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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议通备不是拳种或门和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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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伶
2016-11-23 08:53:07
中国武术的叫法较多,如:拳、武艺、武术、国术;因为是一门学问,也在需要的地方成为“武学”。叫法不论怎样,意思一样。也形成了“门”与“派”的区别。即成“门”与“派”,就得具备刀、枪、剑、棍、拳等诸多条件。也是最起码的必备条件。
武术界同仁寄来几本《武林》杂志并附有一信,信中谈到与“通备”二字相关的话题,其中特意提到2001年《武术》杂志6期马明达《通备武学讲座》之五一文。让人汗颜!
“通备”二字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被马明达兄弟以臆造的“通备”门拳种内容炒作了十余年之久,让武术界迷惑不解其底理;同时近十家有正宗传承的武术拳种门、派的武术成功被混淆、剽窃。而最终断言;在中国武术研究的各种史料中“通备”二字查无记载。
2001年《武术》杂志第六期又以《通备武学讲座》为题的文章出现,作者有时上世纪八十年代臆造“通备”门的马明达。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武术研究领域,已断言在中国武术研究的各种史料中查无记载的“通备”二字,哪有条件和理由称为“通备武学”和“通备武艺”?荒唐!
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不同时段的武术杂志、报刊、书籍刊登批驳“通备”臆说文章的间断、分散,加之臆造者从中又不断臆造,致使读者未能详尽全面的了解“通备”臆说内容的真像。为了使读者了解“通备”二字的真义及马明达依托“通备”二字剽窃近十家有古老正宗传承拳种成果的事例摘录于后,供参考研究如下:
一、“通备”二字是何意?出自何人之手?马明达兄弟又是如何以“通备”二字臆造“拳种”、“门”与“派”的?
马明达兄弟的父亲马凤图先生在他有关“三艺通备”一说的遗墨中称:“世有以通臂或通背名其拳者、庸俗之技、偏嫉之术、异手大通大备之学……所谓三艺通备之学……至愚兄弟尽平生之精力,……扩充广大、独立创作、新而又新之学也。”(笔者注:说明“通备”二字在马凤图先生之前是没有的,因为自称是他独立创造的。他自称“三艺”是因为他是中医为之“医艺”,他练武为之“武艺”,他也写书法为之“书艺”。以上就是“通备”二字的出处—底里)
二、马氏兄弟谈“通备”:
1、1981年4月14日《甘肃日报》第四版《勤洒汗水育武林》一文,马颖达称:“通备是我家祖传的拳种,到我这一辈已经相传十四代了。”(笔者注:如果一代按25年计,十四代应为350年,按其说法,其父马凤图当为“通备”一说的第十三代。)
2、1982年《武林》杂志第10期冯大彪《马氏四杰之一马贤达》一文:“马贤达告诉笔者,他今年50岁,祖籍河北武术之乡沧州。生于一个沿袭六代的武术之家……他案头上写了‘通备’、‘通臂’、‘通备’三个名称。接着说,这三个字多被人混淆。……他认为,通臂近十种,通背若干种、臂与背之间又有通称。通备才是他家的祖传。” (笔者注:马贤达此说,首先推翻和否定了其父马凤图先生自称:“通备”二字是他独立创造、新而又新的说词,按“六代”传承的说法,马凤图先生被排在了第五代,此其一。冯大彪先生在不了解其底理的情况下盲目以《马氏四杰之一马贤达》为题发表了这篇迷惑武术界同仁的短文。也因此“马氏四杰”的叫法糊里糊涂的传开。中国之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对雄、杰、侠、义是不能随意冠名的。而称为“四杰”者何德何能?!)
马明达2001年6月《武林》杂志《通备武学讲座》之五一文中称:“继李云标、萧和成之后,黄林彪先生是通备武学第三代主要传播者。(笔者注:马明达把其父又放到了第几代了?按马明达说法,黄林彪是马凤图先生的师父。)
三、剽窃多家传统武术成果实例:
1985年《甘肃体育》史料专辑第四期《马明达关于劈挂八极翻子和苗刀的谈话》一文中有:“据先君讲,这两个字(笔者注:指“通备”二字。)……黄林彪先生得自李云表、李云表得自潘文学、潘文学以前就不大清楚了。黄先生讲,李云表的传授是外称“通臂”而内称“通备”……”(笔者注:此说不但与其父马凤图先生有关的“通备”与“通臂”的看法,关系大相径庭;并且以“通备”一词的虚假源头作依据,含糊地依附古老的“通臂”拳种流派,并以“内称”、“外称”为辩解,使臆说“通备”与“通臂”在相混淆中立足。让人汗颜!简单数笔,马明达讲八极、翻子、苗刀等拳种移了方向,变了主人。对于戳脚、翻子、八极等拳种后面另有叙述。当然关于苗刀是名震武林,系人称郭燕子的郭长生先生的祖传,不用多述,人人皆知。)



以下引证相关片断文字,更能说明问题的实质。
同样在2001年《武林》杂志六期有一篇“《再说孟村吴氏八极拳》—驳马明达谬论”为题的文章,作者为吴氏八极拳正宗传人吴连枝先生。
文章主要因马明达剽窃《八极拳》的成果激起吴连枝先生的愤怒而作文发表。怒斥马明达谬论,摘段落如下:

“……马明达等编造“集通背、翻子、戳脚、八极为一体的‘通.备.门’”早已被一些武林同道耻笑,被同门(劈挂掌或抹面掌、通背拳或通臂拳)痛斥,如今又想争当八极门的‘正宗嫡传’。你有什么史实资料和八极功夫……?”
有一段关于“戳脚、翻子”拳种在甘肃兰州传授的实际情况,供同仁参考,不无好处。上世纪60年代,与我在兰州市饮服公司所辖【清真二部】共事的罗文源先生(马凤图之妻弟,马氏兄弟的娘舅)对我讲,民国时,马凤图先生将“戳脚、翻子”拳泰斗的于伯谦(后称“沈阳三老”之一)有条件地请到甘肃,在马凤图的工作地传授“戳脚、翻子”拳等,后因所答应条件未能实现,于先生半途而返。然其后却出现了颠倒、不符事实之说词,其原因现在看来也不费解。


关于《疯魔棍》长、短棍遭剽窃的前后:
1、     甘肃群体专辑《武术研究》、1982年1期马明达《试论当前武术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有:“民国十七年郭(指郭长生)在南京与时任中央国术馆科长的马英图相遇,二人很相得,马教给郭劈挂、疯魔棍……”等语。此说是《疯魔棍》被剽窃、制造舆论的初期,其一。
2、     1986年《武魂》杂志1期《中央国术馆独创疯魔棍概述》一文称:“……马英图离国术馆定居甘肃……广传此技,亦传人众多,形成西北兰州一支。”等语,其二。
3、     1994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中国武术人名辞典》一书196页,罗文源一条中称“罗文源……最喜棍法……能以通备劲法融于棍术中,……在马师(指马凤图)的指导下与王天鹏创编了鞭杆精粹,五阴、七手、十三法后广为流传。二人并称陇上棍王”等语,此说大大影响了《辞典》含金量的成色,其三。

以上不难看出马明达等为剽窃别家拳种套路成果为己有的行为已达到了疯狂,且无所忌惮!
     为此,本人不得已,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先后以《疯魔棍出自何处》、《西北“棍王”王天鹏》、《疯魔棍为中央国术馆所独创吗?》、略议有关《中国武术人名辞典》一书中杜撰“鞭杆故事”的内容为题,对马明达等的剽窃行为进行批驳,还历史以真实。并于2002年将《疯魔棍法阐宗》一书由北体大出版社出版发行。2003年再版,2005年繁体字版权被台湾大展出版社购得并出版向世界发行。需说明以下几点:
1、     为了证实问题的真像,书中同时发表了从未面市与《疯魔棍法》相关的“四趟疯魔鞭杆”及“探海十八手”短棍部分。以此说明《疯魔棍》不仅仅是单一的《疯魔棍》,还有其他。
2、     关于本人掘作提到将出版鞭杆碟片一事,至今未面市的原因是:一旦出版,剽窃者得手后又会大言不惭的声称:“鞭杆探海十八手”我们也有!并编出一套故事来。不出所料,2009年九月、十月间,兰州地区就出现了瞎编,为骗钱财为目的的假冒《疯魔棍》、《缠海十八手》鞭杆,并把“探海”错写成“缠海”。
3、     前辈们对传授选人品方面非常警惕严格,所以在传授时,总要依人品之优劣把所传套路里面的要点或要害手法进行改动或抽掉部分手法的。如现在流行的“鞭杆五阴、七手”碟片内容都是少了达六手要点手法不全的废品,人心不古啊!
4、     本人于2010年《武魂》杂志第三期以“《疯魔棍法》真伪辩”一文中详尽地阐述了相关内容,其中特别提到:马凤图、马英图兄弟二人初到兰州时,闻“西北棍王王天鹏”大名,即与王挑战决雌雄,时甘肃兰州地域均以淳朴、忠厚、老实、善待客人而著称,因而坊上武术界人士商议将如何应对,最终商定“先礼后兵”,若彼一意逞强,则决不能让外来的“沙子”压本坊的“土”!在短棍对决中,因马英图招招逼人,没完没了,王天鹏因此奋起以《疯魔棍法》中绝技“云里拨灯”一招将马打了个棍飞人斜。这是历史的真实,然而把马英图臆造成《疯魔棍》长短棍法在兰州的传播者!让人咋舌!后来,马凤图的妻弟罗文源(即马明达兄弟的娘舅)拜王天鹏先生为师学习长短棍法,但因前面的种种恩怨及马凤图与罗文源的特殊关系,王天鹏并能未将疯魔“长短棍法”的真实技法传授。因此,“王天鹏、罗文源二人并称陇上棍王”的说辞属子虚乌有!


概壕

2016-11-23 08:53:22

马明达和我……离得很近。可就是我也不认识他来,他更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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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伯埂

2016-11-23 08:53:31

学了人家马家的东西,反过来成了他家传的!混混!!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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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3984

2016-11-23 08:53:47

作者除了会人身攻击还会啥?写得文章驴头不对马嘴还好意思放上来。多读读书,你文化涵养比马明达先生差得不是几座山的问题,也敢出来引用一些毫无依据的东西来,学了马家人的功夫以后自己再编造出什么“风魔棍”。 现在好了,疯狗先咬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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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3

概壕

2016-11-23 08:53:22

马明达和我……离得很近。可就是我也不认识他来,他更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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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伯埂

2016-11-23 08:53:31

学了人家马家的东西,反过来成了他家传的!混混!!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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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3984

2016-11-23 08:53:47

作者除了会人身攻击还会啥?写得文章驴头不对马嘴还好意思放上来。多读读书,你文化涵养比马明达先生差得不是几座山的问题,也敢出来引用一些毫无依据的东西来,学了马家人的功夫以后自己再编造出什么“风魔棍”。 现在好了,疯狗先咬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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