云一个人的道路,也是方子敬理想的道路。也只有卢云独自走下去,才能成为人间的圣光。十年之后,圣光回来了,不知道届时,以武犯禁,天地之间唯我独醒的方子敬,这位被吴安正称为“地狱阎罗王”的爱吃臭芋头喝臭药酒的大叔,是否会回来打一瓶酱油呢?

秦仲海:秦霸先之子,少时得名秦文远。秦霸先被陷害,秦家满门抄斩,危急之际,受方子敬所救,遁隐山林,抚养其长大。长大成人后,秦仲海执意下山,为国效力,投于柳昂天门下,凭借他火贪一刀的功夫和大将之才,成为柳门虎将,和杨肃观被称为“文杨武秦”。后在酒店巧遇卢云,视为知己,有相逢恨晚之感。将卢云收入麾下做一名参谋,共保银川公主赴西域和亲。经历了帖木儿汗国的内乱,与“煞金”石刚的相斗后,终于圆满完成护驾任务,班师回朝。此时他的身世已经渐渐浮出水面。经刘敬举荐,他被调入皇宫,为四品带刀虎林军统领。刘敬意图叛变迎接武英归朝,一度策反秦仲海。秦仲海也逐渐知道身世真相,不慎将刘敬叛变之事透露给杨肃观。刘敬事败后逃逸,与秦仲海在郊外相遇。刘敬被杨肃观刺杀,临死前恳求秦仲海带走秦家后院的人(武英帝)。宁不凡先行一步带走武英帝,送到少林。秦仲海不仅未能寻到武英帝,却在秦家后院被江充人马所擒。在牢中被砍断左腿,齐膝而断,琵琶骨也被洞穿,已成废人,期间七夫人如玉探监,为他留下火种。赴刑场当日,被卢云偷梁换柱,救了下来。醒后发现惨烈现状,不愿连累卢云,独自离去。后漂泊江湖,九死一生,无巧不成书,为救一民家女子不受凌辱,堪堪被一个地头蛇杀死之际,得言二娘相救,两人暗生情窦。后得止观和尚指引,言二娘带领一干部下陪他同去西藏治病,两人患难见真情。经方子敬相激,他凭借毅力爬上珠穆朗玛峰,却发现空空如也。心生无穷怒焰,跳崖自尽之时,任督二脉、奇经八脉瞬间打通,终成绝代高手。之后得师父相助,重建怒苍。为迎接小吕布归山,无奈断绝与言二娘之情。卢云逃离至怒苍,带着正统之宝和一个孩子。全山之人,只有他知道那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其他人皆以为孩子是柳昂天和如玉的孩子。他为了全山人的性命,只好割舍亲情,砍下那一刀,却被卢云舍身挡之。师父方子敬与自己断绝关系,带领卢云和孩子离山。他没能对师父砍下那一刀,千钧一发之际,咬牙下跪投降,满山尽悬日月旗。后来怒苍得以保全,同朝廷大战十年,他一直是正道人闻风丧胆的那柄刀。十年后,他似乎累了,卸下担子,潜入京城,想要见如玉一面,却巧遇杨神秀,自己的儿子。八王世子选举当天,他潜入广场,扮作一个唱名的侍卫。柳门四少,十年后再聚一堂,将会有什么风云突变?
评:秦仲海,二两一的命,世间最轻最贱的命,似乎生来浑身就充满了悲剧的气息。大部分读者都表示,很喜欢十年前的秦仲海。当时的秦仲海,正义,幽默,耿直,豪爽,不拘小节,对朋友肝胆相照。幽默中不失严谨,耿直中有些小滑头,豪爽中粗中有细。这些优点,让如此一个贼机灵的大汉,生龙活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当我们被书中卢云的悲惨遭遇,伍定远的亡命天涯所慨叹时,秦仲海总是能给我们几许欢乐。局势陡变,秦仲海从虎虎生威的四品统领,变成了沦落街头的残废,还终身不能手上用力,遑论恢复武功了。我当时已经预料到,秦仲海必将会站在顶峰,这当然是剧情必须的发展道路。当然,在第一次看书途中,许多人都会和我一样,对他在船上被欺辱,在路边被殴打,攀登珠峰时的艰难,感到心痛。我们一直企盼,快点让他重新变得厉害起来啊!不要一次一次地虐心了好么,作者?我们陪同秦仲海挺过了珠峰,大概都以为以前那个满面胡须的黄痞子回来了,而且他还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安身之所。平日和怒苍兄弟打打劫,种种庄稼,过以前陆爷在太湖双龙寨的逍遥日子,夜里和二娘共赴云雨,两人以后生一个孩子,就这样安乐一生,岂不美哉?然而,之后的秦仲海,抛弃了爱情,失去了师父,割舍了儿子,断绝了好友,他的脸上也很少展现笑容,他越来越像当年的秦霸先了。当他向钦差跪下的那一刹,东风吹醒英雄梦,明朝泪湿满头白。他此生从不跪人的信仰破灭了。灾星降地大地红,他在人们眼中已经变成了魔头。
实际上,秦仲海自己也更喜欢十年前的那个样子吧。命运多舛,他不得不选择一步步地那么做,他只是复辟的最大牺牲品。贴吧大多人都说,秦仲海的道就是杀,他不服,他恨,他代表了无理想主义者,代表毁灭。我持不同观点,他顶多就是个自由主义者,并非有皇帝在他头上就要反抗了。相比十年前,我更喜欢如今的秦仲海。要知道,他曾经是如此地钟爱这个世界,然而,苍天抛弃了他。他不是仙剑四的玄霄,他不会成魔,他是被迫的。当他知道秦霸先起义并不是为了报仇雪恨,他明白了,自己和母亲在为国为民的秦霸先心中,也可以当做一枚棋子,就算是忍痛割爱也在所不惜。当他刚成为怒苍的新主人时,他仍然是那个说出“右边肉肉是乌龟”的流氓。然而,他渐渐发现,身在其位,已经身不由己。他必须迎接小吕布归山,就算是椎心泣血。“姐弟情深,永志勿忘。”当我看见这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和旁边的那幅画,女人身上负着大猫,向山顶爬去,我忍不住就潸然泪下。也许这段悲剧的爱情也触动了我的感情经历吧,当时的我能够清楚细腻地感受到,秦仲海骗二娘同拜天地时,那一份强装的笑脸背后,隐藏了一颗多么支离破碎的心啊!然而我知道,他必须这样做。就像他对孩子砍出那一刀,正因为他知道那是他的儿子,他才能忍痛砍出那一刀,他并非无情无义,并非已成魔王。
正因为自己的责任太大,他没有理由用全山的兄弟换取自己孩子一人的性命。这等大义灭亲之举,方子敬不明白,卢云不明白,陆孤瞻不明白,他们把对性命一视同仁,不分轻重。石刚不明白,青衣秀士不明白,他们以为那一刀只是牺牲一个与秦仲海无关的人,来拯救几万人。只有秦仲海明白,一边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边是将身家性命寄托在自己身上的几万号人,他只能选择后者。正因如此,那个上了怒苍山的秦仲海,他并非是魔头。以前的他,只身一人,无牵无挂,万事随心,死了不过烂命一条。后来的他,身牵几万人性命,身负起义大任,他已经没有退路了。所有人把他当做大魔头,实际上,他一直很累,他不想杀人,他想过过以前的小日子,于是他跑了,留下一句“去你妈的狗杂碎,少说两句不嫌吵”。他的骨子里面,从他和杨神秀之间的插科打诨就可以看出,还是那个有着小痞子气息的搞笑的秦仲海。他是无辜的,饿鬼是天下大旱的责任,是不完善的佛国制度的责任,不是他促使的。他还想回去找他的旧情人如玉,他想要一家团聚,褪下怒苍头领的角色,他还是他。只是世道已如此,有传言说他将会是四少中死去的那个人,我知道很有可能,虽然我不希望如此。如果结局中,我能再看到,秦仲海与卢云共赴青楼嫖妓的场面,我会多么的开心,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灵智:自幼进入少林寺,悟性奇高,六岁开始习练易筋经。接任掌门后,虽然年岁在“四大金刚”中最小,然而武学造诣却属最高,直逼天绝神僧,有神功“人间香袖”。曾预测不就之后,将会有一个奸臣现世,届时改朝换代,天地变色,不料一语成谶。为了阻止杨肃观拥护武英帝复辟的计划,他在金水桥边用火枪暗杀杨肃观,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只有藉去后山采药的机会,离开少林寺,远遁西域,一去十年,改名“林先生”。后随公主回京,与义勇人交往频繁。
评:对灵智的第一次留下印象,就是他抚着伍定远的头,说出那句“三奇盖顶,四柱同命”的预言。武侠和玄幻小说,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都喜欢用一些命理之言来剧透,也是给读者一个玩味文字,预测结局的思维空间。诸如此类的,在英雄志书中多处皆有体现。譬如吴安正给当时的柳门四少把脉算命,可见未卜先知的能力,在小说中永远存在,当然这也是合理的夸张,毕竟无巧不成书。后来灵智预测朝廷将会涌现出一个奸臣,再现了他的高人之处。永定河畔,确实没料到是他开出的那一枪。后来局势急转直下,灵智消失十年后,蜕变成“林先生”,竟在汗国待了十年后,随公主回京。全书中的灵智,一直给人以彬彬君子的形象,但又确实高深莫测。当他还没有说出他的真实想法时,当全书还处于太监的状态时,我很难对他盖棺定论。“那麼,当故事没有完整时,陈得福就没有意义,他真的只是一个不知所云的小人物,一如灵智方丈开的那一枪,当故事没有完整时(杨绍奇与大哥的对话),灵智的那一枪当然无法撼动你。”这是孙晓的原话。前半段的灵智,他一直在极力挽回正统的复辟,让这个景泰朝稳定存在下去,当时我的想法是,他为天下苍生着想,所以极力拉拢伍定远,所以刺杀他的师弟杨肃观。后来灵智再现,已改名“林先生”,身上更是笼罩着神秘的光环。他和公主一起回京,却各有各的计划。书中后半段,林先生也是极力劝服卢云刺杀“大掌柜”杨肃观的其中一人。是为了毁灭制度不合理的佛国,给苍生一个交代?还是别有用心呢?毕竟灵智深不可测,他不是灵音那般简单的为国为民,如此慈悲。结局未出来之前,我相信灵智绝对是一个主导局势的X因素。

灵定:景泰年间的“四大金刚”之一,罗汉堂首座,七十二绝技中,精擅三分之一,可见其武功博而不杂,单论武功,当排在“四大金刚”第二,仅次于灵智。为人耿介,不善言说,天性颇为自傲,怀有江湖众人闻风丧胆的禁传神功“修罗神功”。在华山宁不凡退隐大典上,为了解救灵音师弟,为齐家八十四口人命讨一个说法,大战剑神卓凌昭。灵定凭借修罗神功,堪堪打败卓凌昭之际,卓凌昭使出剑芒神技,重伤灵定。灵定大败。秦仲海造反后,为迎接潜龙归山,约定与少林寺三战定胜负。灵定与郝震湘各自下场,演绎了一波三折,极为惨烈的少林首战。最后郝震湘使出“锁龙”神拳,终于一举击败身负“修罗神功”的灵定,灵定又受重伤。后来杨肃观复辟成功,将灵定和灵真拉拢己方势力。因灵智离去,灵定被举荐为新掌门,执掌少林。在十年后的万福楼中,灵定使出“修罗神功”,化身十尺巨汉,跟随镇国铁卫,轻松击败哲尔丹等人。不过秦仲海天降神兵,就算灵定有“修罗神功”,在秦仲海面前,被当成三岁小孩肆虐,灵定再次受伤。第二日,抹上厚厚的脂粉,掩盖脸上的伤势,他又成为人人景慕的少林方丈,到达红螺寺观礼。
评:灵定本就是个不善言辞,思维颇为简单的和尚。书中的他,悲剧得总带了些喜感。论武功,他的武功在江湖已算一流,却总是时运不济,要不是遇到名声赫赫的宗师如卓凌昭,要不是遇到太过低调却有真才实学的真正高手,如郝震湘,总之每次他总是使出传说中的“修罗神功”,却每每被打得灰头土脸。论口才,他天性木讷,非但不如杨肃观,灵智那般能言善辩,还没有灵真那一一番粗口来得让人爽快,一到无言以对,他只能双手并拢,苦念“阿弥陀佛”。我在此想到一个笑话:“大师,你为何总是念阿弥陀佛。”“难道我要像普通人那样,总是说‘呵呵’么,阿弥陀佛。”灵定跟随修罗王,也从一方面证明他虽有仁心,却很茫然。正统的复辟,他没办法改变,灵智的离去,他不知内情,他维护千年宝刹少林寺,维护着少林寺上下每一个人,听信杨肃观的言论,维护佛国的秩序。于是,他顺从了杨肃观的佛国,他为杨肃观办事,他在白日里是宝光金袍的圣僧,夜里却是人人畏惧的巨人。其实,他只是一个茫然而心怀仁慈的老和尚而已。关心杨肃观的身体,给杨肃观买甜糕,他的言语简单而亲切。如果说灵智是深不可测的湖水,灵定则是一望见底的小溪水吧。希望结局他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灵音:景泰年间的戒律院首座,四大金刚之一,以慈悲心肠闻名。为救伍定远逃离卓凌昭之手,和李铁衫抛弃旧怨,共同御敌,败于卓凌昭之手,和李铁衫都被卓凌昭软禁起来。后来在神机洞口,重获自由,回到少林寺,习得“底栗车”的禁传神功。后来怒苍东山再起,为了迎潜龙归山,前往少林要人。为了避免生灵涂炭,灵音一直着意劝说双方,却仍无济于事。后来景泰覆灭,正统复辟,灵智遁走西域。灵音也成为达摩院首座,享得盛名“慈悲金刚”。在正统十年,受托前往京城为胡正堂治病,却也无能为力。在一条胡同中,他巧遇刚出水瀑的卢云,却没能认出对方身份。后带领少林正道众人去寻捕秦仲海,无功而返。
评:第一章的灵音出场就技惊四座,在他瘦小的身躯中,蕴含着正义和慈悲的情怀,而他的性格也是如此的低调而平易近人,在四大金刚中当属最受读者喜爱的一位大师。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面对饥饿的虎和无辜的羊的时候,他做出的抉择。不救羊,羊儿如此可爱的生灵,我佛慈悲,岂能见死不救;救羊,违背自然法则,虎和她的子女,也饿得奄奄一息。让我震惊的是,他选择了舍身饲虎。他虽没想到,虎得了人的滋味,日后可能会伤害百姓,然而其心之诚,足可与传说中的割肉喂鹰相提并论了。古往今来,多少僧人日日夜夜苦念“阿弥陀佛”,意图参透佛法,解救苍生。然而,又有何人真敢舍己之命,成全众生?不过是说说而已。而灵音的一片赤诚,足以令俗世之人景仰了。灵定和灵音都为杨肃观的镇国铁卫办事,唯有灵音清者自清。他深知国家大势已定,自己就算粉身碎骨也全然不能撼动。他无法理解杨肃观的镇国铁卫所维护的制度,这也许也是他十年来不问世事,渐渐淡出人们眼线的一个原因吧。

灵真:少林四大金刚之一,一身的少林硬门绝技,身材肥胖。性格火爆,人如其名,不带半点虚假。景泰朝的灵真,因灵音师兄被擒,随灵定下山寻找灵音。第一次出场的他,除了那一身至刚至阳的少林硬功以外,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作为德高望重的“四大金刚”之一,他丝毫不掩饰粗口,对着卓凌昭一阵乱骂,颇有市井地痞流氓的风度。在少林寺执意下山和灵定,杨肃观远走西域,虽与灵智方丈形成争执,幸得灵定从中斡旋,终于获得首肯下山。后在华山宁不凡退隐大典上,他率先挑衅卓凌昭,一心除恶扬善。孰料卓凌昭神功大成,在眨眼间,灵真的裤子被卓凌昭以迅雷般的剑法全部卸去。性格火烈刚强的灵真意欲自杀,得众人相劝而不死。后得天绝所授禁传神功,习得“泥罗耶”。正统复辟,杨肃观掌控天下局势,更是将灵真收为镇国铁卫“七当家”。灵智在去少林后山采药时,灵真受杨肃观指使,暗中刺杀灵智未果,被灵智逃脱,远赴西域。此后的灵智身居两大身份,一是新四大金刚“真玄如识”之首,二是“镇国铁卫”七当家。
评:前半段的灵真,性格如同小孩般天真无邪,又嫉恶如仇,实打实的是一个莽和尚。正因为一望无底,他所崇尚的正义与邪恶,是如此的简单执着。相对于城府极深的杨肃观,高深莫测的灵智,慈悲为怀的灵音,不善言说的灵定,灵真能够更惹人眼球。当面对恶势力的无理取闹时,这时候正道中人个个自恃身份,岂不是大败亏输。也许是料想到这一番局面总会让正道中人十分尴尬,孙晓赋予了这么一个性格如炒铁栗的大和尚,虽则语无遮拦,大家或许面上都有愠色,假意道:“大师怎么能这样说呢?得饶人处且饶人。”心里却乐开了花:“灵真秃驴果然一张利嘴,骂的对面如此难堪。”从这里可见看出,相对于所谓正道中人的虚与委蛇,灵真的当头棒喝虽则失于礼数,却让人心里大呼痛快。放到现实中去,灵真却是比千千万万口念佛经,手上舔血的伪君子们,强上百倍。然而让人颇为遗憾的是,正统复辟后,灵真投入了“镇国铁卫”,成为杨肃观手下的得力悍将。为何会如此?他不是嫉恶如仇么?只因灵真认为“镇国铁卫”,是为国铲除奸佞,除恶扬善的一个组织。杨肃观身为他的师弟,又善以言说动人,想要收服灵真,不过三言两语的事情。可叹灵真和尚,虽秉持除恶之心,自以为所杀之人都是坏人,却不曾想到,自己在他人眼中已成恶魔。他误入歧途,却浑然不觉,一心所想仍是杀坏人。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他一直从未改变,他仍是从前那个跟娟儿抢甜糕的天真和尚。他太过执拗,太过嫉恶如仇,谁又能够把他从自己所陷入的“除恶扬善”的怪圈中拉出来呢?

天绝:四大宗师之一,“四大金刚”的师叔,“达摩院中三宝圣”,指的却是天绝一人,天绝练有“拳掌剑”三宝,已然闭关二十年之久,是少林镇寺之宝。天绝在文中着墨极少,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景泰十四年,他带领正道中人,剿灭了怒苍山,俘虏了“潜龙”。潜龙身负皇族血统,天绝只好以礼相待。潜龙为获自由,以杨肃观为人质,送入少林,成为天绝的徒弟。天绝生具仁心,发现杨肃观乃天下奇才,遂对他除去桎梏,悉心栽培。宁不凡从神机洞中救得武英帝后,送入宫中密室。因刘敬政变事败,宁不凡只好将其转至好友天绝的寺中。天绝见武英帝重现,心怀天下众人,内心已做决定,要以武英帝曾经的忠臣秦霸先的名义收服怒苍众人,消弭大战,再将武英帝送至太后处,令二圣当朝,景泰帝也会有所节制,行仁君之道。这也是天绝邀怒苍众人前来少林的理由。此计划貌似天衣无缝,却忽略了二圣绝不可能同朝的事实,而怒苍也不一定会再次受招抚。杨肃观深知此计不可行,然而天绝执意为之,在此紧要关头,杨肃观先暗算天绝,后掌握武英帝,决意发动政变。孰料天绝留有后招,杨肃观未能找到玉玺,复辟大计只能中断。天绝临死前,遇到卢云,留下“金水桥畔龙吐珠,少林佛国大旱年”的箴言。
评:估计天绝在隆庆天下中出尽了风头,所以在英雄志中,对他的描述很少。然而两次的出场,则都是至关重要。其一、虎吃羊的问题。在面对猛虎和绵羊的生死问题时,灵真想要杀猛虎,保绵羊。灵音为保全两者,甘愿舍身饲虎。灵智遵循天道,成全老虎吃羊。而天绝认为,猛虎吃羊乃是天性,灵真杀虎,与虎吃羊何异,皆是残害生灵。灵音以身饲虎,只会让虎尝到人肉滋味,日后饥饿之时,说不定会下山残害百姓。灵智放任老虎吃羊,却是不管不顾,空学佛法,放任世间不平事,无法普度众生。只有杨肃观的修罗之法,颇合天绝之心:令绵羊在安乐中死去,再以此饲虎。此法既让羊无痛楚,又让虎有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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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来谈谈虎吃羊这个一向为人津津乐道的命题。
一、灵真的做法:代表了社会最简单的善恶理念:弱就是善,强就是恶,锄强扶弱,就是除恶扬善。这种观念,也存在于大部分颇有良知的普通百姓的心中。他们并不探究事情的是非真相,只相信眼中所见,谁更弱势,谁更需要保护,他们心中的人性情怀就让他们变得冲动而盲目。他们一意去保护弱者,抵制强者,却不知,强弱并非绝对。蚂蚁虽弱,巨蟒虽强,然而弱者却能战胜强者,弱者看似孱弱,却得民心所向,逐渐壮大。强者看似刚健,却显得独木难支,渐渐消亡。天地之间,一弱一强,一张一翕,松弛有道,不断循环。而执意去锄强扶弱,终究会破坏自然规律,反而引起更大灾难。所以世间没有绝对的善恶之分,就如同美丑胖瘦一般。崇尚美丽,遗弃丑陋,于是人人化妆整容,此消彼长之间,日后人人皆美,久而久之,审美疲劳之下,美即是丑,被遗弃的“丑”,却让人无比追寻。善恶之体,并非客观存在,而是心生由之。
二、灵音的做法:这种舍己为人的态度,确实世间少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从做法上讲,这无疑可以震古烁今,青史留名。然而,正如天绝所言,这非但不能从根源上解决事情,反而会遗留下更大的问题。金庸书中最让人敬佩的当属萧峰,契丹国是虎,大宋是羊。虎何辜?契丹国土荒凉,人人食不果腹,屡遭汉人欺压,被汉人视作野兽,为何同是人民,宋人过得如此滋润,我契丹子民却要日夜受苦?羊何辜?大宋人民只想安居乐业,固守本土,无意开战,你契丹人狼子野心,却要来杀我亲人,占我土地?于是,萧峰选择了类似于灵音的做法,牺牲自己,保得天下几十年平安。就算如此,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民族之间的斗争仍会继续,中原大地仍会战火重燃,届时人们积蓄了几十年的怒火,会越燃越旺。如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虎与羊产生斗争的本源,虎就算吃得太饱了,总有饿的时候,虎就算被囚禁了,被驯化了,当它遇到羊的刹那,总有野性重燃的时刻。
三、灵智的做法:灵智的做法,应该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既然万法自然,世间秩序自有天地来掌控。虎吃羊本乃天性所然,我若对此作出任何行为,岂不是违背天理。灵智眼中,万物皆有业报,此乃天定,纵使通晓佛法之人,也是无法干涉。然而,天绝却不以如此。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众生皆苦,而学佛之人,便是想参透佛法,救众生于水深火热之中。然而灵智却知天地之力,不可更改,唯有顺应自然。顺应自然,亦可谓见死而不救,那我等学佛之人,又有何意义?当然,这里我认为天绝已经强词夺理了。摘取他的话为:
门里那声音哈哈大笑,冷冷地道:“好一个方丈,原来你读佛法、练武功,便是来逃避世间悲苦?虎吃羊,算是羊儿的业报,那何不让灵真下手杀死猛虎,不也算猛虎的业报?再看土匪奸杀妇女,官府残虐忠臣,一样是死者的业报,你又何必干涉什么?灵智啊灵智,你的这个智字,便是你的业障!
虎吃羊,是羊儿的业报,是自然法则。我也赞同灵智的说法,遵循自然法则。然而,这个自然法则,和土匪奸杀妇女,官府残虐忠臣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区域。土匪奸杀妇女—土匪本是社会动荡的不良衍生物,这怪不得自然天地,怪的是人心的权利争夺,同理,官府残虐忠良,也是朝廷腐败所导致的偏差现象。如果土匪奸杀妇女和官府残虐忠良之事频频发生,这个国家也该改朝换代了。少了土匪,少了腐败的官府,世界只会更加和谐安定。而虎吃羊与这两例全然不同,不管如何沧海桑田,虎始终会吃羊,羊数量多,虎数量少,因此虎吃羊,才能维护生态圈的平衡。而如若少了虎,羊群遍地,草原被啃食干净,自然法则才被破坏。
四、杨肃观的做法:杨肃观的做法,让所有人为之一惊,细细思量,又不能找出有何不妥之处。所以,杨肃观得到了天绝的赞赏,被天绝称为真佛之子。杨肃观的修罗之法,从制度上讲,是完美无缺的,它总是可以达到这个世界的最大利益值。杨肃观的佛国制度,镇国铁卫所做之事,完全可以从他对虎吃羊的态度中看出。因为修罗王无情无欲,于是他考究的,只是如何让社会在他的管辖下,处于最佳的状态。他忘却了一件事,人非虎羊。他却全然不顾人们的思维额度,只从法制上下手,让这个国家处于他认为的最佳状态。所以他面对王一通时,无动于衷。在他的心中,51%的人的利益,永远比另外49%的人利益要大。他的佛国制度中,透着一种浓浓的功利主义。依卢云的话说,正道就是做对的事情。并非人多人寡,可以左右。杨肃观背弃了人心,抛弃情欲,建立一个硬邦邦的铁拳政治统领的国家。而饿鬼就是硬邦邦的铁拳政治下,一个偌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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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说其一是天绝和四大金刚论虎吃羊的事情。其二就是天绝的“二圣当朝”的想法。当他向杨肃观阐述了他的想法时,我可以说,他真是一个伟大的人。控制潜龙,怒苍,武英,太后……这一连串的元素,他只是想解救苍生,避免战乱。这无疑是一个危险度极高,却极有创见的计划。他却没料到两点:一是此计划一旦稍有差池,天下就会打乱,届时更会生灵涂炭;二是在他门下二十年之久的杨肃观,竟然是复辟之战中,最锋利的那柄刀,甚至于可以割断师徒之情,手持神剑弑师。兵败如山倒的天绝,可以说是死不瞑目。藏起玉玺,说明他对杨肃观仍有一丝戒备,只是没想到,他还是掉以轻心了。而最后的箴言,他恐怕也没料到,能让杨肃观从中找到线索,寻到玉玺。然而,这位从未现身,却为国为民的大师,确实是尽心尽力了。

昆仑派的姓名颇有考究,都是“凌”字派。卓凌昭,“卓”,卓绝非凡,鹤立鸡群,“昭”为日光,由名可见卓凌昭的霸道气势和自傲性格。金凌霜,“金”,本心如金,不惧烈焰,“霜”,照应金凌霜的“剑寒”可结无形之气为冰。屠凌心,“屠”,性格莽撞,悍不畏死,“心”,则来源于屠凌心的绝招“剑蛊”可洞穿心脏的阴劲。钱凌异,“钱”,贪财好色,“异”,叛徒之心,终会显露。莫凌山,莫乃常见姓,“山”,其人若山,踏实耿介。其余如刘凌川,许凌飞之辈。则不足道之。

卓凌昭:自幼拜于昆仑门下,天赋奇才,年纪轻轻就能融会贯通“昆仑十三剑”于一身,其自身内力也一日千里。凭借其进步神速的武功,成为一代掌门。后在机缘巧合之下,挖到“剑神古谱”,从中习得昆仑剑法至高境界“剑芒”,至此以后,神功初成,未尝一败,自号“剑神”,有诗曰:昆仑剑出血汪洋,千里直驱黄河黄。他也因此位列“四大宗师”之一。为了习得天山武学,他受江充之命,倾尽座下门人之力,寻找羊皮。一路上灭齐家满门,囚禁李铁衫和灵音,远赴西域神机洞,可谓费尽心机。在神机洞无功而返后,从西域返回的途中,他参加了宁不凡的退隐大典。为夺取“天下第一”的虚名,他公然与少林寺翻脸,新仇旧恨一起结算。在轻松卸下灵真裤子,羞辱少林一番之后,少林众人眼见不敌,灵定被迫使出“修罗神功”。局势一波三折,卓凌昭堪堪落败之际,使出连方子敬也为之震惊的“剑芒”绝技,重伤灵定。畏首畏尾的宁不凡听到方子敬几句振聋发聩的话,终于下决心与卓凌昭一战。卓凌昭使出浑身解数,却被站立不动的宁不凡以智剑轻巧破去。卓凌昭被迫再次使出“剑芒”,发动“霞光千道”的终极绝技,要与宁不凡决一死战。眼看卓凌昭运出毕生内力,已有全力一搏之意,宁不凡只能使出仁剑将其击败。卓凌昭兵败如山倒,除金凌霜等人尚且忠心不二,其他人已然弃之如敝履。销声匿迹几个月之后,卓凌昭再现铸铁山庄,以梅山铁精相托,加以“雷泽刑天”和“洪武天炉”之力,炼出当世第一神器“神剑擒龙”。手持神剑的卓凌昭,凭借新领悟的“剑华皈一”,击败了身怀天山武学的伍定远。卓凌昭受柳系杨肃观所求,决意和柳系联手对抗江充,以泄被江充卸磨杀驴之气。受江充之邀,卓凌昭慷慨赴宴,江充以“人生三宝”金钱美女相诱,卓凌昭以第一宝“知足乐”,第二宝“志气高”予以回绝。江充先礼后兵,发动昆仑内乱,卓凌昭万没想到金凌霜竟然被江充所挟,被金凌霜长剑贯胸而出。金凌霜身受重伤,屠凌心被众人缠斗,岌岌可危,莫凌山已然死于剑影之下。此时的卓凌昭奋进全力,大发神威,一心只想杀死江充。奈何伤势太重,终究没能成功。临死之际,受伍定远相救。在山崖前,一生自傲的卓凌昭仍未后悔做过的事,念及昆仑覆灭,他纵身一跃,和神剑一道坠入山崖。
评:在前半段,卓凌昭是最大的反派,他可能被世人所厌恶,甚至被读者所鄙夷,就算他偶有闪光点,能让人们的心里泛起那么一丝感慨的涟漪。然而,他却始终不曾回头张望,不曾停下脚步,四处看看,他其实很有自知之明,他已经被世人描述得十分凶残了,万恶加其身。他几近于偏执地追求着他的剑道,世间无人理解他,就算是金凌霜,同门五十年的师兄弟,心底也一遍遍地质疑着他的做法。他的旅程,有时候竟是如此的孤独。天性极其聪慧的他,何尝不知江充心里的小算盘,何尝不知在他风光之时,世人那谄媚眼光下藏匿的贪欲和唾弃。他深知,从灭掉齐家满门之时,他就再无退路,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既然没有退路,他就不会再有丝毫的迟疑,他宁愿承受千千万万嘲讽的眼光,就算斧凿加身,他也要打开一条血路,寻找到自己的剑道。神剑如我,吾即剑神!这时候我看到的他,颇有几分尼采的影子。他傲视一切,批判一切,狂热的追求,就像是梵高之于绘画,海子之于诗歌。世人又何尝懂得他们的寂寞与追求?他们关注不过是菜米油盐酱醋茶,不过是美色,权利,金钱罢了。也许是卓凌昭的境遇引起了我的共鸣吧。我费心费力参加支教,参加募捐,不得一分钱,室友总是笑骂着,虽无恶意,语气中已然透出一种不解。写这英雄人物志,在读大学的我,还是花费了很多时间,室友一旦见到我在电脑前码字,也总会玩笑似地说几声,哇,贴吧的作家啊,写什么英雄志是吧?在他们看来,我是闲得蛋疼了,我是无所事事了,不去整日学习土木,不好好听课,却在一个虚幻的网络贴吧上,耗费自己的精力。所以,我对卓凌昭的境遇,颇有感同身受之感。卓凌昭不过是走了一条人人都不曾走过的道路。在别人眼中,剑是用来玩的,保护自己的,杀人的。在卓凌昭眼中,剑是他毕生的追求,为了剑道,他不要金钱,要的是知足乐,粗茶淡饭,一生足矣,物质追求,不过虚幻。为了见到,他不要美女,要的是志气高,床第之欢,终会落于下乘,心中有志气,胸中藏乾坤,觅得剑道极峰,那种极致的快乐,岂是世俗之人可以理解的?而孤高自傲的他,心也有比世人更柔软,更让人感动的一面。当他和金凌霜两人都满身浴血抱在一起,也曾痛苦流涕,当他看到莫凌山中剑身亡,也曾凄然心痛,当他在那一瞬间原谅金凌霜,反而救他一命,也曾面露宽慰。在山崖之前,他并未为之前所做之事而后悔一分,而选择了坠崖,他始终保全了他一生的执着剑道,死也要死在云端,死也要死得高傲。此时的他,已经不能从道德人性的层面上被我们所评断了,我只想说,为了他的精神,当浮一大白。

金凌霜:卓凌昭师弟,在门派里年岁最长,武功和座次排行第二。景泰年间,卓凌昭为得羊皮,求取天山绝学,不惜牺牲门派名声,自降身份,先灭齐家满门,后追杀伍定远,再软禁灵音和李铁衫。金凌霜虽则心里不愿,顾念和卓凌昭五十年同门之情,宁愿背负骂名,为他夺取羊皮,不遗余力。后卓凌昭在华山战败,被世人遗弃,他不离不弃;卓凌昭在江口大战伍定远,坠入江底,生死难料,他率先挑起为门派的撤离而殿后的重任。卓凌昭手持神剑后,又领悟“剑华皈一”,与江充正面为敌。后卓凌昭接江充请帖,从容赴宴,已然有意大开杀戒。而此时的金凌霜家人性命已经在江充手中。在江充的宴上,钱凌异率先反叛,卓凌昭仍然面不改色,因为他有信赖的左膀右臂,金凌霜和屠凌心。正当卓凌昭自信满满等待金凌霜铲除叛徒之时,身后却是一凉,竟是金凌霜手持长剑贯胸而过!金凌霜完成江充指使之事,意欲自裁以向卓凌昭谢罪,却得卓凌昭原谅,拼着重伤勉力救之。后卓凌昭未能杀死江充,跳崖自尽,金凌霜重伤未愈,被江充所擒,囚于狱中。在狱中巧遇杨肃观,遂加入镇国铁卫,成为镇国铁卫的创始人之一。协助杨肃观复辟成功后,成为镇国铁卫“四当家”,手握厂卫,帮助杨肃观行暗杀之事,铲除异己,以此维护佛国秩序。正统十年之间,金凌霜刻苦练功,习成剑芒第一层次:金芒(第二层是青芒,最高层次是白芒)。曾与卢云有过几次照面,见得卢云使出昆仑剑法,心生香火之情。
评:我们感动于卢云和秦仲海之间的莫逆之交,卢云和伍定远之间的生死之交,友情的光辉却不仅限于此。金凌霜和卓凌昭的同门之情,着实让我感动不已。同门五十年,半个世纪的朝夕相处,让他们俩之间已经从骨子里互相信任,互相宽容。他们之间话已经不太多了,从表面上,一个是高高在上的掌门,一个是精明能干,唯命是从的二师弟。在内心处,两人已经是将对方当成一生的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两人之友情便如一壶清茶,甚是平淡,却历久弥香。所以他宁愿牺牲自己多年的名誉,成为世人眼中的杀人魔头,目的只为了却卓凌昭对武学的渴求能够实现。金凌霜失去了最心爱的徒弟“天儿”,仍只能强忍悲痛,因为既然选择,就算后悔,已无退路。在冥海中,舍己为人的金凌霜,在救得同门师兄弟之后,眼看要被冥海淹没,也是卓凌昭奋力相救。而在华山宁不凡退隐大典上,卓凌昭众叛亲离,又是金凌霜悉心照料。两人真可谓是患难与共。在浊浊尘世中,拥有这样一份友情,着实令人感动。而在江充的“鸿门宴”上,金凌霜的“叛变”,哭泣,自裁,更是散发出巨大的人性光芒。此时的他,让我想起了神鬼亭中,垂垂将死的郝震湘。他们都是如此的无奈,为了家人,他们不得不牺牲在他们眼中,比自己生命更加重要的东西,郝震湘是尊严,金凌霜是同门之情。而卓凌昭的宽慰和理解,也让他们这份手足之情,在浊浊尘世中,在他们将死之际,如此地令人肃穆而敬仰。卓凌昭身死之后,金凌霜成为世界遗弃的人,他也因此而孤独。在外人眼中,他只是昔日杀人魔头卓凌昭手下的一枚棋子,魔头已死,棋子则废。于是,他遇到了另一个被世界所遗弃的人:杨肃观。金凌霜终于找到了同伴,他也将会忠于杨肃观,为他心中的佛国维护应有的秩序。十年后的他,似乎变得嚣张跋扈了,那只是他伪装在苍老的皱脸上的一层面具。在顾倩兮面前,他是和蔼可亲的老家丁,看到卢云,他那张黑衣下的阴沉的脸,也会生出一股亲近之意。他还想去问一声卢云,你愿意当我的新掌门么,我想要回到昆仑山,重振昆仑一派?然而,他已受杨肃观大恩,一切的想法,都还很遥远。

屠凌心:曾为卓凌昭的三师弟,精擅“剑蛊”绝招。性格刚烈残暴,是灭掉齐家满门的元凶之一。和金凌霜交好,极受卓凌昭看重,对卓凌昭忠心不二。和卓凌昭共赴江充所设的宴席,门人叛变作乱,唯有他和金凌霜,莫凌山三人忠心耿耿。卓凌昭死后,他和金凌霜一道,被囚入牢狱。杨肃观复辟后,招揽他为“六丁六甲”之一,贴身保护杨肃观。
评:屠凌心在前半段应该被很多人厌恶着。生具一张凶残的丑脸,刚出场就随意杀人,好似只有杀人才能满足他的欲望,连武功也是如此的阴狠毒辣,让人防不胜防。然而,英雄志最成功的一点慢慢展现: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一个前期让我们讨厌的人物,总能逐渐显现出他人性的光辉面(除了钱凌异)。屠凌心也是如此。面对权势熏天的江充,宁不凡尚且战战兢兢,萨魔如此饕餮性格也为其所用。除了方子敬一代大侠天地之间莫能挡之,可以对其视而不见之外,仅仅还有一个屠凌心,敢于挑战霸权。有句话叫初生牛犊不怕虎,对于屠凌心来说,混迹江湖几十年,他却从不屈服任何妄图压制他的势力,他只忠心于他的主人。他连自己的性命都能置之度外,何况他人乎?这也是他杀人总是不知节制的原因吧。就算残暴,他却比那些贪财好色,贪生怕死的朝廷蛀虫更让人欣赏。在他的心中,他的信念就是卓凌昭,金凌霜。一个是对他极为器重的掌门,一个是与他同门数十年的师兄。卓凌昭众叛亲离,堪死之际,他仍秉持忠心,以致被擒。金凌霜跟随杨肃观,他也就随着师兄一道,踏实为振国铁卫办事。然而,如此残暴之人的心中,仍是藏着他的一方净土:昆仑山。他和金凌霜一样,缅怀他们的掌门,想要重振昆仑。可叹昔日昆仑门人,只剩下他们两个孤魂野鬼,又有何脸面回到昆仑山,面对列位前辈的陵墓?所以,当他听到苏颖超自封华山门人时,他的脸色变得沉郁,他的声音变得悲凉,他心中的恨意陡升,要不是华山宁不凡,掌门也不会落得被世人唾弃的下场。卓凌昭倘若泉下有知,数十年过去了,当他的骸骨残缺不全地摆落在深渊底端,仍不得入土,当世人渐渐遗忘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剑神,偶尔提到,仍会口里不干不净,咒骂他大恶人,仍有那么两个人,从未忘记你。在屠凌心简单暴力的心中,一直存在着高于一切的掌门,就如同信仰一般,令人感慨。

钱凌异:昆仑排行老四,是灭齐家满门的主要元凶。绰号“剑影”,因其兵器为无色无形得名。和卓凌昭同赴江充所设之宴上,被江充收买的他,蛊惑大批昆仑门人,率先向卓凌昭发难,叛出门外。然而江充只是利用昆仑叛徒发动内乱,见局势已成,派出火枪手,想要倾覆昆仑,钱凌异死于乱枪之下。
评:在闪光点无数的英雄志中,唯有那么一个人,人人得而诛之,就是钱凌异了。所以,我感觉他名字中的“异”字,还有一层意思:不同于所有英雄志其他人物,他绝对是一无是处。在他面前,江大清可爱单纯,屠凌心勇冠三军,连萨魔都让人怜悯。而他,几乎集齐了人性全部的丑恶面。贪财,好色,凶残,损人利己,不忠不义,欺软怕硬…………历数下来,恶迹斑斑。看到他率先叛变,大部分读者基本都已经预料到会如此了。不得不说,他的死去,甚是大快人心。自我感觉,钱凌异一直是孙晓的一个败笔。孙晓的书中,没有绝对的善恶对错之分,这也是我认为英雄志的独特之处,不像其他许多武侠小说,善恶分明。再光辉的角色,譬如卢云,也有酸腐的一面,再凶残的人,譬如萨魔,也知道报恩。最让人感慨的是,至善之人和至恶之人,竟会在生命最后时刻,互相帮助。而钱凌异这么一个人,竟然可以坏的如此彻底,如此的淋漓尽致。当然,钱凌异早早死去,而没能一直苟活于世,也许也因为孙晓发现这样一个人物,和气势磅礴的英雄志总是格格不入吧。

宁不凡:和吴安正一样,是华山下一家普通人家的孩子,自幼就上华山学习武功。由于天资奇差,思维迟钝,行为呆滞,他总是被师兄弟欺负,被长辈教训。后来在“过七环”的武功测试中,宁不凡如同痴呆一般,一环也没能刺中,还一直原地跳舞。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太过愚蠢,意欲送他下山之时,几十年未见世人的掌门祖师刚出关,就见到了含泪跳舞的宁不凡,赫然发现,这就是失传多年的“鹤舞七星步”。宁不凡的天纵之才得到赏识,武功也一日千里,十八岁习成智仁双剑,三十岁悟出勇剑。至此以后,宁不凡生平大小战八百盘,未曾输过一招半式。方子敬也曾败在自己的仁剑之下。得名“长战八百胜,武艺天下尊”,位列四大宗师之首。感情方面,武英帝失踪后,年轻气盛的他遇到了花季年华的琼玉英, 两情相悦之下,云雨之后,生下陈德福。琼玉英对先帝念念不忘,宁不凡为了情人心愿,从神机洞中带走武英帝,送回皇宫,让他们得以重聚。他情知自己所为已经涉及皇权争夺,害怕华山门人受到波及,选择急流勇退,保得华山门人的安全。退隐之后,宁不凡仍然在左右着局势。为逃脱江充追捕,他把武英帝送到少林寺给天绝照管,路上拣到卓凌昭自杀前丢弃的神剑,也一并交给天绝保管。自己则在丹阳小镇,和琼玉英过着普通人家日子。再去拜访天绝时,恰逢少林三战,他才发现天绝已死,大势已变,为了阻止杨肃观奸臣崛起,他和杨肃观在少林寺地底,接下了第三战。杨肃观凭借神剑和六道轮回,以阴劲透过仁剑的防守,让宁不凡受到内伤,却也无法摆脱他仁剑的严密防守。正在纠缠之际,秦仲海偷袭杨肃观成功,杨肃观重伤之下,带走武英帝逃逸。宁不凡也无力追赶,回到了丹阳镇。后杨肃观复辟,琼玉英重回朝廷,成为了皇后。宁不凡却再无音讯。
评:他是如此的不起眼,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他只是个身材矮瘦,容貌猥琐的中年男子。谁又能知道,这竟是那个传说,天下第一。他似乎一直没出现过,刚出现,就退隐了。整本书中,我们很难看到他气势凌人的一面,他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如此的卑微,卑微得你完全看不出他会武功。然而,谁又能料到,这就是主导局势的那个幕后的身影。他的一切辉煌,都被孙晓的暗线剧情所掩饰。所以,我们只能瞻仰的,也仅仅是他华山退隐前击败卓凌昭的剑术了。“我就是剑,剑就是我”,于是,他与剑合为一体,他将剑视为自己的性命,他的一生,从未追求过任何名声,他只追求剑道带给他的最纯真的快乐,就像是他小时候一日日地跳着拙劣的舞步一样快乐。“跳舞,一起跳舞!”当年的他,珍珠尚被遮掩着光辉的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快乐,就算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就算他被师门唾弃,他也只是任由鼻涕挂在痴痴的脸上,憨憨地一遍又一遍地跳着无人理解的舞步。当时的他,刚被视为天纵奇才,又遇到了琼玉英,自己的一生挚爱,度过那么多风花雪月的日子,是多么的快活啊!快乐终究是短暂的,长大了的宁不凡,他接下了掌门的担子,日日夜夜接受武林群雄的挑战,他的快活的剑道变成了追名逐利的玩意,他开始倦了。而玉英,为何却总是想起她曾经的丈夫,那个消失二十年的武英帝呢?原来玉英的心中,他始终敌不过那个人啊!他也有普通人的情感,原以为倾注了二十年的爱情,有了爱的结晶,他们终能够长相厮守。而令他痛苦的,却不仅仅是玉英还深爱着朱炎,而是,他竟然能够狠下心来,接受琼玉英的恳求,从神机洞中带走武英。他退隐,也许是心累了吧,为了心爱的人能够得到自己的幸福,他还是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亲手将其埋葬。连自己的儿子,他都不能与其相认,害怕某一天被武英帝查出来。他只能给他取个名字,还不跟自己姓,叫“陈德福”,不愿意儿子多么出彩,只愿意儿子一生得福。枉为“天下第一”啊!他的心里一直不好在自责。为保门人安全,他自甘卑贱,宁愿被江充砍手,也不加以抵抗;面对自己所爱,却无法看着她的心一步步远去,而自己,却无奈地将所爱之人拱手想让;作为父亲,竟无法让儿子身份为众人所知,连儿子都无法与自己相认,只能让他在华山门下,成为人见人欺的扫把福。宁不凡,你是天下第一吗?你为何活的这么憋屈,这么窝囊!你知道么,我多么希望你和琼玉英就在丹阳小镇,普普通通地,过上一辈子啊。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拿出你的剑,你会毫无顾忌地踩着奇怪的舞步,劈下那天地震惊的勇剑斩天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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