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匮要略
作者:高学山
朝代:清
年份:公元1872年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治第一
属性:(凡十七条)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
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疚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
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
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脏腑。即医治之。四
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
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
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旧本俱列本篇第二条。余玩其文义。确是
开章语气。且有内外因。及不内不外之病由。然后有上工之问。并启色脉诊法。如后文所云。故
特僭移于篇首焉。)
五常。即五行。其名本内经五常政论来。东方生气。动而为风。人禀东方之生气而生。故曰
因风生长。风又为六淫之首。百病之长。故曰亦能害生。生害而广言万物者。见人在万物之中而
不可逃也。观于浮舟覆舟之水。其理益可信矣。元真者。五脏之元阳真气也。此句为养生治病之
要。学人当吃紧着眼。盖元真通畅。卫气自固。经络自不受邪。岂能入脏腑。是无脏腑之内因。
又元真通畅。而神机流贯。四肢九窍。血脉不致壅塞。是
无皮肤之外因。言欲避风气之害。惟有珍重元真。养生者可以保其不病。治病者可以救其已病。
不特为后文二十五篇之纲。亦且为本篇一十七条之大纲也。客气。谓五常政、六微旨中加临之
气。邪风。谓天地虚邪之风也。二句仍合内外因而言。犹言不知珍重元真。则内气不充于外。
外邪深入于内。而必死矣。直者为经。横者为络。经络外通皮毛。内通脏腑。脏腑之元真不充。中
邪。必致入脏。故曰内因。手、足为四肢。耳、目、口、鼻以及二阴、为九窍。俱以元真通
畅。而使血脉相传。倘血脉壅塞。则是外邪中之。遂使元真不贯。故曰皮肤所中。是不言外因。
而实为外因可知。房室、女色也。金刃、非杀戮之谓。如古之宫腐、刖足者是。玩下文病由字自
见。虫兽、指爪牙角毒而言也。言除却脏腑元真之气不充。血脉元真之气不贯。惟有如此。则成
不内不外病由。故曰不越三条也。今就内因而言。上之养元真。慎起卧。使邪不干经络。次之虽
已受邪。预为医治。使之不流脏腑。就外因而言。受邪必由四肢而渐至九窍。才觉重滞。或摇动
为导引。以利其机。或呼吸为吐纳。以清其气。或针以出其血。或灸以壮其火。或膏药以活其凝
聚。或按摩以散其郁结。邪去气行。九窍焉得闭塞哉。治内外因者如此。王法即上文金刃而广之。
如鞭朴笞杖之类。禽兽。即虫兽。如今之云、广。所谓孔雀粪能致瘴者皆是。灾伤、指坠溺种种
也。言不内不外之因。虽曰天数。亦可谨慎。故曰更能。若房室嗜欲之多寡。衣服饮食之冷热。
五味之于形体。虽各有所喜。亦各有所恶。偏好、则偏衰者。理也。并能慎之。则病由安得入其
腠理乎。语气已完。后二句。又就腠理而自释其义耳。皮肉之窈冥虚空为腠。五脏之元真。各自
开门。由其本经而出于皮肉之窈冥虚空。又三焦之阳。亦各从上中下。而氤氲于此。故曰通会之
处。夫气之所注。血即随之。故
为血气之所注也。理者。皮肤之纹。与肉轮并其丝绺相应者。自然皆从本脏腑之形质化出。故曰。
皮肤、脏腑之纹理也。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王
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
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
则心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
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仿此。
(旧本属第一条、今交互移于此。)
承上文言内外因。及不内外因之病由。凡后文二十四篇之证。俱宜如此治未病之法也。言一肝。而其余脏
腑之补法可类推矣。故曰余脏仿此。言一补肝。而其余脏腑之泻法。又可反悟矣。故曰补不足。损有余。上工
治未病。上古医经之文。仲景特借为问答以发论耳。见肝之病者。如经所云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静。又目
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之类。是肝气已虚。势必挟其虚木之气。以凌脾土。将来脾必受病。法
当实脾。以治脾之未病也。土寄王于四时之季月。人之脏气。与天时相应。逢季月。则脾气王而足以自持。故
不用此例。中下之工不知。故知之者为上工也。答语已完。此下十九句。又就实脾而自申其奥耳。肝实、如两
胁下痛引少腹。或满。善怒。及惊。气逆。则头痛员员。耳聋等类。肝虚二句。与四季脾王三句同意。上文言王月
即不可补。此言肝实。断不宜补。否则、违虚虚实实之经旨。而非补不足、损有余之义矣。按素问五味之于
五脏。顺之者为泻。逆之者为补。仲景以酸补肝。以苦助心。以甘益脾。是以顺之者为补。而与经旨相背矣。不
知内经以逆为补。补其脏中之神志。仲景以顺为补。补其脏中之气血也。即以木论。木性之所喜者。阳和雨
露耳。投其所喜。则气畅津荣。然而花叶外蕃。则精华之内蕴者鲜矣。又木之所畏者。阴寒霜雪耳。克以所畏。
则枝柯虽暂为凋谢。而根株之神自全。此大圣大贤之妙用。学人分别遵行可也。
问曰。病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头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
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时者死。其目正圆者 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
鲜明者。有留饮。
此及下五条。俱暗承前条。言欲治未病。何以审知五脏之本病。而且先实其所胜也。是非望色、闻声、切脉、不
可。故又设为问答而言曰。鼻头为面王。于内属中土。望色者最为要紧。色青。是木凌土位。鼻为腹。又下文曰
青为痛。故知其腹中痛也。所赖阳气燠土。生金子以制木鬼。则青色可退。腹痛可愈。若更苦冷。则卫阳衰败。
命门之阳可知不能复温。故主死。黑为北方水色。鼻头微黑。是水反乘土。故主有水气。土气凭肺德而氤氲
于胸中。以为宗气。则脾胃之气舒展。胸上有寒。则阻扼土气。不能上布。而郁于中宫。亦遂于本位上现其本
色。故色黄者。知胸上有寒也。脾胃为后天精悍之原。夭然色白。故知亡血。而生机不荣也。非其时。兼秋冬而
言。微赤为火气。凌金焦土。其死于所不胜之春夏乎。若微赤而且目正圆者。微赤为土无津液。目正圆为肝
肾枯燥。夫精汁短少而得风热者。则病 。 病在经。宜开玄府以发散。在腑。宜驱胃实以攻下。鼻微赤而目
正圆者。两皆不可。故曰不治。痛、则阳气不通。而阴寒切责。故色青应之。劳、则神气虚耗。而精气外薄。故色黑
应之。风为阳邪。气从上炎。且能化热。故于色赤者。知其中风也。脾胃之气不下通。则火土之光外浮。故于色
黄者。知其便难也。此句。与胸上有寒句。同义。盖中焦之气。总以上舒下畅为运化之妙。上不舒。固现黄色。下
不畅。亦现黄色。合而详之。则庶几矣。留饮与水不同。水、为积聚之外水。饮、则膈中之液。或因风寒湿热所成。
而不能流行者。是也。然留饮久必成热。故色则红白鲜明者。水火之兼色耳。以上俱跟鼻头而言。推而广之。
则自庭与阙上。以及阙中下极等处。各可类诊矣。此望而知之之上工也。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 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成文为语。不成文为声。寂然者。久而不闻也。惊呼。忽然如受惊而呼叫之状。盖骨属少阴肾脏。节者。神气游
行出入之所。少阴性沉。故病则喜寐。语声寂然。喜寐之应。故知其病在骨也。神气者。火也。忽然惊呼者。是游
行出入之火。有以致其忽然疼痛。故知其病在骨之节也。 、不明之象。不彻者。呻吟才出而即回。犹言不
透彻也。夫病患痛楚。声唤以开泄其气者。心为之主令也。今 不彻。是心膈有剥肤之痛。而不暇声唤。故
中道而自废耳。啾啾、尖浮之义。加之声出细长。是从下而上托其疾苦之象。故知其头中痛也。明以寂然之
突呼。言肾家之下部。以 不彻之短声。言心膈之中部。以尖而浮细之长声。言头中之上部。由此推之。夫
亦可从五音之阴阳凌替。而神会其脏腑之玄机矣。此闻而知之之上工也。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吐沫。
息、兼呼吸而言。息之吸气。从口鼻而入。先由肺管。而遍历肺叶之小窍。复还胸中。而下历肝肾。以应命门之
伏机。伏机者。真息之吸也。命门之伏机鼓还。则息之吸气。乃应鼓动之机。而送出为呼气。呼气由胸中而历
肺窍者亦如之。命门伏机之鼓还者。真息之呼也。然必胸中之阳气充满。则如晴明太空。高远无暨。而息道
裕如矣。倘胸中之阳气亏损。而下焦肝肾之阴气上乘。则心下痞塞甚而心中遂坚息摇肩者。气道狭而气
机滞。假摇动以行之也。故知之。心中非有形之物可坚。旧注谓邪实。误甚。息引胸中上气。谓气粗而有声也。
肺性喜温喜燥。肝肾中有寒湿之气上冲者。则肺管不清。而气粗有声矣。肺管不清。故知其必咳也。肺为呼
吸之门户。门户坚固。则出入细而长且远矣。今张口短气。是肺无关锁之权。譬之吹竹筒者。窍大则吹短。故
知肺痿而不为息道用也。肺得干温之养。而展布之化始成。然后行其津液于脏腑。今肺痿。故并知其津液
上浮而吐涎沫也。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远。
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中焦胃腑。为息道之所经。呼不数。则鼓动之真呼无病。且无摇肩上气等候。则肺与肝肾又无病。而吸独微
数。是吸为中焦所经之胃腑。热入而不容下引之故。故知下之而愈。盖胃实去。而气机相安于下引也。虚者。
即指胃不实而言。吸微数而胃不实。是命门鼓伏之机。伏气偏短。元阴大损之诊。故不治也。上焦吸促。谓呼
长于吸。伏机不能引气归根。下焦吸远。谓吸长于呼。鼓力不能载气报息。挽回上绝下脱之候。十中不得二
三。故曰皆难治。呼吸动摇至振振者。经所谓以肩息者死。喘而其动应衣者死。故不治。此与上条。又合言望
闻二诊。以为上工也。但上条兼言呼吸之病在上焦者皆生。此条单言吸气之病在中焦者易愈。吸气之单
病在上下二焦者多死。呼吸之兼病在上下二焦者。万不得生也。
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王时而动。假令肝王色青。四时各随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时色脉。皆当病。
此言色脉之互词也。先言脉以互色。次言色以互脉。故结则合言色脉也。寸口。指手太阴之三部而言。动、非
动摇之谓。指春弦、夏钩、秋浮、冬营、因时而变动之义。寸口脉动。古医经之文。仲景解之曰。寸口脉之变动。各
有其时。上工因其王时。而察其变动之色脉。则病情见矣。夫色与脉之变动相同。言色而脉即可概见。假如
春月。肝木气王。色宜青如翠羽。如苍璧之泽。如以缟裹绛。并其脉之变动。宜应青而弦。弦者。濡弱、轻虚、而滑。
端直、以长也。春肝之色脉如此。推而至于夏月。心火气王。色宜赤如鸡冠。如以缟裹朱。并其脉之变动。宜应
赤而钩。钩者、来盛去衰也。秋月肺金气王。色宜白如豕膏。如鹅羽。如以缟裹红。并其脉之变动。宜应白而浮。
浮者。来急去散也。冬月肾水气王。色宜黑如乌羽。如重漆色。如以缟裹紫。并其脉之变动。宜应黑而营。营者。
沉以搏也。四季之月脾土气王。色宜黄如蟹腹。如罗裹雄黄。如以缟裹栝蒌实。并其脉之变动。和柔相离。如
鸡践地。又难经曰。太阴之至。紧大而长也。此谓四时各随其色脉而无病。若肝色宜青而反白。白、金色也。是
木当王时。而犹受金之克。则木至休囚。而肝必病。甚且至所不胜之时。而必死于秋令矣。三时仿此。但此句、
单言色也。其动脉又可类推矣。比如肝之动宜弦。而反得浮脉。其理一也。非其时色脉句。又合色脉而推展
之。不但春不得青者。为肝病。青不及春者。为脾病。而且不如翠羽苍璧者。为本脏之血病。不如缟裹绛者。为
本脏之气病。甚至青侵他部位者。即以各脏腑之病断之。盖非其地与非其时同诊也。又如濡弱轻虚而滑。
端直以长。合为弦脉。夫濡弱。为脾土之气。木之所养也。轻虚。为肺金之气。木之所成也。滑。为肾水之气。木之
所滋也。然后端直以长。自露其调达畅茂之本性。故不特春不弦。弦不春。为非时。而且不濡弱为脾病。不轻
虚为肺病。不滑。为肾病。不端重则轻浮而为上焦晕眩胀满等病。不正直。则横肆。而为中下二焦沉坠切痛
等病。不匀长。则短滞。而为本脏郁结等病。故曰。皆当病者。其旨深矣。此又合言色脉二诊之上工也。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
之时。阳始生。天气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也。以得
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
此条承上文非其时色脉句来。言非时之色脉。虽为人病。实为天气使然。上工负裁成辅相之任。所贵知天
时之变。而补救其偏弊之色脉也。夫天以从温而热。以至大热。复从清而寒。以至大寒。一岁凡十二月。以统
二十四节。人亦由少阳、历阳明、而至太阳。复由太阴、历少阴、而至厥阴。手足凡十二经。以应二十四气。天之
初温。起于冬至后之甲子。则人之微阳。应于足少阳之胆经。历冬至后之四节。而终手足少阳之气焉。天之
初热。交于雨水后之甲子。则人之正阳。应于足阳明之胃经。历雨水后之四节。而终手足阳明之气焉。天之
大热。交于谷雨后之甲子。则人之亢阳。应于足太阳之膀胱经。历谷雨后之四节。而终手足太阳之气焉。三
阴仿此。仲景假古经之文。而设为问答者。盖谓除却冬至后之甲子。天气温和。所谓时至而气即至者为平
气。天气平。则人之色脉俱应。而病者少矣。若夫早至。迟至。寒气不去。热气太过。皆为天地乖舛之气。而生人
遂多非时之色脉。大乖舛、则大不应。小乖舛、则小不应。知此。则寒热之宜。五味之用。施之各当。业此者其可
忽乎。举一冬至后之甲子。则夏至后之甲子可反悟矣。举一冬至后之甲子。则雨水谷雨等节后之甲子。又
可类推矣。旧注不特肤陋。且将此条。注为本经闲文。全用不着。以致如来放五色毫光之佛手。竟同赘疣息肉。悲哉。
师曰。病患脉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后。其病在里。腰痛、背强、不能行。必短气而极也。
上文所言之脉。因四时非时而见。从未病而诊其将病。此后言脉。是从既病而寻其病处。并诊其生死也。故
曰病患。前后。指关之前后而言。关前为表。关前见浮。是表气为风寒所伤。或暑湿燥火犯之。故表气不内附
而脉浮也。故曰病在表。关后为里。关后不当浮而见浮。是阴精内伤。阳无所附。而浮之象。故曰病在里。腰为
肾之府。背为足太阳膀胱之经。而五脏之俞穴附之。虚阳上炎。直逼腰俞。故腰痛背强也。足胫者。肾气之所
下强者也。肾气虚。故不能行也。真气生于真精。真精内伤。故短气。极者。急切之义。但言在里而不言在表之
病。另于太阳伤寒论中。详其症故也。
问曰。经云厥阳独行。何谓也。师曰。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
此合下条。俱言厥症。神昏气阻。猝不知人者为厥。厥阳。犹言厥于阳也。肝肾之阴血虚于下。而阳气以无辅
而上浮胸膈。故曰有阳无阴。但胸膈者。心君出神明之治。肺气司百脉之全。心肺气实。则神明塞而百脉阻。
故不知人而厥。即下文实气相抟之脉。是也。然气机有升降。气暴聚、则厥。气渐散、则厥自回矣。不言生死者。
以有下入脏入腑之论也。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抟。血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
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此条即上文厥阳之脉证也。沉为在里。大为阴虚。滑为气并于上。而血热随之之诊。今见于寸口。寸口应膻
中胸中之部。膻中为心神之所出入。胸中为宗气之所氤氲。神气一时闭阻。故猝然而厥。脏、指心肺而言。腑、
指三焦而言。膻中胸中内逼心肺。外通三焦。厥气入脏。则神气不能复通。故死。厥气入腑。则阳热可以涣散。
故愈。唇口者。内应脾胃。脾胃为后天诸阳之根蒂。青为肝色。又为冷。厥逆不论寒热。俱起于肝。而极于脾胃。
木邪克土之义。故除却寒厥。尽见色青之外。其阳厥之重症。亦见色青者。阳极似阴之理也。身冷者。卫阳解
散之象。内外之阳俱绝。故知其为入脏而即死也。身和者。卫阳无病之诊。汗为胃中之津液。运于三焦之阳
气。是厥阴入腑。而腑力足以送之出表也。夫卒厥、为实气相抟。而并于上之候。玄府自开。则实气散而厥自
平矣。故知即愈。寸脉沉大七句。亦古经文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
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脉脱、与伤寒条中之脉伏不同。脉伏有二。一则阳明胃腑之热实太甚也。脉之营气生于胃。营气不能灌注。
故热深厥深、而脉伏者。下之以通其胃气。则出矣。一则少厥二阴之肝肾。寒邪凝闭也。脉之至去。根于命门
之鼓伏。成于脾阳之应动。是灵火之神机。以为不息之妙。寒邪直入肝肾。阴凌阳气。微明欲熄之象。故一时
寒战厥逆而脉伏者。温之以回其脏阳。则出矣。本文之脉脱。既非寒极热极之伏。并与上文卒厥不涉。盖因
入脏入腑之类而连及之耳。旧注大谬、脉之来去、如贯珠循环自是不断。脉脱者。一时断而不续。如脱落之
义。故曰脱。然仲景之意不指内因。是就不内不外因而言也。盖内因而至脉脱。百不一生。何得有入腑即愈
之候耶。此言脉脱者。除腹痛、蛔厥等症外。是就跌、仆、笞、杖、种种重伤。一时昏迷脉绝者而言。入脏。则气血内
并。脏中之神志自去。故死。入腑。则气行瘀散。故愈。此下文浸淫疮。亦止就皮肉伤损者而言。其不指内因可
见矣。浸淫疮。俗注为今之黄水疮、非。以黄水疮。并无入口不治之禁故也。大概湿热流烂。俗所谓白蛇缠
之类是也。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句)项、(句)腰、(句)脊、(句)臂、(句)脚。(句)掣痛。
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气。(句)喘、(句)哕、(句)咽、(句)肠鸣腹胀。(句)心痛拘急。
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
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
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
经。极热伤络。
头为诸阳之首。项、指后发际及肩而言。为太阳并督脉所经之部。腰、指脊下中行之皮腠。非谓两肾之腰眼
也。腰脊痛、亦即经络之板强酸痛而言。非两肾中及脊内刺痛之谓。盖腰脊内中刺痛。即后文劳伤等之阴
病。而非阳病也。臂脚为阳气之充。掣痛、兼承项腰脊臂脚而言。臂脚掣痛、谓手足之外 。阳经所行之处。牵
引而痛也。夫头痛项腰脊臂脚之掣痛。俱风寒等气。中于经络之症。其病在表。故曰阳病也。咳为肺脏病。咳
而上气。为肝肾之气虚而上浮。即前条胸中上气而咳者。是也。喘、见吸促吸远下。哕、呃逆也。但有二因。经谓
新旧食不相浃者。言平人之哕也。今儿童饭后常有之。病患呃逆者。是命门真呼之气自虚。不能送呼满部。
中道伏还之象。咽者。饮食噎塞。是脏中之津液枯槁。故胃脘中之润机涩滞耳。脏腑之阳虚。而外气客之。则
肠鸣。又脏腑之阳虚。而下阴乘之。则胀满。肝肾之贼阴。凌犯心位。则切痛而拘急。六者俱脏腑之病。脏腑视
经络。则为里为阴。故曰阴病也。夫三焦之治。以火为用。内与五脏之元阳相通。外与十二经之表阳相会。阴
阳六症。各从上中下为三变。六三则十八也。下文一百八病。又从阴阳各十八病而申之。盖五脏之元阳精
汁。除自荣本脏外。其余绪亦旁出而与三焦交会。则阴病十八。各脏俱有之。合五脏而计之。总得九十病。此
申言上气等之阴病十八也。六微者。六腑之气。外行本经经络之末。行远力微。故谓之微。但六微之气。亦与
三焦相贯。腑各一微。微分三部。故亦有十八病。此申言头痛等之阳病十八也。李氏旧注。谓六微取之于合。
引内经胃合于三里等穴。是以针而刺微之病。非六微之为病。且微各一穴。无十八之数矣。肤谬。五劳者。心
劳神损。肺劳气损。脾劳食损。肝劳血损。肾劳精损。七伤者。大饱伤脾。大怒气逆伤肝。强力举重。久坐湿地伤
肾。形寒饮冷伤肺。忧愁思虑伤心。风雨寒暑伤形。大怒恐惧伤志。六极者。肝伤筋极。心伤脉极。脾伤肉极。肺
伤气极。肾伤骨极。脏腑气衰。视听已卸。为精极也。妇人三十六病。旧注谓千金方载十二症、九痛、七害、五伤、
三痼。于理颇顺。未知是否。不在其中者。谓一百八病。为内因外因之正病。五劳、七伤、六极、及妇人三十六病、
以首条房室灾伤服食等按之。仲景俱为不内不外因之病。故不入正病之例。清浊大小。兼下文之风寒雾
湿热。所谓五邪者。是也。风雾为清邪。天之阳气。动而为风。地之阳气。升而为雾。故其邪属阳。阳主轻清。故曰
清邪。凡动而升者。其性炎上。故清邪居人之上焦。以极于头面也。寒湿为浊邪。天之阴气。凝而为寒。地之阴
气。结而为湿。故其邪属阴。阴主重浊。故曰浊邪。凡凝而结者。其性流下。故浊邪居人之下焦。以极于足胫也。
大邪者。兼清浊邪之风寒而言。风为百病之长。寒为生阳之害。故曰大邪。然风寒之邪。善伤营卫。故曰中表。
小邪者。兼清浊邪之雾湿。并下文之热邪亦在内。盖雾横于太虚。于人为胸中。湿流于坎泽。于人为骨节。以
视风寒之伤营卫者。则为中里。故曰小邪中里。下文曰。热伤络。视经亦为里。故曰热邪亦在内。 字无所考。
未详。成无己作谷字。亦无所据。或曰。当是馨字之脱去其半也。然以象形会意按之。上半为古罄字。器之象
也。禾为稻属。以器覆稻。其为饭类可知。 、饼属也。五谷原以养生。冷热饥饱。经宿不行。则邪生矣。以上七句。
为末段之纲领。盖谓除宿食外。不过风寒雾湿热之五邪为病耳。法度、非治病之法度。言五邪中人。如有规
矩绳墨之义。前、日前也。风为木邪。木气王于寅卯日前之风邪自盛。故风中于前也。暮则人身之火气入墓。
寒邪易入。故寒中于暮也。湿伤下、雾伤上、注已见。风令脉浮。寒令脉急。别详伤寒论注。雾者。土气也。人身以
皮腠为土。湿者。水气也。人身以关节为泽。故各以其类应也。食伤脾胃。即宿食也。经血多而恶寒。寒则经血
泣。故寒极伤经。络血少而恶热。热则络血燥。故热极伤络。自五邪中人十三句。或言其时。或言其处。或言其
脉。或言其害。错综反复。正所以言阴阳十八病之因。且开后文二十四篇之治法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
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此条与伤寒之文相似。入此、则迥别矣。盖伤寒三阳传变。重在急救其表。故治法宜先表后里者。恐阳邪外
盛。而阴津内伤也。此为治内因之法。当重看前半条。救表。特杂症中之带说耳。下利清谷。因医下之者。尚宜
急救。则未经误下者。更可知矣。夫卫气根于胃中之精悍。下利清谷者。则卫气衰薄。而六淫易犯。虽亦有身
体疼痛之表症。必俟救里后议及者。恐早则更伤表气。而为上下两脱之候也。注详伤寒本条下。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
痼疾者。坚固之义。经久之宿病。卒病者。猝然之病。如风寒之类。凡新感者皆是。不特痼疾之根深。法当缓取。
猝病之气锐。势必蔓延。且譬之积薪。后来者居上。而易于搬运。故当知先后之治也。
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各有得、心病得肝气。肝病得肾气。肾病得肺气。肺病得脾气。脾病得心气者。一也。五脏各乘其王时。二也。心
肝脾肺肾之各有所喜者。三也。此单指得其所喜者而言。得其所喜者而愈。伤寒论谓渴欲饮水者。少少与
之。令胃气和则愈。是其义也。所恶、谓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并各脏之所不胜者皆是。不喜、
即所恶。谓心恶热。热乘之。则心病。心不胜肾。肾乘之。则病且危矣。余脏仿此。不应食、指五味而言。人于五味
中。素有所偏恶者。所不胜之脏气虚也。忽反暴思之。则是此脏因邪气实之。故知其必发热也。首言得五脏
之性。则病者愈。次言失五脏之性。则不病者致病。末言变其素不喜、为暴喜。则可以占病。然则变其素所喜
者、为暴不喜。亦非细故也。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所得、即五脏之各有得。详上条。随所得而攻之者。因所喜之气味。而各寓以攻病之药。则直走其脏。所谓将
欲取之。必姑与之之道也。古法古方中。猪苓汤之治渴。特其一耳。故曰。余皆仿此。汤义、见伤寒注。本汤下。
<目录>
<篇名>湿病脉证第二
属性:、窒也。拘也。有窒塞拘牵之义。前人俱谓痉字之讹。以内经但有痉而无 。且痉与 颇似。故后人传写致
讹耳。鄙见以为不然。尝按古人名病。或抉其病由。或肖其病状。不必尽仍从前之旧。即如仲景伤寒之名。并
其症之传变。原从热病论来。而现易其名为伤寒。然则以仲景伤寒等字。为热病之讹也得乎。当曰。 病、即
内经痉病为合。不必抹却 字。但其病由。殊多疑窦。几令后人不知所守。如内经、以痉为湿因矣。尔雅注痉
为风强病。则又为风因矣。及按本文诸条。并伤寒内所问及者。则又皆燥因也。反复思维。神明告我。始知内
经言湿。尔雅言风。俱言外来之因。而尚有所未备。仲景言燥。是言本身之因。而实总 病之全也。盖人身以
阴阳相得。则柔和通畅。即或中邪。尚赖阴阳滋息。以为捍御。若津液素短。一遇风寒暑湿之邪中之。则邪从
太阳阳经之性而化热。阳热相抟。津液不足以供其残暴。则窒塞拘牵而 矣。甚至反张抽掣者。风火燥。万
物之变动也。或曰。子以古人为湿因风因。是矣。仲景并不言燥。而子以为燥者。敢问何说也。答曰。以因致
之变病。遂以知 家之本病。且有方本三道可据也。夫本篇四条曰。发汗太多因致 。是 因汗多而液燥
也。五条曰。风家下之则致 。是 因误下而液燥也。六条曰。疮家汗之则致 。是 因冒汗下而液燥也。其
余除一条二条三条七条为正 。不列方外。十条泄营卫之邪热以救津液。十一条泄分肉之邪热以救津
液。十二条泻胃腑之邪热以救津液。则病 之因。治 之用。不昭然可想见乎。
\x一条\x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
太阳病。指头项强痛而言。太阳为寒邪所伤。邪从阳经之性而化热。故发热。寒邪凝闭。则毛窍实。故无汗。恶
寒者。太阳被邪之本症也。曰反恶寒者。正就 病而言。 病因津液短少。而阳热在经之症。理宜不该恶寒。
故曰反也。发热无汗。其经络之拘强。更甚于有汗者。故曰刚 也。此条之症。全是伤寒。却曰刚 者。当合后
文伏坚之脉而言。盖 与伤寒之外症颇同。惟伏坚与浮紧之脉为辨耳。此寒邪化热之 。 之正病也。
\x二条\x 太阳病。发热。汗出。不恶寒者。名曰柔 。
太阳病同上。太阳为风邪所伤。风为阳热。故发热。风性疏洞。故汗出。不恶寒者。阳热在经。而无阴气在上在
外故也。名柔 者。以汗出而经气之劲直。少逊于寒邪也。此条全是太阳伤风。略并阳明之候。而曰柔 者。
当合后条沉迟之脉而言。盖 与伤风之外症颇同。惟沉迟与浮缓之脉为辨耳。此风邪阳热之 。亦 之正病也。
\x三条\x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 。为难治。
太阳病。发热。见上条。不言有汗无汗者。兼上二条之风寒而言。言太阳见发热之表症。其脉多浮者。以阴阳
之气两出。而与邪抟故也。若见表症。而脉又沉。是里阴短少。不出而附其阳。而经络独得干热之应。故 。然
治经表干热之邪。非发表不能散其势。若沉而更见细。细为无阳之诊。发表以去邪热。刚柔之阳 或解。而
厥逆泻利之阴 将复作矣。故曰难治。阴 、即俗所谓慢惊风者。是。详见后注。并有方治拟补。此亦 之正
病也。
\x四条\x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
此及下文三条。俱非 病。因误治以伤阴。遂亦成 者也。发汗太多。不特火熨等治。令其大汗。凡表药过剂。
及发汗后更发汗者皆是。汗虽阳液。而经隧络脉。实赖以为和软。因致 者。木出津而劲。土去水而板之象。
\x五条\x 夫风病下之则 。复发汗。必拘急。
风家不特原燥。且疏泄而多自汗。其液已伤。下之。则津液更伤。亦上条因致 之义也。复发汗。当承风病言。
非下后成 。而复发汗也。盖谓风家津液已伤。下之固 。不下而复汗之。亦必拘急。拘急者。 之渐也。
\x六条\x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
疮家素多脓血。脓血者。津液之所化也。夫身疼痛者。为邪在经络。法当发表。然其津液素伤于脓血。若再令
汗出。则其经血益枯。亦上文因致 之义也。
\x七条\x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 病也。若发
其汗者。寒湿相得。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暴腹胀大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 。
此症须先详太阳隧道。则丝丝入扣。否则极力强解。终属隔靴搔痒。夫太阳者。从目内 。上头角。复下经牙
车。上绕脑后。历颈项。循背部之夹脊。而下走足外 之后侧者也。此条系太阳经血不足之人。寒湿浊邪。两
中于下。于是郁寒郁湿而两化为热。化热循太阳而上冲。太阳之经血不足以御之。故见种种干热之症。而
也。身热足寒者。本寒标热之应。玩下文寒湿相得。则言寒而湿在其中。故曰寒湿之浊邪。两中于下也。颈
项、头、面、目、与牙车、下至背部、俱太阳之所经。故颈项强急。头热。面目时赤。独头动摇。牙关卒噤。并背反张
者。俱经血不足。而干热逼之之应。故知为 也。恶寒为太阳之本症。时头热时字。与口之卒噤相应。盖化热之
邪。终不若风热之盛实。故但时热、时赤、时动摇、卒噤、卒反张也。以鄙见拟其方。或当主桂枝倍芍药汤。外加
花粉术附为合。盖桂枝本汤以解标热。加花粉以滋其经血之干。术附以逐其本寒本湿。倍芍药者。使之直
走足胫以上散也。若以为太阳表热。罔顾寒湿之本病。但发其汗。则寒湿之本气。以汗空而相得于表。表阳
之虚气。以汗疏而益虚于上。寒湿与虚阳。相薄于在上在表。故恶寒益甚也。此发汗而病不服之变动如此。
其脉如蛇。谓伏而坚直之脉。已如如有外出之势。暴腹胀长。是寒湿之邪。入腑为即愈。其愈于自下利乎。夫
之为病。如盛夏之时。阳热酷于上。逼阴气于下。而不得上升之象。若阳光少薄。则地气自腾矣。发汗以散
其在上在表之热。则下之阴液。有上滋之势。故脉起如阴蛇之外出。腹胀如岚雾之上浮。殆阴阳交泰之渐
乎。人气与天地之道相同。其欲解也宜矣。此发汗而病状之变动又如此。脉如故。即下文之伏脉也。犹言脉
伏如故。而反加弦之谓。夫弦为紧滑之合脉。紧为寒。滑为湿。寒湿伏于下。则阳热之不解于上可知。故曰
者。言 病之已成也。此发汗而病不理之变动又如此。全条总言寒湿病之常变。亦 之正病也。
\x八条\x 病有炙疮。难治。
炙疮之人。先受外火。次伤脓血。液愈热愈干。故难治也。
\x九条\x 脉经曰。 病。其脉伏坚。直上下行。
伏者。潜伏在下。坚者。凝敛之象。上下。指尺寸而言。直上下行。谓潜伏凝敛。单从傍骨而直行尺寸。并无浮起
之意。盖 之为病。虽在经络之阳热。而其所以为病。却在阴不与阳俱。而自沉伏也。若阴起而应阳。则入风
寒暑湿之正例。而非 矣。大概 病象盛夏。责在外无阴也。 脉象隆冬。责在里无阳也。其天地之不交。火
水之未济耶。若阳中有阴。则阳随阴精而下降。阴中有阳。则阴随阳气而上升。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故 病
之死。多死于左肝右肺之不能升降也。此总言 病之脉。盖就 之正病。及因致 之兼症。而两言之也。
\x十条\x 太阳病。其症备。身体强。KT KT 然。脉反沉迟。此为 。栝蒌桂枝汤主之。
\x栝蒌桂枝汤方\x
栝蒌根(二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粥发。
太阳病。其症备者。如头项强痛而恶风发热之谓。非指上文之 症备也。身体强三句。始入 病。身体指后
发际。及夹脊而言。KT KT 。惊禽伸颈之象。伤寒之阳明病。亦以此为状。但阳明之经脉在前。人迎以下邪盛。故
颈项支于前而KT KT 然。太阳之经脉在后。风池以下邪盛。故颈项强于后而KT KT 然也。见如此太阳症。脉若
见浮。则脉症相对。而为太阳中风正病。乃反见沉迟。沉为在里。迟为无阳。里无阳气。则不能领津液以上滋。
而此太阳诸症。为干热可知。故曰为 。主栝蒌桂枝汤者。以桂枝本汤。能解营分之热邪。使不至热枯阳液。
一也。且太阳之阳热。从汗涣散。使在下之阴津吸起。二也。栝蒌蔓生。性走经络。而气清滋润。且根善上行。是
从里阴而引其精汁于太阳之经脉者也。以之治有汗之柔 。宜矣。
\x十一条\x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能语。欲作刚 。葛根汤主之。
\x葛根汤方\x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
二枚)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
须啜粥。余如桂枝汤法将息及禁忌。
太阳病。同上条。无汗者。寒邪伤营而凝闭其卫气也。小便反少者。正照 病而言。盖谓伤寒化热之 病。热
邪盛于表分。逼阴气于下。理宜小便清利。而今反少也。气上冲胸者。人之毛窍。随呼吸而喑为开辟。今毛窍
为寒邪所闭。气机塞于旁引。但争胸分出入之路故也。口噤者。太阳经道。循牙车。寒邪能令筋惕。故口噤而
不得语也。以上俱太阳伤寒之症。而曰欲作刚 。必其脉不浮紧。而见沉伏。或且紧直可知矣。但以全症而
论。似当主麻黄汤以发表。加茯苓以利小便。加半夏以降逆气矣。即合沉伏之 脉而论。宜于麻黄汤中。加
升阴之品。如胶、麦、归、地。重以升麻等类矣。况 之为病。原系化热之邪在经。而津液不供之症。葛根轻浮渗
泄。最为燥家所忌。乃竟主葛根汤而无所顾忌者。神哉仲景。几令人不可思议矣。不知当日。一眼看定小便
反少。气上冲胸二症。随便用此。借水行舟。因粮杀贼之妙而已。盖 之所以为病。所虑者。天地不交。水火未
济耳。今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其里阴之机。尚在向表。主葛根汤以发汗。则泄其上者。下气必从。疏其表者。里
阴自动。将津液之气可升。而沉伏之脉自起矣。且攻邪之法。自有层次。寒伤营分。为太阳之第二层。二门之
象也。则太阳卫气。为第一层之大门。阳明分肉。为第三层之堂陛。与其就第二层。即贼以驱贼。不如从三层
堂陛之间。振臂一呼。而贼易去耳。此不用麻黄汤而用葛根汤之深意也。至于直任葛根而不畏其疏泄者。
以其无汗。并小便反少二症故也。无汗而小便少。胃中必有积饮。借积饮以为汗。既不虞其损伤津液。且内
饮去而表热解。故曰借水行舟。因粮杀贼之妙也。详伤寒论太阳与阳明合病条下。参看自悉。
\x十二条\x 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 齿。可与大承气汤。
此太阳病 。从胸中移热于胃腑而热实。凡太阳之表症俱罢者也。胃腑热实。故与大承气以下之。表症俱
罢。故不曰太阳病。而但曰 为病耳。胸满者。胃实而实气上浮之应。口噤者。胃系络唇口并齿中。实气上浮。
则胃系急。故口噤也。卧不着席者。反侧不宁之貌。胃实而神气不能归伏土中也。下焦足胫之气。尝休养于
大肠之空处。胃实而大肠亦实。肠实、则脚下之气血不容转舒。故挛急也。 齿者。即口噤之义。与大承以下
之。则热实去。而上下通和矣。或问曰。此条之症。子何以知其不属传经。而为胸中移热。且云太阳表症俱
罢者也。答曰。若系太阳传经。则阳明必有经络表病。何得单见胃腑内实。故曰此胸中移热也。若有头痛、发
热、恶寒等表症。必不径情攻下。致犯下早结胸之戒。故曰太阳表症俱罢者也。附录仲景具菩萨之慈。泄
神仙之秘。着此 病方论。以垂万世。后人不知为金科玉律之文。置之覆瓿。及遇此症。妄立惊风名色。除一
切香燥药外。惟是蜈蚣、全蝎之大毒。朱砂、金箔之重坠。巴豆、牵牛之猛悍。麝脐、冰片之犀利而已。讹以传讹。
杀人无算。呜呼、 病一灯。千年尘土。谁复知有净瓶甘露。玉液还丹也。夫 之为病。小儿十居其九。产妇十
居其一者。以小儿纯阳之体。津液未充。产妇亡血之余。津液未复。一遇风寒等邪。犯其太阳。则化热伤经。筋
脉因干热而短缩。反弓抽掣。所自来也。其犹能胜此香燥。并一切大毒等药乎。余尝按仲景 病方法。以治
俗名急惊、慢惊之症。无不应剂而起。揭明篇后。盖欲同志者共遵之。则所活无穷矣。但刚柔二 。即今人所
谓急惊者。皆阳 也。其病脉症治。已详本篇。另有阴 一症。即俗所谓慢惊者。本篇不具论条方药。或以散
见于伤寒论故耶。今不揣鄙陋。窃伤寒之旨。拟论五条。移方四道。皆屡试屡验。高明者万勿以僭妄而漠视
之也。
病、寒热往来。寒则泻利厥逆。热则呕咳烦惊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无太阳症。乳食如故。但呕吐。面
色微黄。或泻青绿者。将作阴 也。
小儿素灵慧。忽目迟而神机阻滞者。 。
病患身不热。时反弓。或抽掣而厥。卒口噤。不得出声者。当归四逆汤主之。惊者加龙骨、牡蛎。乳食急不到口
者。膻中干热而烦悸故也。当归四逆合黄连阿胶汤主之。(以上方。俱见伤寒论。)
病。小便色白。厥不止者。死。
\x十三条\x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湿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太阳病。详已见。二经交通之处为关。两骨相续之处为节。关节者。人之坎泽也。故湿气多入于此。湿气入关
节。则气血滞而不利。故疼痛。烦者。郁湿化热之应也。沉为在里。细为阳虚。人身惟阳气充足。则湿不能伤。今
在里之阳虚。则关节烦疼。明系湿邪滞其气血。而太阳之头痛发热等症。又明系湿邪化热。上冲经表之候。
故知为湿痹也。痹者卑也。湿着关节。有不能举动之义。故曰湿痹。里阳既虚。则不能分布水气。故小便不利。
关节之湿气。内淫肠胃。故大便反快也。利其小便。则湿去而关节疼痛等症自止矣。
\x十四条\x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熏黄也。
凡言家者。俱指夙病。如酒家、风家、亡血家之类。上条是初病湿。此系湿久而成家者。故曰湿家也。湿流关节。
故初病则关节烦疼。湿久化热。而热充经表。故一身尽疼而发热也。黄为土色。身色如熏黄者。湿热伤脾。在
上之汗孔不疏。在下之小便不利。故蒸其湿土之色于外也。
\x十五条\x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或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
以丹田有热。胸上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
湿家。已见头汗出者。湿热上冲。而蒸其气血于上之义。背强者。湿持经表而不得汗也。欲覆被且欲向火者。
太阳被伤之本症也。湿家俱阳气不足。故不能以汗送湿。若更以寒药下之。则元阳更虚。而真呼于中道自
伏。故哕。胸为阳气之署。阳气以寒下而虚馁。则下阴上乘阳位。故胸满也。小便不利者。气机夺于后阴之下
故也。舌苔、当指白苔而滑者。丹田以湿化之热在下。胸中以攻药之寒在上。下热、故渴欲得水而口烦燥。上
寒、故不能饮也。此条言湿家误下之小逆如此。条中下早早字。疑是衍文。以湿家前后禁下故也。
\x十六条\x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湿家化热上冲。症见头汗微喘者常也。但在下之之后。则逆矣。盖下之则里空。而在上之阳液阳气。理当下
陷。今阳液反上而额上汗出。阳气反上而微喘。故逆也。小便利。亦湿家去湿之一路。特见于误下而额汗微
喘之后。则逆甚矣。盖下后则液夺于后阴。小便之不当利者。一也。额汗微喘。气机已经上浮。而不应下送。此
小便之不当利者。二也。兼见、则上脱下绝之势已成。而中无所蕴。故主死也。下利不止。当承微喘以上等句。
盖谓下后而前症具。纵小便不利。若大便下利不止者。亦死。言与小便利者。同为下绝也。此条言湿家误下
之大逆、又如此。
\x十七条\x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
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风湿。即后文第八条。所谓汗出当风者是也。盖津液已离经络。化而为汗。即如天地氤氲之气。已化成雨之
象。雨着地而为水。与汗伏皮而为湿。同一义也。汗出当风。汗之将出未出者。即便伏住。加之汗出而毛窍已
开。风邪袭其玄府。则风与不出之汗相搏矣。不必中风而复中湿之谓也。久伤取冷。亦能落汗。汗客为湿。湿
生热。热生风。此虽湿风。亦可名为风湿。故八条并及之。后凡言风湿者俱仿此。无着处、而烦热者曰疼。是为
风因。有着处而沉滞者曰痛。是为湿因。若单湿化热以生风。则疼痛亦有时而互见者。一身、指手足太阳之
部而言。湿从当风而汗不出。故其法仍宜出汗以解湿。并解其风也。阴雨不止。是天地湿胜之时。乘此而以
汗去湿。是腾一内湿之空。而仍为外湿入之之地也。况汗大而不得其法乎。其不能尽解宜也。盖风性轻浮。
理或可以骤泄。湿性凝滞。势必燥于熏蒸。此汗大而愈风不愈湿之道也。故治风湿者。乘晴明之日。已应天
地之燥化。又微微似汗。则得熏蒸之法。而湿自去。湿去而风亦与之俱去者。湿本而风标故也。意者主桂枝
加术汤乎。抑即八条之麻杏薏甘。或九条之防 加桂汤耶。
\x十八条\x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
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此条当是裹湿枕湿。而湿中于头之症。故无事于发汗。及利小便。但纳药鼻中。使湿从嚏涕而出也。身、指太
阳之夹脊而言。身疼痛者。湿中于头。湿性将下流。而太阳之经气阻滞也。发热者。湿虽在头。然已阻滞其经
气。皮毛为经气之合。郁湿化热。故发热也。面黄者。阳气不充之应。若面色红而不黄。则阳气力能蒸湿外解。
而身疼发热。便不得谓之湿因矣。喘者。湿滞太阳之皮毛。皮毛内合肺窍。而不能通畅也。头痛者。太阳之经。
上聚于头。今为湿所把持而闷冒也。鼻塞者。湿滞气机。即上文喘症之义。烦亦单指鼻而言。盖谓鼻因塞而
烦热也。脉大者。湿持其上。太阳之经气。欲浮不得。而闷为旁鼓之象。自能饮食六句。谓湿在头而腹中无病。
若发汗及利小便。则徒伤中下二焦之气。是反招头上之湿。使之下流也。岂如纳药鼻中。因涕以去其湿。得
高者越之之旨乎。不列方者。或失之耶。王氏谓宜瓜蒂散为细末。如大豆许。缩入、则出黄水。夫瓜蒂入鼻以
出黄水。未验。且云忌吹。当令缩入。似与本文纳字之旨有碍。附录鼻渊一方。凡头痛鼻塞。而稠黄浊涕不
止者。用鹅不食草一味。干为细末。纳鼻中少许。令嚏出秽物。数次则愈。虽非汉时古方。而鼻渊一症。颇似久
湿在头。而化为风热之候。用此甚神。故并记之。以资同志者之会悟云。
\x十九条\x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x麻黄加术汤方\x
麻黄(二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白术(四两) 甘草(一两炙)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渣。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天地当五六月时。地气上浮。阶潮础润。不得天气泄而为雨。则燥蒸郁冒者。湿之象也。天地之燥蒸郁冒解
于雨。与人身之烦疼解于汗。其理同也。外火攻之。则经络关节之湿。因火逼而内入于脏腑矣。此洒物之湿
聚于下。蒸物之气浮于上之义也。主麻黄加术汤者。湿气能塞毛窍。故湿家每皆无汗。用麻黄者。所以疏卫
表之云翳也。桂枝善行营气。得东方风木之正。所谓风以燥之也。五脏惟肺最恶湿。且其脏与皮毛相合。故
皮毛受湿。肺管先为之不利。加杏仁者。所以通肺窍也。白术性温。与甘草同用。则善理脾胃土气。土得甘温。
则蒸湿于上而为汗。此治外湿之正药也。
\x二十条\x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
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x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x
麻黄(半两去节汤泡) 杏仁(十个去皮尖炒) 薏苡仁(半两) 甘草(一两炙)
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匕。水一盏。煮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病者。即湿病也。一身尽疼、发热。详已见。日晡为阳明经气之旺时。有自振以推湿出表之势。而湿邪不受其
驱逐。遂相持于太阳阳明之界。故剧也。风湿三句。见本篇五条注。主麻杏薏甘汤者。甘草属土。为内主脾胃。
外主肌肉之药。以之为君。盖欲其由脾胃以达肌肉之意。薏苡甘温。善燥中土。且趁甘草浮缓之性。则能从
下从里。而熏蒸其湿于在上在表也。杏仁通利肺窍。以引其机。为薏甘熏蒸之接应。麻黄发越毛孔。以开滞
郁之障。譬之驱贼。薏甘为内室之传呼。杏仁为中途之援引。麻黄直开大门以放其去路耳。与前条麻黄加
术汤同意。特其制之大小略殊。并少桂枝一层症候而已。上条曰湿家。则为病既久。非小剂可愈者。故大其
制。此条曰病者。则其湿尚浅。故不必用大剂。以过伤其气。且麻黄加泡。杏仁加炒。止用其轻清之气。而已足
矣。又本条较前条。多日晡而剧一症。日晡而剧。为肌肉当王时。而有自振之气。则营分尚未受湿。故不必用
桂枝也。
\x二十一条\x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
\x防己黄 汤方\x
防己(一两) 黄 (一两一分去芦) 白术(七钱半) 甘草(一两)
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良久再服。喘者。加麻黄半两。
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
下如冰。后坐被上。又以一被绕腰以下。温令微汗。瘥。
此条。病则双名风湿。症则颇似单风。汤意却又全治单湿。仲景心细如发。学人透得此关。则入木三分矣。盖
汗出当风。是汗郁于风而成湿。如上条所云。故曰风湿。则风湿之病。湿为本而风为标矣。夫郁湿化热。湿热
与虚阳相并于外。故脉见浮。虚阳外并。则阴无健主。而坤呈地象。故身重。脉浮身重。系虚阳为湿热熏蒸。故
汗出。汗出。则毛窍疏洞。故恶风也。湿家必由汗解。汗出而湿自去者。常也。今脉浮、身重、恶寒如故。则知汗出。
为虚阳自越。而湿邪自在也。湿邪自在。故主防术甘草以燥之。虚阳自越。故君黄 以敛之耳。双言风湿者。
兼及其标也。脉症颇似单风者。中标之病也。单治湿邪者。专责其本也。按四分为一两。一分当是二钱半。
方中黄 一两一分。为一两二钱五分也。方后加减之三分。即正方白术之七钱半。以铢数计之。一分得六
铢。古人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也。后仿此。五钱匕。谓以一钱之匕首。五抄其药也。喘为湿邪伤肺。而肺窍不
利之应。故加麻黄以发之。胃不和者。湿气滞脾。能使胃中 胀。或雷鸣溏泄之类。芍药酸敛。下行入脏。能引
防术温燥之性。下入脾中。使之温中以燥土。故加之。气上冲者。胸中阳气虚馁。而下气乘上之应。桂枝甘温。
能填胸分之阳。故加之。细辛辛温而香细。善达下焦气分。寒能召湿。陈寒者必积湿。加此者。亦犹加芍药之
义也。如虫行。言上身。如冰。言下体。坐被绕被。总以温暖为熏蒸去湿之法耳。微汗瘥。当兼小便言。盖腰上之
湿解于汗。腰下之湿解于小便利。故也。
\x二十二条\x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若(伤寒论多其人二字)大便坚。小便自利者。去桂(伤寒论多枝字)加白术汤主之。
\x桂枝附子汤方\x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劈) 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伤寒作水六升。煮二升。以后方诸药减半之水数计之。则
此方之三升一升。恐为错误。当从伤寒为是。)
\x白术附子汤方\x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半炮去皮)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半切) 大枣(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
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
此条头一症。系风寒兼湿。第二症。系单寒兼湿。然俱在太阳经表。而不干腑脏者也。身体指躯壳而言。烦疼
为热因。以风为阳热。寒湿二邪。俱能化热故也。阳主健用。湿主沉滞。阳虚而湿邪中之。沉滞而失其健用。故
不能转侧也。不呕者。内无寒也。不渴者。里无热也。盖谓伤寒至八九日。已过六七日自愈之期。即宜见表邪
入里之候。乃外不见解。里不见传。加之脉浮为在表。浮而且虚。则虚从浮断。是为表无阳气。更兼涩脉。涩为
湿诊。明系表阳虚微。不能送邪出表。以致湿与风寒相搏。故日久不解。而亦不传也。是则表阳虚微。为病之
本。风寒与湿。为病之标。故君附子至三枚者。一以温阳。一以散寒。一以驱湿也。加于桂枝汤中者。桂枝行营
卫之气。风从汗解。而寒湿亦与之俱去矣。独去芍药者。以为在经表。不欲其酸敛也。下文三句。紧顶伤寒八
九日六句。犹言前症具而脉既如此之人。若大便坚硬。又为寒燥津液。如水冻冰之象。平脉所谓阴结者。是
也。小便自利。为肺与小肠。气微而不能提守之应。桂枝行津泄气。故去之。白术苦温。能滋脾胃肌肉之阳液。
以消客湿。故加之。冒者。躯壳浮虚散大之貌。详伤寒注。减诸药于前方之半者。前方注意在汗。犹之以风雨
解潮湿。利于疏爽。故大其制。此方注意在湿。犹之以旭日解寒湿。义取熏蒸。故半其制耳。
\x二十三条\x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x甘草附子汤方\x 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泡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一本有解能食汗出五字)复烦
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此条当重看风字。症则以汗出恶风为主。盖以风为本。而湿为标者也。故方意君桂枝者。一则取其行营卫
之汗以解风。随便令其领术附以解湿也。湿流关节而能化热。风又为阳热之邪。两热相持于骨节。故烦疼
也。风火之性。以动而张。故掣痛。风湿鼓满于骨节之上下。故不得屈伸。并不可近也。风邪疏卫表。故汗出。湿
邪滞肺窍。故短气。小便不利者。风湿以热相得。而气机浮壅也。恶风者。汗出表疏。畏风所袭也。表疏恶风。故
不欲去衣。微肿者。风湿阻其经气之应。此因风为重。故于甘草术附。温脾燥湿之外。不得不尊桂枝以解其
风湿耳。
\x二十四条\x 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
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即下条所云中热是也。人身之阳气。托根于命门。分光于脏腑。各从其本经。而熏蒸于在上在外。乃于皮
腠之间。与太阳之气。汇成一片。而包裹于躯壳之表。是为卫气。卫气周密。不特以阳拒阴。寒邪不能入。即热
邪亦不能入者。里气充。而外气不敢犯故也。此条是脏腑之阳虚。而卫气衰薄。故 邪得以热伤其表气也。
热伤其表气。故发热。卫气衰薄而受伤。故恶寒也。阳主轻清。阳虚而且见伤。故身重。疼痛者。热邪逼其经气。
而不得上浮外鼓之应。夫太阳之脉宜浮。夏月之脉宜洪。今见弦细芤迟。弦细为减。减者瘦削之义。是阳气
之不能充其脉体也。迟为在脏。是脏阳气微。故不能健应于脉至也。芤者。无阴之诊。阳生于阴。明系阴精短
少。而 热之邪充之。故以芤见。阳气因之而弱。故以弦细与迟同见也。太阳外主皮毛。内通小便。小便已。则
膀胱气空。而皮毛之气。争赴空处。故洒洒然毛耸也。手足、为阳气之充。阳虚且病。故不能贯于四末。而逆冷
也。劳则神浮。神者火也。火浮。故身热。口开者。虚阳为 邪所逼。有下陷而不能收摄其唇口之象。板齿为督
脉之所入处。督脉两界于太阳。而与之为合。太阳伤 。故督脉热于所入而燥也。发汗。则阳益虚。故恶寒甚。
温针。则外火与 邪相衬。故热甚。数下之。则气机夺于后阴。而膀胱之治化不能传送。且 邪因虚下沉。故
淋甚者也。本经不列方。以鄙意拟之。炙甘草汤滋阴以实其芤。合四逆汤扶阳以益其弦细与迟之脉。阴阳
充畅。 邪或解于自汗乎。
\x二十五条\x 太阳中热者。 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x白虎加人参汤方\x 石膏(一斤碎) 知母(二两) 甘草(二两) 人参(三两) 粳米(六合)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大热在内。故蒸其液出而为汗。又逼其阴出而恶寒也。身热者。 热外蒸皮腠之应。渴者。 热内铄阴津之
应。此系太阳阴精短少。而大热伤其津液之症。故主白虎。以救大热。白虎加参。以救大热所伤之津液耳。汤
意见伤寒本汤下。
\x二十六条\x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x一物瓜蒂汤方\x 瓜蒂(二十个锉)
以水一升。煮五合。去滓。顿服。
此亦阳虚、而 热伤气之症也。身热。为太阳中 之本症。疼重。即下文水行皮中之候。盖疼为热因。重为湿
因。湿热相搏。故疼重也。微弱为阳虚之诊。若阳气充足。 邪不能相犯。即或犯之。便于渴饮凉水中。送为汗
解矣。岂有身热疼重之症乎。今以脉微弱审之。则知身热疼重。始以阳虚而受 热于前。复以阳虚而不能
运凉水于后之应。故直断之曰。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主瓜蒂汤者。瓜蒂苦寒。苦则能令胃系急而
不下。寒则能拒 热之邪内侵。且此药善涌。涌则开提阳气。能使微弱之脉自振。将水气运为自汗。而身热
疼重。俱可尽解。是去 行水之权。只用一涌以提其阳气、而已足矣。其言一物者。不欲以余药牵制其性耳。
<目录>
<篇名>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属性: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
时。或有不欲。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痢。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
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疼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三十日愈。其证或
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始见。或病至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各随症治之。
百合病者。宗气血脉。百不合之病也。以百不合之病。而合之以百合。以药名病。犹云柴胡症。桂枝症之义。故
曰百合病也。百脉者。百骸之血脉。就上中下三焦而言。一宗者。一身之宗气。就心肺之夹空而言。然气主乎
血。血抱乎气。尝有夫唱妇随。君令臣供之妙。若阴血一伤。则其气自为涣散。而气血失合一之用。故悉致其
病也。是则气原无病。所病者。惟是血不足以副之。故见夫若无家。君几失国之象。下文欲食、欲卧、欲行、欲饮
食、或有美时。及无寒无热等。一半、俱阳气未病之候。而不能食、不能卧、不能行、或饮食有不用。而且食闻臭。
及如热等。一半症候。俱阴不能为阳以赞厥成耳。默默。神机以失根据而有消阻之状。口苦者。阳浮于上也。小
便赤者。阳陷于下也。药不对症。故不能治。盖行诸药者。以脾胃之阴阳相得。然后能使之内走脏腑。外达经
表耳。今阳有余而弛。阴不足而纵。阳弛。故得阳药则剧吐。阴纵。故得阴药则剧利也。如有神灵。指预知暗识
之类。盖阴不能宅阳。而魂离神荡。往往有在家而预知行人之至。静卧而潜通窃议之言者是也。此条神机
不守。为百合病之最重者。俗解顶上文之得药吐痢为言。则谬甚矣。身形如和者。阳气无病之应。脉微数者。
阴血干热之应。阴短阳长之人。每当溺时。则膀胱一空。而阴气下流。其阳热愈浮于上。故头痛六十日。为六
气转换之候。五行之鬼气。满则必移。而平气接之。是为子制其鬼也。故期其愈。若头不痛。但淅然及溺快。而
但头眩者。其阴虚阳浮之候。降序而愈期亦各较速也。其症。统指欲食至头眩等症而言。未病而见。谓不因
他病而自成百合病者。即下文第五条百合地黄汤症是也。病四五日三项。谓不论新旧。先因他病而致虚
阴气以成此病。即下文二条之百合知母汤。三条之百合滑石代赭汤。四条之百合鸡子黄汤等症是也。或
有问余者曰。子何以知此症之阳气无病。但病阴虚而阳自涣散也耶。答曰。以本篇方意知之。诸方中用药。
俱就上中下而峻补其阴。至于气分。但用百合一味以招来收摄之而已矣。见诸方下。客首肯而去。
百合病见于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x百合知母汤方\x 百合(七枚劈) 知母(三两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
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发汗后者。犹言发汗之后。因而成百合病也。发汗。则心肺之阴液大伤。而上焦神气。有懒散不完之
象。故见首条诸症。知母滋阴清热。善走肝肾。肝为心之母。肾为肺之子。合子母而两补心肺之阴精。然后以
形象心肺。瓣瓣朝宗之百合。收摄其神气而抱拢之。则知母滋阴以调百脉。百合敛阳以归一宗。针锋逼对
矣。先必别煎者。各完其性也。然后合和者。相与有成也。煎用泉水者。取其上泛而流长。盖上泛之性归宗。流
长之性贯脉也。
百合病见于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x滑石代赭汤方\x 百合(七枚劈) 滑石(三两、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渣。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
取一升。去渣。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犹言因下后而成百合病也。下后。则脾与肝肾之津液大伤。而下焦神气有懒散不完之
象。故见首条种种等症也。滑石甘寒镇重。甘能聚气。寒能养阴。镇重。则能令招摄神气之百合。下敛三阴散
亡之气。分别水谷。又其治下后之余事也。下后。必多阴气上逆。故加代赭以镇之耳。
百合病见于吐之后者。百合鸡子黄汤主之。
\x百合鸡子黄汤方\x 百合(七枚劈) 鸡子黄(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纳鸡子黄。搅匀。煎五六沸。分
温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犹言因吐后而成百合病也。吐后。则脾胃之阴液大伤。而中焦神气有懒散不完之象。故
见首条种种诸症也。鸡蛋黄。血液浑全。且色黄而居中。为大补土液之圣药。能使百合收摄中宫之气。聚为
一宗。故主之。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x百合地黄汤方\x 百合(七枚劈) 生地黄汁(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渣。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
再服。中病勿更服。大盒饭如漆。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者。犹言不因吐下发汗而成百合症也。病形如初。具首节全症之谓。不因汗吐下之
误治。而自成其症。则其人之上中下三焦。阴液皆虚。阳气以无偶而参错故也。生地黄。体直味重。气浓液全。
通补三焦十二经之血脉。用汁一升。以为之主。而令完神聚气之百合为佐。是补百脉。而通其气。以辅一宗
也。中病勿更服。恐地黄甘寒之性。过伤阳气也。大便如漆。所以验中病之法。盖液短者。则地黄之汁。渗走百
脉。故大便无所见。大便如漆。则百脉不受地黄而自下。故知中病也。时解谓淤血行下。未是。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x百合洗方\x 百合(一升)
上一味。以水一斗。渍一宿。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
百合病为宗气涣散之症。气散、则阴液与之俱散。而为汗者理也。况一月不解之久。其变成渴也宜矣。以百
合之收摄真气者。渍水以洗之。则外散之气内抱。而阴液得全。渴将自止矣。麦形象心。为少阴之谷。性能聚
液。故可作煮饼为食也。盐能令器津泄。非洗毛窍以收津气者之所宜。故戒食盐也。豉为养性之味。盐豉且
戒。况其他乎。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x栝蒌牡蛎散方\x 栝蒌 牡蛎(熬等分)
上为细末。米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不瘥。承上文而言。用百合洗方。而渴仍不解之谓。洗之而渴不瘥。是中焦之营阴涣散。不能上供喉舌。而阳
独亢之应。牡蛎静藏水底。有收摄真壬之象。栝蒌滋阴清热。且根性上蔓。是又升其清润于廉泉舌本者。加
之服以米饮。则引入胃中。而胃液立起。其主之也。不亦宜乎。
百合病变成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x百合滑石散方\x 百合(一两) 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膀胱之化机不运。则阳热由小肠而上浮胸膈。故上条见渴症。又从胸膈而外浮于表分。故此条见热症也。
滑石分理阴阳。为中下二焦清利之品。配百合以收摄其气。则水道下泄。而阳热自除矣。微利。即止服。阴虚。
不得过以分消伤津液也。首条言本症曰欲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是百合病原无渴症。又曰如热无
热。是百合病原无热症。则前条之渴。此条之热。俱因一月不解变出。故两曰变成也。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
亦为逆。
见于阴。谓百合病之成于下后者。盖下后。则真阴损伤。而真阳涣散。阳法救之。即滑石代赭。及百合洗方之
类。其意在敛气归宗。故曰阳法也。见于阳。谓百合病之成于汗吐后者。盖汗吐后。则阳液损伤。而阴气涣散。
阴法救之。即百合知母。及栝蒌牡蛎之类。其意在添精润脉。故曰阴法也。反此则逆。总见百合病之始终不
可汗下。况用吐乎。李氏旧注。以阳亢阴盛。解见阴见阳。大谬。盖阳亢之说。犹于变渴变热二条。影射得去。至
阴盛一边。试问本篇诸条治法。将何所指乎。皆以不知百合一病。尽因伤损阴阳二液。以致或阴或阳。为之
懒散浮荡故也。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起卧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
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
\x甘草泻心汤方\x
甘草(四两) 人参(三两) 半夏(半升) 黄芩(三两) 黄连(一两) 干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以日三服计之。则再煎下。当有取三升三字。)
此虚邪阴火。逼伤胃中真阳。而为上浮下陷之症也。狐性善疑。惑、炫惑也。言或眠或起。或上或下。或前或后。
令病者自疑。医者炫惑之义。状如伤寒。指头疼发热而言。默默欲眠者。胃中真阳。为虚邪阴火所伤。不能自
振。而有遁伏少阴之象。故下文不欲饮食。恶闻食臭二症。同一根蒂也。目不能闭。卧起不安者。虚热上冲。而
阳气又有虽微而不能自伏之势也。蚀者。非真有虫食之义。谓阴热败物。有湿朽霉烂之象。如虫之食物者
然也。盖虚邪阴火之气。由中焦而上冲。则历胃脘及肺。而喉嗓为结聚之处。下陷则历小肠至膀胱。或由大
肠。而前后二阴为结聚之处。故皆为蚀也。面目为神气之所会。火升。则烘然而赤。阳伏。则黧然以黑。气陷。则
夭然以白。邪热有升降。气机有起伏故也。喝者。声出自闭。如吆喝之状。盖所以自禁其上冲之气耳。上部、凡
喉舌牙花皆是。主甘草泻心汤者。甘草甘能守中。重用之以为君。则干姜之温。在胃阳。人参之补。在中气。半
夏降上逆。芩连清标热。则中焦之真阳复。而虚邪阴火自熄矣。或曰。阳与火似为同类。今曰虚邪阴火。逼
伤真阳。敢问其所以异。且既曰火。而复用辛热之干姜。何也。答曰。真阳。体温用醇。不焦不杀。三春太和之气
也。虚邪阴火者。不特与真阳不同。亦与实邪阳火有辨。阳火有根有焰。生于木而死于水。故天地之酷热。可
以风散。可以雨解。阴火无起无止。生于水而伏于金。故雷电之火光。阴雨则见。晴明则藏。干姜辛温。辛为金
之味。辛温。又为晴之象。此古圣人本先天庚金伏丙火之理。以定方也。于干姜又何疑焉。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
\x苦参汤方\x 苦参(一斤)
上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下部。凡前阴及腿缝皆是。阴火毒于下。则阳液干于上。以少阴上系咽喉故也。夫阴热朽烂。皆属气血弛纵
所致。苦参。味苦气寒。苦以坚之。寒以敛之耳。
蚀于肛者。雄黄散熏之。
\x雄黄散方\x 雄黄(一两)
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雄黄气重。能排邪而引正。加之火烧烟性。又能驱秽燥湿故也。二条俱承首节诸症。及面目之或赤或黑或
白而言。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 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
赤豆当归汤主之。(汤字当作散字)
\x赤豆当归散方\x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两)
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此阴火之结于下焦血分者。营行脉中。血热而短。故脉数。气不病。故无热也。胸中液短者必烦。然因无表热。
故虽烦而亦微也。默默欲卧。少阴受热之应。下焦阴血中结热。故移其热于少阴耳。汗出者。血得热而蒸其
液于外。犹之地得热而潮其湿于上也。肝之为脏。开窍于目。肝统血。故血热者。目赤如鸠。赤为火之色。黑为
烬之气。初得之为初炎之火。故赤。七八日四 黑者。火亢甚。而呈烟煤之象也。下焦血热而短。血热甚。则上
移其热于胃。血短甚。又借资津液于胃。故善饥杀谷而能食也。夫以血热血短之故。以致善能杀谷而食。岂
非气壅血败而成脓。有以见此抽吸胃精之症耶。故知之。赤小豆味甘。脐黑而色正红。甘则解毒。脐黑则走
下焦阴分。色正红则其入血可知。加之浸令芽出。芽性上锐而走气分。与补血之当归相配。明系欲其直走
下焦之血分。既补其血。并解其毒。且使之上锐而行提其血中之结气。服以浆水者。浆水味酸性寒。酸则取
其入肝。寒则取其解热也。下卷十六篇、下血而在大肠之近处者。亦主此汤。则其从下焦而补之升之清之
散之之义。可并见矣。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x升麻鳖甲汤方\x
升麻(二两) 鳖甲(手指大一片炙) 当归(一两) 甘草(二两) 雄黄(半两研) 蜀椒(炒去汗一两)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此阴火之郁于上焦气分。而残暴其血中之清阳者。气分属阳而受毒。故曰阳毒。与俗称阳火亢热之毒不
涉。阳气受阴火之毒。不能载血流行。面为诸阳之合。故独赤。斑斑如锦纹。气病而不与血相入之象也。咽喉。
为清气上出之道。气从阴火之化。故痛。气伤则脓。气伤而血亦与之俱伤者。故吐脓亦吐血也。五日可治。五
日以内尚可治。七日不可治。谓七日以外则不可治矣。见急宜治之。迟则必死。警惕之词也。盖此及下文二
条。系邪火销铄真水之症。五日以内。为五行之生数。生而未成。则邪火尚易扑灭。故可治。七为火之成数。燎
原之势。便不可向迩矣。况七日以外乎。故不可治也。所谓五日可治。而主升麻鳖甲汤者。妙哉仲景。诚聪明
睿智。高视九天九地之下。而秋毫不遗者也。夫此症。原为阴邪之火。郁于上焦气分。而残暴其血中之清阳。
故用鳖甲为主。以鳖为水族疥虫。得金水之正。后天之水能制火。先天之丙伏于庚。合先后天而两治。阴邪
之火。焉有不服者哉。且鳖性属阴。而其甲属天象。是为阴中之阳。与补血之当归相合。则峻补残暴之阴。而
尤能行血中之气矣。雄黄、蜀椒。俱属味辛气重之品。味辛则能制伏阴火。气重。则又能专引鳖甲、当归。而入
于气分矣。且雄黄之气重于散。而不使阴火之毒。内郁于气机。蜀椒之气重于敛。而不使阴火之毒。上炎于
喉咽。然后以甘缓守中之甘草。兜托诸药之性。高理于上焦。以轻浮疏泄之升麻。薄引阴火之邪。分散于玄
窍。顿服者。取其力并也。老小再服。非老人小儿另行作服。盖一升分作再服之义。旧注谬甚。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此阴火之郁于上焦营分。而残暴其血中之清阳者。营血属阴而受毒。故曰阴毒。与伤寒阴邪中脏之毒。不
涉。营血受阴火之毒。色不上华。故面青。又肝藏血。而开窍于目。营血伤于阴热。而肝气外应。故目亦青也。营
行脉中。营血热而脉络之气不舒。故身痛如被杖也。膻中为阳腑而多热。其别络。则内通心主之血。而外络
咽喉。阴火逼营阴。而膻中更热。故上逆于咽喉而刺痛也。五日以内可治。七日以外不可治。以阴火之毒。如
阴险阴毒之人。其阴狠忍酷。不问中气中血。俱不得因循养祸以待毙也。即主本汤而独去雄黄蜀椒者。以
阴火热邪。其中伤血分而耗血。与中伤气分而耗血颇同。故只消去其气分之使药。而已足矣。旧注牵扯疫
热阴寒。以释阴阳二毒。略无是处。
<目录>
<篇名>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属性: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差。弦迟者。可温之。弦紧者。可发汗针炙也。浮大
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李氏旧注曰。疟者。虐也。寒热暴侵。有虐政之象。故名疟。或曰。疟、谑也。寒去热休。与平人无殊。其病有如
戏谑之状故也。考之内经。皆由风寒暑湿之邪。客于太阳背部。及督脉诸穴中。而发为此病者也。其症先寒后热
者居多。盖因阳气逐邪。而内并于阴。则阳分外虚。而阴内盛。阳虚阴盛。其寒栗也宜矣。至于阳窘而极。则怒
将奋发。此剥极必复之道。且以卫外虚而吸之。则阳气引阴。而复并于外。阴虚阳实。阳实故热。阴虚故渴也。
阳者。正气也。正起则邪伏。故热反而疟渐解矣。此先寒后热。及热而后解之理也。疟邪尝格阳而顺阴。人身
阳气。日则行为卫而在外。夜则伏于脏而在内。太阳背部。及督脉诸穴者。阳气出入之所经也。阳与邪搏。邪
胜则寒。阳胜则热。热则阳已过邪所据之地。而邪遂解。然气机之流行有常度。而疟邪之占据无挪移。故明
日至此则又作。而时刻不爽者。此也。若邪气已离背部及督脉。而其头则内薄五脏。尾尚横连募原。募原者。
内为五脏通卫气之冲。而外为背部督脉行阳之驿。夫诸脏属阴而行迟。且道远气深。故其微阳。尝以两周。
而始得从募原以与卫气相值。是卫气如天行之速。一日一周。脏气如月与日之行迟。而以月会岁会之道
也。然脏气既出而与卫会。则邪亦随之而与卫阳相搏矣。故间日又作。凡此皆疟之大概也。阳气削弱。其脉
则弦。又少阳之主脉亦弦。病疟之人。受邪而不能推出。阳气既已削弱。况少阳系三阳之枢。为卫气起伏升
降之路。是卫与邪相角于少阳之部。而寒热渴呕之诸症见焉。故疟脉自弦也。热势躁急。故弦数之脉多热。
寒气痿顿。故弦迟之脉多寒。二句是主。以下十一句。俱从此而抽出言之也。小即细脉。有敛束之象。紧。即弦
脉之急者。言弦而细且急之脉。是敛束其饮食而至有急切之状。如脾约里急之义。此足阳明太阴。饮食积
于中焦。悍气不能充周则寒。精气不能滋息则热。下之。则积滞去而精悍贯通。故瘥也。此承弦数多热句来。
犹云弦数而小紧之谓。盖弦而不数。虽小紧不可下故也。弦为脉体不充。迟为动机不续。俱阳虚之应。阳虚。
则气机内并而寒。外并而热。或但寒而无热。如五条之症者。温之而阳气自满。使有升降之冲和。而无起伏
之偏弊。故可愈。此足少阴及三焦之疟。温之而大气一转。其病乃散也。二句承弦迟多寒。本文自明。弦紧四
句。凡两段。又双顶弦数弦迟而兼言之也。盖谓弦数而紧者。紧为寒诊。数为热应。是本因感寒。而标则化热。
故寒热迭见。而且先寒后热者。从标本之性也。夫祛寒固宜发汗。祛寒之化热者。尤宜发汗。故曰可发汗。如
邪在太阳阳明之经。日久不传。针之既夺其传路。复泻其余邪。如伤寒三阳经之例。故并亦可针也。至若弦
迟而紧者。紧为寒邪凝敛。迟为真阳衰息。弦又为卫气削弱之诊。是三阳部竭。而寒邪中之。不能根据脏腑经
络之阳以化热。即经所谓牝疟寒疟之类。灸之者。以外火暖其真阳。如伤寒三阴经之例。故曰可灸也。但言
灸而不言药者。以上文有用温之法。故仅言灸以互之耳。脉浮。为邪欲上涌。脉浮而大。为邪欲外泄。弦数而
浮大。以吐能散气。故可吐之以解其热。弦迟而浮大。以吐能提气。故可吐之以去其寒也。弦数为热。热则风
生。故不曰中风。而曰风发者。盖指风从内热而生之谓。风邪发乎肝胆。而其气善逆。故寒热交作而疟矣。饮
食消息。如积饮而为湿热者。其消息必渴。可去其热饮以止之。积食而为实热者。其消息必能食而不大便。
可去其实热以止之也。
病疟。以月一日发。当以十五日愈。设不瘥。当月尽解。如其不瘥。当云何。师曰。此结为 瘕。名曰疟母。
急治之。宜鳖甲煎丸。
\x鳖甲煎丸方\x
鳖甲(一十分炙) 柴胡(六分) 人参(一分) 半夏(一分) 黄芩(三分) 桂枝(三分)
芍药(五分) 干姜(三分) 阿胶(三分炙) 丹皮(五分去心) 桃仁(二分) 浓朴(三分) 赤硝(十二分)
葶苈(一分熬) 瞿麦(二分) 大黄(二分) 乌扇(三分烧) 蜣螂(六分熬) 蜂窠(四分炙)
紫葳(三分) 鼠妇(三分熬) 虫(五分熬) 石韦(三分去毛)
(鼠妇色如莺背白足。俗呼为湿屎虫。北地坑席下长有之。盖亦走隙缝之阴类也。 虫北方未见。浙江
阴湿灰土中最多。大者径寸。栗壳色。形如壁虱而大。亦缝络中之阴虫类也。)
上二十三味。为末。取锻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俟酒尽一半。着鳖甲于中。煮令泛烂如胶漆。绞
取汁。纳诸药。煎为丸。如梧桐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清酒一斛五斗。犹云以五斗斛一斛之谓。)
此谓疟邪之在下焦血分者也。病疟之人。假如以月之初一日发。月之初一。为逐渐生明之候。是其邪在阳
分矣。至十五则将生魄而属阴矣。阳分之病气。满而将移。则阴分之平气。更而用事。此二十四气中之一气
为病。气尽则邪无所凭。而所承之治气。又格而驱之。故当愈。设此期不瘥。则又以疟为阴邪。月属阴象。故疟
邪尝根据月之明晦。以为聚散。且十二经与月。各有所属。此月既尽。则次经之治气代之。故当月尽解。是十五
日愈者。则云一经中之气分为病。月尽解者。则云一经中之阴阳俱病。如其再不瘥。当云此邪在何地乎。
者。征也。如往迹未化。而可征验之象。瘕者。瑕也。如美玉未纯。而有瑕疵之象。夫疟邪中人。不离气血。气血胜。
则流行无滞。譬诸风之飘叶。水之流花。终归乌有。而风与水无着也。若其人气血不胜。则疟邪沉于下焦阴
分。寒热交煎。则大肠之络血。及肠外肝肾所管之孙络血。有为邪所结。而无流行之妙。比之大化中有未化
之迹。纯粹中有未纯之疵。故曰结为 瘕。疟之所以自愈者。以血气流行。而能托邪外出故也。今血与邪相
结而为 瘕。不特不能外托。而且有卵翼之义。故曰疟母。是疟母者。本身下焦孙络中之死血为之也。夫疟
为外邪。外邪内薄。以气血为之关隘。故阳疟不逾阴分。经疟不传他经。有十五日月尽自愈之例。疟之母为
内邪。内邪外薄。则本身败血之气。与疟并行为祟。复何气候经络之限乎。故虽月尽不瘥也。治之或缓。则死
血老而坚不可破。疟将与死俱休矣。故宜急治之。但细按鳖甲煎丸。连灶灰清酒。凡二十五味。为伤寒金匮
中第一大方。品类既繁。冷异复伙。致使庸陋者望而畏却。间或有以知味自居。称赏诠释。亦止大口嚼江瑶
柱。而于仲景制方之精意。无有是处也。不知其妙想入微。以为血结 瘕一症。合男妇凡三处。而攻去 瘕
诸法。合前后凡两路。其间攻血者。非理气则偏。故辅之以辛温。攻血者。非补血则弊。故佐之以滋润。然后兼
以治疟之例。则疟之母去。而疟自无所容矣。至其用药。纵横错杂中。却条分缕晰。而眼光处处不离下焦血
分。真如鸿门剑色。人第惊其掣电翻虹。而不知其微芒注意。俱在沛公也。何谓血结 瘕。合男妇凡三处乎。
一则大肠之络血是也。大肠为多血之腑。疟邪烧之。则干热下结。干则从络而吸血。热则从络而伤血。吸而
伤之。其结在络。故以性喜推粪。而善走大肠之蜣螂为主。以咸寒破血结之赤硝佐之。则其用意在大肠之
旁络可见矣。一则肝肾孙络中之幽隐血是也。肝肾属阴脏。孙络为细窍。幽隐之血在隙缝中。疟邪以寒热
结之。则其血先泣而终败。故以湿土中善藏善穴之阴类。而又能续筋活血之 虫( 虫一名灰鳖。亦名
土鳖。儿童戏断其腹。能复完合。拳棍家以为跌扑秘药。)为主。以形则扁生。功则消瘀之乌扇。(乌扇即蝴
蝶花叶。以其形似故名。但其叶从中扁开。故有扁竹花之名。仲景用之以走缝络宜矣。)根行石缝。性复通
利之石韦佐之。则其用意在阴窍及扁缝中。又可见矣。此二者。男子与妇人之所同也。其一则妇人之子宫。
及血室之血是也。子宫清窈。非受胎则血室之血不注。而但有朝会之候。疟邪乘之。则血得邪热而滞结。故
以多管多子而形似子宫血室之蜂窠为主。而以聂聂潜行。性能动血之鼠妇佐之。则其用意在系胞等处。
更可见矣。何谓攻去 瘕。合前后凡两路乎。除桃仁动血破血。为两路公药之外。其用逐瘀之大黄者。则直
从肠中而下血于后阴。此一路也。其用利窍之瞿麦。佐以削坚瘦结之葶苈者。则旁从血管而下血于前阴。
此又一路也。(血管细小。恐结血成块而不能下。故佐葶苈以瘦削之。妙甚细甚。下血结于前阴。惟女子则
可。以男子之前阴无血路故也。读此则知从来女子之因 瘕而死于血枯经闭者。良可惜也。或问。既云
肝肾孙络中之血。男妇相同。又云男子前阴无血路。则其血当从何道去之。答曰。仍从大便去。伤寒少厥二
阴之结血。俱主桃核承气。其例不可类推乎。)然后以下走之芍药。监行阳之桂枝、丹皮。而并入阴分。所谓
理气以攻血。领养阴之阿胶、紫葳。而深滋其津液。所谓补血以治结者是也。至于攻击下焦之药。其性阴翳。
反而上乘。必生 胀。济之以开痞之干姜、浓朴。又所以防其渐而已。以上六队。凡十八味。俱治疟之母。而未
及于疟。疟之寒热呕渴。必由少阳。故但以少阳之例。用小柴轻轻引之。则疟邪自散。小柴汤论。见伤寒注。独
去甘草者。以邪在下焦。欲其从下以升发。故于甘浮者无取焉。鳖甲滋阴。配以咸温之灶灰。盖取咸能润下。
温能破结之义。煮以清酒者。既用其善行。复用其滋润也。以鳖甲煎包裹诸药而为丸。运穷工极巧之迹。降
为甘露和风。其潜滋默化之妙。能令穷泉之枯稿。乘春而复动矣。所结之 瘕。宁有不散者哉。
师曰。阴气孤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瘅疟。若但热不寒者。邪气内藏于心。外舍分
肉之间。令人销铄肌肉。(照古本较正。有白虎加桂枝人参汤主之一句。而无下四句。)
凡五邪中人。阳气御其寒。阴气御其热者。常也。若阳不足以御寒。而阴外乘之。则恶寒。阴不足以御热。而阳
下从之。则发热。然恶寒。则阳气作势而热胜寒。发热。则阴得主令而正胜热。是阴阳相抱之妙也。若其人平
素阴气。原自孤绝。及疟邪中之。阳气与邪独发。而无阴以济之。则一发便热。且胸中正气。为亢热所伤。比之
三伏晴干。田禾之生意。有垂头卷叶之象。故不足以息而少气也。心有所亏。气有屈者。冤之义也。今阳伸阴
缩。火长水短。皆内亏里屈之象。故殊觉干烦而如有所冤抑矣。手足。指手心足心而言。盖劳宫、涌泉。为手足
少阴之经穴。热则阴气孤绝之征。欲呕者。火性上炎。阳气独发之症也。名曰瘅疟。瘅者。单也。热也。阳气单病
而独热之谓。与内经之所谓瘅疟同义。但其症不因邪而因人。人身阴液一虚。不论风寒暑湿之邪中之。俱
能从其有余之气而化热。热邪相搏。而阴气不足以济之。则瘅疟成矣。然就下文若但热不寒观之。则瘅疟
多先热而后寒者。盖阳气自盛。既不逐邪而内并。且无阴气出而夹呈于阳分。故不先寒而先热。至于气盛
则满。满则必衰。此盈虚自然之道。故热后生寒者。病瘅疟者所必至之势也。况内经所论温疟。以为阴虚而
阳盛。阳盛则热。热衰则气复返入而寒。夫瘅疟之名。就人身之阴虚言之。温疟之名。就天时之化气言之。其
实则一也。不寒。指热之前后而言。承上文阴气孤绝。阳气独发。而见种种等候之瘅疟。若是既不先寒而热。
复不热后生寒。是但热不寒矣。夫瘅疟与瘅疟复有辨。以五脏各能藏邪。肝肾固多逆寒。而脾肺主气。气起
则热。而伏则寒。惟心为阳脏而属火。热后不寒。是火熄尚有余热之象。故知邪气之内藏于心也。又疟之作
也。不外乎出三阳之舍。太阳则寒热并见。少阳则寒热往来。惟阳明不恶寒而恶热。分肉为阳明之部。故知
邪气之舍于阳明分肉间也。津液不足御邪热。而以肌肉当之。则其如销铄也宜矣。
温疟者。其脉如平。身无寒。但热。骨节疼烦。时呕。白虎加桂枝汤主之。
\x白虎加桂枝汤方\x 石膏(一斤) 知母(六两) 甘草(二两炙) 粳米(六合) 桂枝(三两去皮)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言上文但热不寒之病脉症治也。温疟。上条所谓瘅疟。而先热后寒者即是。阴虚阳盛之人。冬中风寒
诸邪。深藏骨髓。至春。则其气感而化温。至夏。则其气感而化热。此盖铜山外崩。钟声遥应。木华于春。栗芽于
室之理。因时序之变。而邪亦随之。故有牡疟温疟等名。其实皆阴虚阳盛之瘅疟也。温疟之热邪。在阳气中
两火不相照曜。且比之大暑大热之天象。其暑热之气。在太虚而不可见。非若清冷阴寒之化。有云物风雾
之可凭也。故其脉。除当发时数大之外。未发及发后之脉。如平人也。身无寒。但热者。亦兼热之前后而言。骨
节为人身之坎泽。阴液之所注也。邪热客而鼓之。故疼。津液供之不给。故疼而且烦也。阳无阴以自伏。而时
时有上炎上冲之势。故呕。主白虎加桂枝汤者。前条不曰舍于分肉之间乎。分肉属阳明。故以辛凉而走胃
之石膏为主。使浮缓之甘草以托之。佐以甘温而善补胃液之粳米。以滋胃中之阴。然后凭润肺之知母。徐
徐上引之。则白虎本汤。是凉雨如酥而润稿。加桂枝。是秋风扫热以除烦。至其所谓邪气内藏于心一半。则
合下条蜀漆散以治之。另有奥义。仲景之心法。真于渊微莫测之中。却又一丝不紊者矣。
疟多寒者。名曰牝疟。蜀漆散主之。
\x蜀漆散方\x 蜀漆(洗去腥) 云母(烧二日夜) 龙骨(各等分)
上三味。杵为散。未发前。以浆水服半钱匕。温疟加蜀漆半分。临发时。服一钱匕。
寒时长而热时短。寒多于热。故曰多寒。非但寒不热之谓也。按内经寒疟论。夏伤于暑。汗出而腠理开发。因
遇凄怆之小寒。藏于腠理皮肤之中。秋伤于风。而益其寒。则病成矣。夫寒者。阴邪也。风者。阳邪也。先伤于寒。
而后伤于风。故先寒后热。愚谓寒里风表。是寒主而风客。故且寒多于热矣。金匮之名牝疟。即经所谓寒疟
者是也。俗解硬将多寒多字抹煞。而以但寒无热为牝疟。谬矣。盖疟邪未有不见热者。特有热多热少之异
耳。况牝牡雌雄。禽兽之阴阳。犹人之曰男女也。诚如所言。因牝疟之名。便谓有寒无热。则将谓女人身中。全
无阳气温热也得乎。主蜀漆散者。其意以为心气出而御夏。肺气出而御秋。此五脏与四时。各以类应之道
也。今夏伤于暑。是心阳为热邪所伤。秋伤于风。是肺气又为风邪所伤。心阳肺气。两伤于上。故不能推散风
寒。而致寒多热少之牝疟也。其治例只消将命门中之阳气。升而上之。使其气匀满于心肺之间。则大气一
转。其邪乃散。故以云母、龙骨。体质沉重之石类。将蜀漆监至下焦。使之温温。上通下吸。而已足矣。盖云母之
性。遇阴晦。则吐气生云而善升。遇晴明。则吸气归云而善摄。烧至二日夜。是以火力夺晴明之造化。迨不用
其善吐而升阴晦之云。特取其善吸以摄风寒之气者也。龙骨。前人俱误认为龙蛇之蜕。其实乃龙脉之石
骨。所以通山川之灵道者。用以入药。为手少阴心主。敛神聚气之真品焉。蜀漆。东垣称其上补心气。有飞针
走线之功。盖言其神速也。明明先以沉重石类。坠下蜀漆。然后俟龙骨、蜀漆。本天亲上之性。从下焦升发其
阳神以充心部。所以治其多寒之标也。俟云母。本地亲下之性。从上焦吸取其阴邪以归子虚。所以治其牝
疟之本也。各用等分者。使势均力敌。不相牵制。可以各行其性也。未发先服者。乘风寒之阴翳未起。而使阳
光升满膈中。逼阴邪于下。俾云母之就近吸之者。尤易易也。至于温疟亦主此散。特加蜀漆半分。直是壶天
胜境。恍惚间另是一番世界。吾不知仲景当日。从何得此妙用耶。盖温疟之邪气。内藏于心。服白虎加桂汤
以治其分肉之所舍。而未及其所藏也。故以飞走心经之蜀漆。用至折半而为君。龙骨之入手少阴。原属本
性。又得蜀漆之兼力以趋之。则其入心。更与之同速矣。夫蜀漆、龙骨。同心合德。以奉心主。则云母亦因之而
上浮。于是云母则倒吸阴精以上滋。龙骨则通提肾气以相济。而所谓阴气孤绝。阳气独发者。可得其平矣。
然后蜀漆以飞走之性。散其所藏。则少气烦冤之诸症亦解。一汤一散。合表里而两治之。则瘅疟中之但热
不寒。而名温疟者。宁有不冰释者哉。临发时服。以发则所藏尽出。而去之无所留遗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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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中风历节病脉证治第五
属性:\x一条\x 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为痹。脉微而数。中风使然。
本经之中风。与伤寒论中之中风。其不同者有二。以伤寒论之所谓中风者。单是冬月之寒风。故其遗暑湿
燥火。而独入寒门者此也。寒风两袭经络。而交争于营卫。故立见发热等之表症。此则三时之风。以其不兼
寒气。故但觉营血微烦。而卫气不密。因循时日。而不即发者。一也。又伤寒所言之风寒。单是外邪。故外邪一
散。了无余事。本经所言者。又是三时之风。平素袭入。风气通于肝。因而外邪与肝脏之虚相结。及上焦之阳
一虚。不拘经络腑脏。随其虚处。而肝以阴脏之气。变动生风。且挟外邪而暴中之。如二条三条之症矣。是比
伤寒所言之风。多一肝脏之虚邪。二也。知此二者。则伤寒金匮。其中风之名同症异。并迟速微甚之机。俱洞
彻矣。此阳虚之人。外风中入经络。而营卫痿顿。未经勾结脏邪。而为中风之轻症者也。盖谓人身肢体。惟是
卫阳外密。营阴内主。故得干健坤顺之用。而轻便灵动者此也。若阳气原虚。外风中入。则风邪持阳而耗阴。
阳气受持。则失其健用而软弛。阴液渐耗。则失其顺正而硬强。此不遂之所由致也。但风属阳邪而善走。不
拘或左或右。中则从巅至末。而半边之身。俱不遂者势也。若或但见一臂不遂。则是痹着之病。另见痹门。不
可误认为阳邪善走之风因矣。下文又言不遂之脉以证之。夫风性疏洞而善汗。且属阳热之邪。善汗。则汗
泄而卫阳益虚。故脉微。阳热。则液伤而营阴自短。故脉微而且数也。言半身不遂之症。诊其脉又微数。则是
确为中风使然。而非痹病无疑矣。微数、就营阴卫阳而言。则知脉亦指寸口。与下文二条三条同一诊法。然
则主桂枝汤以散风。加人参、附子、以补其微。加当归、阿胶、以滋其数。或不失仲景之意乎。
\x二条\x 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肤。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泻。
或左或右。邪气反缓。正气即急。正气引邪。 僻不遂。邪在于络。肌肤不仁。邪在于经。即重不胜。邪入于腑。
即不识人。邪入于脏。舌即难言。口吐涎。
此平时外风中入。而与肝脏之虚邪相结。于是皮肤经络腑脏。各随虚处。而外鼓上浮以暴中之者也。上条
是未经勾结脏邪之风。故直曰风之为病。又曰中风使然。此则已经内通肝气。变动而出。故但曰邪而已矣。
脉之寸口。在表。应皮肤经络。在上。应头目口鼻。在内。则腑应膻中。脏应心肺者也。今其脉举之得浮。按之
而紧。紧则寒气凝敛之象。浮则阴血空虚之象。寒虚两相搏于寸口。以寸口之在表者断之。则先是皮肤之
大血空虚而见浮。肝木之阴邪外鼓而见紧。故知邪在皮肤也。此时若主桂枝汤以走皮肤。外加补血之当
归。以平其浮。加祛寒之附子、麻黄。以缓其紧。则贼邪犹可泻也。夫浮者。分肉之大血虚也。大血既虚。则托于
皮肤中之络脉。其营血之虚更可知。彼皮肤猝暴之邪。如同流贼。经久不泻。则乘虚而贯入络脉。于是从络
而或左或右。各随所注而上头目。邪胜。则正不能束邪。故受病一边。反觉宽缓。正不胜。则邪反乘正。故不受
邪一边。便觉紧急。邪满正亏。常相侵犯。如正气之引邪以自就者然。则口鼻反向不受病一边而 僻。且莫
能自主而不遂矣。邪在于络四句。又补言浮者血虚一段。以申明首条当半身不遂之意。盖谓血虚而络虚
者。不特一 僻已也。或左则左俱病。或右则右俱病。小络少血。而以气通肌肉者。故受邪。则捍格而气不通。
此不仁所由见也。大经少气。而以血养筋骨者。故受邪。则迟谩而血不周。此重而不胜所由见也。盖善行数
变之风邪。病则半身不遂。有必至之势者、此耳。下文入腑入脏两段。又从浮紧之脉。推展而言其重症也。夫
即寸口而诊其内。左手之腑属膻中。膻中如政府。为心君出入之灵道。浮则心气上虚。紧则寒敛而神明内
闭。故邪入其腑。即不识人。右寸之脏属肺。肺金主声音。系灵机出纳之橐龠。浮则肺气内虚。紧则寒切而管
簧劲急。故邪入其脏。舌即难言。且此脏主游溢精汁之权。浮则有升无降。浮而紧。为寒液上泛之象。故口吐
涎。左寸不言心而独言其腑者。以入心则死。无症可言故也。门人问曰。中风为脏邪。各因虚处。而外鼓上
浮以中之者。既闻其义矣。夫入脏入腑之症。并见皮肤经络等候。是从下焦而上入腑脏。因而由腑脏之胸
分。溢出于经络皮肤之表。其理可以神会。每见皮肤经络之症。识人能言。则腑脏之未病。凿凿可据。若谓上
从太阳之胸分而外出者。则膻中及肺。一脏一腑。皆丽胸中。邪既从此经过。则腑脏安得不病。而独皮肤经
络乎、既不从胸分而外出。敢问何由而中于表。竟与腑脏不涉耶。答曰。太阳管皮肤经络。固矣。其阳明等五
经之气。各另开门而自出其经络。以附于太阳之表。此盖由本脏之经。而出之太阳者也。
\x三条\x 寸口脉迟而缓。迟则为寒。缓则为虚。营缓则为亡血。卫缓则为中风。邪气中经。则身痒而瘾疹。心气
不足。邪气入中。则胸满而短气。
迟、就至数之不及四五至而言。缓、就体状之懈弛松宽而言。阳气微。而鼓动之机不能贯珠连续。则迟。故曰
迟则为寒。精悍衰。而不能充满脉体。则缓。故曰缓则为虚也。夫寸口之外应者。则主营卫经络。今其部位见
缓。若系中取之而在营分。则精血衰而不能充于脉中。故为松宽不饱之象。则知缓为亡血所致矣。此句是
客。若系浮取之而在卫分。则是悍气衰而不能令于脉外。故为懈弛不挺之象。则知缓为中风所致矣。此句
是主。以下文单言气而不言血故也。营卫属经表。是邪已中其经矣。于是经气自虚之因。则经大气小。而串
动如虫行皮中。故身痒。中风之因。风为阳邪而善化热。则伤其络血。而发为忽起忽落。半含半露之瘾疹矣。
又寸口之上应者。则主心肺胸膈。今其部见缓。则是心肺夹空之气不足。以致风邪入于其中。胸中为真气
氤氲之位。邪气乘之。则相犯而不容。故满。又胸中为息道游溢之乡。邪气入之。则机滞而艰涩。故短气也。
此承首节。而言阳虚之人。外风中入经络。而为未经勾结脏邪之症也。但细按本篇前后。共论九条。计方二
道。除下文等六条。俱论历节外。而论中风者。止此三条。又除第一条及第三条。言单中外风之外。其言兼中
脏邪者。仅有第二一条。且后文两方。俱确系历节治例。而中风一门。并无方药。残缺无疑。嗟乎、照妖之宝镜
失圆。垂世之鼎彝折足。真令人饮恨无穷也。海内藏仲景全书之古本。或原文具在。或论条方治。有坊本所
遗失而未经载刻者。倘能赐教示知。以广鄙陋。是有望于博雅之君子焉。
\x四条\x 寸口脉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沉即为肾。弱即为肝。汗出入水中。如水伤心。历节痛。
黄汗出。故曰历节。
寸口。当指左心右肺而言。右寸之脉属肺。肺主气而配天。天者。高远之象也。故其脉常浮。今反浮为沉。是肺
气下郁之应。又肺肾为子母。肾藏精而主骨。肺脉下沉。是肺以金母之气。而下伏于肾子之骨间矣。故曰沉
即主骨。沉即为肾也。左寸之脉属心。心主血而应夏。夏者。开张之象也。故其脉常来盛去衰。今反盛为弱。是
心血内滞之应。又心肝为子母。心脉内弱。是心以火子之液。而内结于木母之筋脉矣。故曰弱即主筋。弱即
为肝也。夫诸筋皆属于节。节者。神气游行出入之所。又阳气者。柔则养筋。今神气内郁下伏。不能游行出入
以养筋。其故何也。惟是夏月及用力而汗出。则心肺之气血。正在发扬。若乘此入水。则水寒之气。束肺抑心
而下结。内伏于筋骨之节缝。故历节痛。黄汗出者。郁水寒而成湿。郁气血而生热。湿热交并于历节之外故
也。此言历节之成于寒湿者。
\x五条\x 趺阳脉浮而滑。滑则谷气实。浮则汗自出。
此即汗自出之脉。而概言受病之因。不提历节者。以汗自出之人。有成中风。如本篇之一条三条症者。有成
风湿。如湿门之五条八条症者。不止一历节。而历节亦在其中。故但言其脉症。以为受病之地而已。盖谓汗
出入水。其病历节。固如上条所云矣。但凡汗多之脉。便宜自防。不但不得入水。并亦不可被风也。倘若趺阳
之胃脉。浮而且滑。滑为津液完聚之象。滑见于胃。则胃中水谷所化之气自实可知。浮为在表。滑从浮断。则
其津液不输他脏别腑。而上蒸外泄以为表汗。又可知也。夫胃中之津液。自实而不输脏腑。则筋骨内失所
养。加之汗出。则卫气必衰。而风邪易犯。此与劳汗当风。及汗出入水。同具受病之地。虽中风、风湿、历节等候。
未辨所成。然皆不可不防微杜渐者也。按李氏旧注云。前节汗出。则腠理开而受风。入水。则寒气胜而透骨。
故湿流关节。历节而痛。是外因也。此节趺阳脉浮滑。胃中水谷湿热之气。蒸发于外。以致汗出受风。亦历节
而痛。是内因也。汗即是湿。汗出受风。是亦风湿相搏之症。全注中如此等议论。不可多得。但按本经第一篇。
仲景以从内出外者为外因。从外入内者为内因。李君倒置言之。未免从俗而失本经之旨。当分别观之耳。
\x六条\x 少阴脉浮而弱。弱则血不足。浮则为风。风血相搏。即疼痛如掣。
少阴。指尺部而言。谓足少阴肾经也。浮脉。即瞥瞥如羹上肥之谓。非蔼蔼如车盖者。盖少阴浮而有力。则当
浮出表分。不合见筋骨之历节痛故也。弱。如弱水不能载羽之象。掣痛。即掣肘之义。谓痛如把持而不得屈
伸也。足少阴肾脏。其所主在骨。其经脉则由本脏出脊。下行足内 之后侧。而终于涌泉。且是经气尝不足。
而血尝有余者也。其脉。如石投水中。泛泛而悠扬下沉者为正。今其脉如羹汤上之油珠。瞥瞥然而上浮。及
少按之。则如弱水之不能载羽而又见弱。夫脉之所以不弱者。以气能载脉。而血能载气故也。则气不足以
载脉而弱。谓非血不足以载气之所致乎。且弱从浮见。则知弱非脏中之精不足。而为本脏经脉中之血不
足无疑矣。风为阳邪。尝欲外洞。故浮。且浮从弱断。则是因经脉之血短。而风邪乘空入之。以致正气从邪而
上浮。故曰浮则为风也。以阳热之风。与不足之血。两相搏结于经脉。于是从少阴之经脉。而溢入骨节。则风
热烦疼。血虚干痛所必至矣。此历节之因于少阴血虚而风中之者也。
\x七条\x 盛人脉涩小。短气。自汗出。历节疼。不可屈伸。此皆饮酒汗出当风所致。
盛人。兼肢体魁梧。肌肉丰浓而言。盛人、当阴阳两足为合。乃其脉涩小。涩则血虚。小则气弱。是脉不充形矣。
且验其外症。呼吸孱而短气。则与脉小之气弱相应。自汗出而液伤。则与脉涩之血虚相应。合之历节疼而
不可屈伸。则因疑可以生悟矣。夫现是盛人。则脉症不该虚弱。现病虚弱。则其人不合尚盛。是知为饮酒汗
出当风所致之暴病矣。盖盛人原是烦热。加以浮热之酒性。两热相灼。则蒸出脾胃心肺之液而汗出。汗出
则血伤。故脉乍涩。又汗出则气泄。故脉乍小。且汗出而气血两虚。故当风而风得以袭之。而成历节耳。暴病
于盛人尚无所损。盛人非饮酒安能暴病。仲景之诊法。何细密至此哉。
\x八条\x 诸肢节疼痛。身体 羸。脚肿如脱。头眩。短气。温温欲吐。桂枝芍药知母汤主之。
\x桂枝芍药知母汤方\x
桂枝(四两) 芍药(三两) 知母(四两) 防风(四两) 麻黄(二两) 附子(二两炮) 白术(五两)
甘草(二两) 生姜(五两)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温服七合。日三服。
此总承上文四五六七诸条。而言其症治。故不曰历节。而曰诸肢节疼者。犹云寒湿、风湿、中风。诸样肢节疼
痛之谓。 羸。肌肉瘦削也。六经之用。经络外走。骨节内通。然后使水中之壬上升。火中之丁下降。骨节病风
湿。则阳液不升。故身体 羸。阳气不降。故脚 如脱也。风淫巅疾。故头眩。湿淫气滞。故短气。温温欲吐者。风
湿交持。而阳明中土。有化雾上腾之象。主桂枝芍药知母汤者。真功极穷泉。用周天表者之所经营而得者
也。夫四条之汗出入水。是水寒抑其汗而成湿。以入骨节者。五条之胃实自汗。虽不言湿。而于言外。见自汗
者为风所袭。必将郁其汗而成种种之症者。七条之酒汗当风。是风邪蔽其汗而成湿。以入骨节者。则历节
之候。除六条血虚而单中风之外。余皆湿因。以肾为水脏而主骨与湿相召。故直入其所主之骨节。则治例
当注意在肾家矣。但肾中阴阳自足。则虽中风湿。势必外推于自汗。下推于小便。而令其邪自去。何得安然
遗于骨节。而成历节等候乎。则肾气之衰弱。已凿凿可据。虚则补其母。离桂枝芍药知母汤。将谁任乎。知母
色白。而味淡气薄。色白应西金。气味淡薄。则轻清应在天之象。故为肺家第一专药。此救肺之白虎汤用知
母。补肺之百合知母汤用知母。又其确证也。以辛温之桂枝。与之平配。则桂枝因知母而直入肺家。是以桂
枝之辛。挑动肺气。而以其温通和肺神也。又恐辛甘之性。从上发汗。而不下入肾经之骨缝。故又佐以酸敛
之芍药。少少下引之。而使辛咸温热之附子。一直接入肾脏。然后君以燥湿之白术。散湿之生姜。臣以甘缓
之甘草。使培骨节之土气。总交于发越之麻黄。又从筋骨间。而徐徐透为微汗也。殿之以防风者。防风能密
卫气。恐风湿去。而复为风所袭耳。然则以附子为入肾之向导。以白术、生姜、甘草为除湿之中军。以麻黄为
班师之首领。以防风为留镇之善后。以桂枝、芍药、知母。原为后军之督率。而不意便道中。却收去风之奇捷
矣。神哉方也。六条之少阴血虚。单中风而成历节者。虽无郁汗之湿。其肾气之虚。与中风之宜从汗解俱
同。以鄙意拟之。于本方去除湿之白术、生姜。换补肝血之当归。补肾血之生地。则易一主将。而全军俱变矣。
故其曰主之者。是以此方为主。原与人以神明进退之用。而与他处之曰宜某汤者。其文例不同也。
\x九条\x 味酸则伤筋。筋伤则缓。名曰泄。咸则伤骨。骨伤则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断泄。营气不通。卫
不独行。营卫俱微。三焦无所御。四属断绝。身体羸瘦。独足肿大。黄汗出。胫冷。假令发热。便为历节也。病历节。
不可屈伸。疼痛。乌头汤主之。
\x乌头汤方\x 川乌(五枚、 咀、以蜜二升、煎取一升、即出乌头) 麻黄(三两) 黄 (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 咀。四味以水三升。煎取一升。去滓。内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尽服之。
五行各具阴阳。如甲乙壬癸等类。而其性情好恶。常相反而不相同者。以阳生则阴死。阴生则阳死。故也。比
如甲木生于亥。乙即死于亥。乙木生于午。甲即死于午。壬水生于申。癸即死于申。癸水生于卯。壬即死于卯
之类。夫肝为木脏。木中甲阳而乙阴。甲主阳神。外流其余气以应筋。故性喜调畅。而内经以辛补之。以酸泻
之者是也。乙主阴象。内固其形脏以应肝。故性喜敛束。而金匮以酸补之者是也。然甲生则乙死。过辛而伤
其形脏之肝。乙生则甲死。过酸而伤其余气之筋矣。盖酸则敛肝之阴血者。并敛其养筋之阳气。筋失阳健
之用。故缓。名之曰泄者。肝血不与筋俱。而其气亦渐散泄也。肾为水脏。水中壬阳而癸阴。壬主阳神。外流其
余气以应骨。故性喜镇静。而内经以甘补之。以咸泻之者是也。癸主阴象。内固其形脏以应肾。故性喜降润。
而金匮以咸补之者是也。然壬生则癸死。过甘而伤其形脏之肾。癸生则壬死。过咸而伤其余气之骨矣。盖
咸则抑肾之阴精者。并抑其强骨之阳气。骨失阳健之用。故痿。名之曰枯者。肾精不与骨俱。而其气亦渐枯
槁也。骨之阳病而枯。筋之阳病而泄。两相搏结。则是肝肾断其所养。而筋骨之气渐泄。名曰断泄。不亦宜乎。
以上言肝肾筋骨之自为病也。经络之营气。虽化于胃中之水谷。然实与肝肾之精血相贯通者也。肝肾病
断泄。则营气以不通而渐微。其胃中所化之悍气。又乘营阴而出为外卫者。营气既微。则卫不能独行而自
盛。故营卫俱微矣。此言肝肾病于内。因而营卫亦病于外也。御。如执御之义。上焦胸中之阳。中焦胃分之阳。
下焦命门之阳。皆以精血为车。而御之以周行者也。肝肾之精血。内敛下伏。则三焦之气。无所乘驾。而渐冷
之意。亦在言外矣。此言肝肾病于下。因而胸中胃分。亦病于上矣。四属。即指上下内外也。承上文而言酸收
咸降。使精血内敛下伏。以致肝肾之阳。内病下病。于是营卫外微。三焦上弱。而上下内外之四属。俱捍格而
有断绝之势矣。经络之营卫俱微。故身体羸瘦。肝肾之精血。为酸咸之味所敛伏。故独足肿大。黄汗出也。阴
气自伏。则阳气自微。故胫冷。即上文筋缓骨痿之理也。假令发热。则是阳气不独行。而郁于筋骨之缝。其为
历节无疑。此言历节之外症。以证其四属断绝之意。主乌头汤者。以通阳透节之乌头为主。而用蜜熬以为
煎者。取其留连胃中。以为内通外达之地。然后以甘缓之甘草。破芍药之酸敛。而特令其引乌头之阳气。内
入筋骨。以实表之黄 。监麻黄之发越。而特令其引乌头之阳气。外行营卫。将肝肾之伏阳一起。则蒸其精
血。而与三焦营卫。复得交通矣。至其纯用辛甘之味。不特辛以破酸。甘以救咸。且病机发于补阴而贼阳。故
方意专于升火以运水也。
<目录>
<篇名>血痹虚劳病脉证治第六
属性:\x一条\x 问曰。血痹从何得之。师曰。夫尊荣人。骨弱。肌肤盛。重困疲劳。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
得之。但以脉自微涩。在寸口关上小紧。宜针引阳气。令脉和。紧去则愈。
皮肤及经络中之血。凝而不流者为血痹。痹者。卑也。着也。正气卑弱。而血液有沉着之象。故曰痹。仲景设为
问答。而言尊荣人欲多。则精耗髓空。故其骨软弱。养浓。则气热薄浮。故肌肤丰盛。骨弱。则不能内强。肌肤盛。
则不胜外任。皆不堪疲劳之应。若困于鞅掌。及房室等事。疲其筋骨。劳其形体。则烦热而其气益浮。故汗出
而倦卧也宜矣。然精虚气浮。因疲劳而致烦汗者。其虚阳未及安插。而诸节烦疼。不能安卧。故不时动摇者
常也。动摇则生微风。谓不乘汗出之隙。而被之也得乎。夫所以行血者气也。今风邪所被之处。则其气遗血
而内缩。血以不得气导而欲凝。遂得此血痹之病矣。以上言初得之因也。微者。阳衰气弱之应。涩者。血流迟
缓之应。人身精悍之气。充满流行。则血液随之而轮转无滞。脉自微涩。则其阳气之鼓动。原自浅软。因而阴
血之流行亦自迟慢也。此句言其脉之大概。小紧。即弦脉之细而微急者。弦脉属木。于邪为风。又弦而细小。
为阳衰之诊。夫寸应表而关应里。今从寸口至关之上。则不表不里而正应营分。于营分而得风贼阳微之
脉。则其血之痹可必也。以上二句。犹云但看六部大概本脉。原自微而阳虚。因之涩而血慢之人。又加寸口
至关以上。弦而小紧者。便是风贼阳微。而为初得血痹之候也。针法。以毫针作三刺入穴。候一二呼。或三四
呼。则本经真阳之气以护穴而裹针。使针尖坚重而不可转。然后从紧处缓缓推运。则针之引阳。如袅丝卷
线而至穴下。故曰针引阳气。然阳者正气也。正复。则风邪自散。而所痹之血。仍从气而俱行矣。故曰脉和紧
去则愈。然则针之而脉未和。紧未去者。其亦下条黄 桂枝加生姜去甘草互词耶。此言初得之治法。一则
以所痹之血未老。故引本身之阳气。迎而导之。而其痹复通。且此条重寸口关上四字。以寸口关上。为在上
在表之应。在上。应肩背肘臂。在表。应经络皮肤。其痹浅。故可用针以引其气耳。经穴不能备载。另详铜人图注。
\x二条\x 血痹。阴阳俱微。寸口关上微。尺中小紧。外症身体不仁如风痹状。黄 桂枝五物汤主之。
\x黄 桂枝五物汤方\x 黄 桂枝 芍药(各三两) 生姜(六两) 大枣(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温服七合。日三服。
血痹二字。具上条尊荣人八句在内。盖谓痹症之已成者。故直谓之曰血痹。阴阳。指关之前后而言。微者。上
文微涩之互词也。犹言六部之脉。大概俱是微涩。而寸口关上尤微。则其精悍之不充可见。独于尺中。仍从
微处。兼见小紧。小紧为痹脉。尺中小紧。则为在里在下。而其痹当应胸腹腿足矣。身体不仁。详别见。风痹与
血痹。邪同而受伤则有辨。盖风邪伤气。气因避邪。挟血而缩入者为风痹。风邪伤气。气因避邪。遗血自缩者
为血痹。是血痹之为病。委民众父老退避三舍而去之之象。风痹之为病。让空 以与狄人之义也。如风痹
状。但指不仁一症而言。故外症十字当作一句读。以血痹较风痹多掣痛故也。主本汤者。盖因此症。原属气
虚血谩。风邪被之。正气自卑。而血液凝着之所致。则补气为第一义。祛风为第二义。行血为第三义。故以补
气之黄 。加于祛风之桂枝汤内。而行阳活血。各得其妙矣。倍辛温之生姜者。所以行黄 之性。而使虚阳
收恢复之功也。桂枝汤内。独去甘草者。以小紧见尺中。痹在抱阴之胸腹。及下部之腿足。故不欲使甘缓者
浮之中上也。不啜热粥。如桂枝汤之服法者。原以气虚血滞而致痹。恐因汗而反泄其气血故也。
\x三条\x 夫男子平人。脉大为劳。极虚亦为劳。
平人。指无故者而言。如伤暑、酒后、等类。俱能使一时之脉浮大。是其人不平。故脉亦以不平见也。若其人平
平无故。而脉以大见者。则知其为劳也。盖肾为强力之官。所以藏精而化气者也。精满之人。用力。则精能鼓
气于饱满而外施。不用力。则精又能摄气于虚无而内伏。故虽劳。而不觉其为劳也。若精衰气馁。勉强任劳。
既不能鼓以充之。复不能摄以伏之。则神浮气张。而脉大矣。此句是就其脉之外面上面而言。极虚句。又推
开脉大。另就脉之里面底面而言。犹云平人浮取而大。沉取而虚。固是劳脉。若平人浮之虽不见大。单是沉
之而脉见极虚者。亦是劳脉。盖既为无故之平人。安得极虚至此。是必先因勉力任劳。将在里在下之微阳
虚气。尽情外骛。而中无所有之象故也。然同一劳。而其脉有浮大极虚之别者。因凡人表里之气。断不停匀。
表气较密。则劳而无汗。故烦热之劳气郁冒在外。而脉见浮大。若表气更虚。这一劳便汗。里气有一往不停
之势。故在表。不以浮大见。而在里。单见极虚矣。自此至后文十七条。俱从首条重困疲劳句。而言其变脉变
症也。盖谓劳汗被风。则风邪滞血而为血痹。其不被微风而自成劳症。则又有种种之候云。门人问曰。谨
按伤寒论。惟经前经后。热入血室。另立妇人之条。余俱男妇同论。即金匮全经。除妊娠一门。专论妇人外。余
亦通论男女之条也。独虚劳卷中。自三条、四条、五条、及七条、十条。俱以男子冠之。夫冠以男子者。是与妇人
女子无与之义也。且六条曰阴寒。精自出。八条曰阴头寒。九条曰失精。十三条曰亡血失精。十四条曰梦失
精。则其无男子字样者。而所论者亦属男子也。虽九条曰女子梦交。十三条曰妇人则半产漏下。正惟提出
女子妇人二症。而其余俱论男子益可见矣。将以为劳。仅男子之病也。则今之妇人女子之病劳。而且死于
劳者。何多耶。若谓同禀天地之阴阳。父母之精血而生之者。其病机当无所区别矣。仲景何独忍于妇人女
子之劳且死乎。答曰、渊哉乎问也。此阴阳之奥府。轩岐之玄窍。仲景独于仰观俯察中得之。而着为金科玉
律之文。后之君子。虽东垣、丹溪辈。犹未之或知。况其他乎。子姑坐而语汝。夫立极于阴、而其用在阳者。天之
道也。立极于阳。而其用在阴者。地之道也。男子得天之化。故立极于肝肾。而以心肺为用。心肺者。神气之所
托也。根蒂之阴。虚于下。而不能纵送。则神气之阳。馁于上。强力而用之。凡曰支、曰持、曰鼓、曰努者。皆气也。
气不胜。则名为劳。是劳之为病。其机虽伏于肝肾。而病实成于上焦气分者也。妇人得地之化。故立极于心肺。
而以肝肾为用。肝肾者。血液之所注也。根蒂之阳。空于上。而不能提携。则血液之阴。泻于下。不禁而用之。凡
曰崩、曰带、曰漏、曰淋者。皆血也。血不继。则名为枯。是枯之为病。其机虽发于心肺。而病实成于下焦血分者
也。然则劳为男子之气病。枯为女子之血病。其初症各不相蒙。故言劳而每冠以男子者此也。至于枯之为
病。发于心肺之不能上提。而阴血下脱。久则又以阴脱之故。而阳气益虚。则下阴之浊质上乘。而见烦热上
气。痰涎喘咳等候。始与男子之劳症颇同。劳之为病。发于肝肾之不能下固。而阳气上空。久则又以阳空之
故。而阴精愈脱。则残阳之虚气下陷。而见亡血、失精、盗汗、清谷等候。始与女子之枯症颇同。故论男子之劳。
而兼曰女子梦交。妇人则半产漏下者此也。且子亦知妇人女子之所以无劳。并其病且死者。似劳而实非
劳之故乎。夫劳以气言。妇人女子。本坤地之顺承。其气常主静而不用。故虽多欲而无房室之劳者一也。不
观青楼中人者乎。人尽可夫。经数十年而未闻有劳且死者。可证矣。又妇人女子无用气之任。如所谓支持
鼓努以伤其气者。二也。即山乡穷谷。亦有操井臼之劳者。然其心思愚朴。肺气完固。则又不能为劳所病矣。
此妇人女子所以无劳之道也。然则子之误认为劳者何因乎。推原其要。皆责之手少阴。而分之。则有顺逆
两境。逆境二因。曰灰悔。曰嗔怒。顺境二因。曰媲妮。曰不夫。二者。皆仓公所谓欲男子而不可得之类也。夫先
甘后苦。先逸后劳。以至事去莫追。此生难挽诸境。致不能堪。于是神息则如火之渐灰。气卑则如心之抱悔。
神气日削。而不能上提。则下泄之诸症见矣。若夫妇姑反唇。黄紫竞色。伯姊多乖。良人不德。齿上锋芒。眉头
戈戟。情理外持。懊 内积。伏嗔噎怒。木郁成火。马刀悬瘿。腋下乳左。坚肿切痛。此犹外苦。怒鼓嗔横。气不中
聚。阳上晕眩。阴下流注。阴阳决离。良工之所莫愈者也。至于顺境二因。其机皆发于男女。但淫火之由来。有
内外之别。从内出者。并无见闻感触。因肾精充足而自奋。壬水之气上交。而心中丁火。始有洋溢飞走之象。
是阳道阴庭。先已动跳于下。而淫心后觉者。比之冬至之管灰吹动。而渐蒸为大地阳春之义也。从外入者。
心肾本自空寂。因耳目见闻。入通心主。君火之爱慕热于上。则由心系之络肾者。如邮传马递。而交通命门。
命门者。相火也。君相合德。则雷令风行而下颁。男之阳道。女之阴庭。以火气吹之。而动且跳矣。是所谓外入
者。由自上而下者也。仙家以外入者。谓之种莳药苗。内出者。谓之天然药苗。其逆则成丹。另有奥义不论外。
而顺则成人之道。男女一交。则火从水去。气逐精消。譬诸天地媾。而云行雨施。则烦热躁湿之郁气顿解。而
清宁各得其所矣。若夫白昼清虚。缘窗深奥。风流夫婿。撩鬓画眉。轻薄郎君。簪花匀面。在男子以为乘一时
之兴。而不知受之者。早心怡神荡。而飞驰外入之淫机矣。夫君相之火。交煽于两肾间而无所事。则其火既
不能下泄。复不能上回。而横流于带脉。带脉得火气之吹嘘而作胀。故初症则两腰沉坠而疼痛。且如欲大
小便之状而不得。继则化为白淫而下注者。真气推而送之也。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初以心气乍动。而
肾精乍泄。久则心气虚于上。而肾精之带下者成路矣。推而广之。同床御外家。明火焚妻。隔被调妻。暗刀刃外家。
而于天命何尤哉。此媲妮之流毒如是也。若乃火胜血热。气薄精稀。其人好淫而易泄。好淫。则多无端而勾
引其生春。易泄。则每有合而抛捐于中路。此致蕙死兰枯。较之媲妮者为尤速。谓之不夫。不亦宜乎。凡此二
因。比之天气下施。地气上应。云稠阴重。雨脚正悬。尔乃天气忽收。地气不摄。淫光烛空。虹环青紫。燠热塞气。
潮湿欲流。民物躁扰。脏腑乌能堪此乎。况带淋之所注者。阴血之变相也。血泄则气衰。故月事不以时下。旧
血不去。新血不生。其不成枯症而死也得乎。夫仓公所谓欲男子而不可得者。是言无夫而生内出之因。不
知有夫无事之媲妮。及有夫有事之不夫者。其外入之因。理同。而病机则一。故曰皆其类也。门人曰。妇人女
子。无劳症而但有枯症。且其所以致枯之因。千古未闻。夫子发此精鉴之奥。请记之注后。以与男子之劳症
相为发明。余不能违。故并附于此。
\x四条\x 男子面色薄者。主渴及亡血。卒喘、悸。脉浮者。里虚也。
此言劳之根源。先由于阴虚之故。一句言色。二三四句言症。五六句言脉。皆一意也。盖谓面者。脏腑精华之
所聚。而其色者。阴阳气血之所荣也。但气为外充。血为内衬。如以素缟而裹朱紫之状。殊觉蕴藏之无尽者。
此气血深浓之善色也。若面色单薄者。在女子。因其血室有盈虚消长之妙。故不在例内。若男子。则自少至
壮。俱以阴血为根蒂。而无所盛衰者。今面色单薄。是但有气而血不足以衬之之象也。夫色薄既为血虚。而
血虚之不足以自润者。必借滋于外水。故知其主渴也。男子之血不当虚。而面色以血虚见。故知其必从或
吐或衄而亡血也。渴与亡血。是就色薄句推出。喘悸。又就亡血句推出。盖吐衄而亡血者。皆因心肺间之宗
气虚馁。而下焦之气上冲。故血亦随冲气而出上窍耳。冲气上突。故知其卒喘。宗气上虚。故知其卒悸也。诊
其脉。若以浮见。则确为里虚。而与色症相符矣。夫浮为浮出在外。而中无蕴藏之象。是先因上焦之气空。而
致亡血。今又以亡血之故。而血虚于里也。若非上服桂枝龙牡。及建中等汤。以填宗气。下服泻心汤。及肾气
丸等方。以救阴血。其能免于成劳而死乎。细按此条病机之初起处。原发根于宗气上空。因而喘悸亡血。
以致作渴而色薄。是当责在上焦之阳虚。而愚谓此言劳之根源。先由于阴虚者何也。盖仲景之意。以为宗
气上虚。原非重症。凡惊骇忧思。以及大吐。俱能使心肺间。一时神损气削而病此。倘填以桂枝龙牡及建中
等汤。则实上以御下。复何冲气下发。而致吐衄以亡血乎。惟是血既亡去。则气无根蒂而气益虚。气虚而不
胜任。此正劳之所由作也。是宗气上空为轻症。失治而致亡血为重症故也。色薄脉浮。两头是言诊法。中
间三症。是从色脉之诊处。而逆推其病情。故曰主。主字。直贯三句。犹言主渴。主亡血。主喘悸之谓。
\x五条\x 男子脉虚沉弦。无寒热。短气。里急。小便不利。面色白。时目瞑。兼衄。少腹满。此为劳使之然。
人身上下两焦。即易之太极图也。上焦之阳气具白象。而心脏之血。阳中之阴极也。下焦之阴精具黑象。而
肾脏之气。阴中之阳极也。黑白不相为用。而其所以牵引控制者。惟是两极互胎。而相为消长于其际耳。比
如男子以肾精为根蒂。肾主水而色黑。肾精下足。则癸黑充腴。而其中壬白之阳极。积浓流光。由肝木之上
升。而化为丙丁盛大之气。轻便健立。施应无穷。复何病劳之有。若精衰极渺。则心肺间之宗气。遂致短浅亏
空。此树木之根株不植。而枝叶自萎之理也。将一身之肢体。犹或不能自支。而况被之以劳乎。此病劳之所
由作也。但劳之为病。其症多端。而其道路。不外乎四者。盖劳则残阳馁气。反浮张于在上在外。而作烦热。以
致咽干喉痛者。一也。劳则中气内虚。不能鼓努传送。因而大便艰难。小水不利。且两便下停。而逆气上乘胸
中之空。遂致痰喘咳逆。吐血衄血等候者。二也。又劳则心气上虚。欲得肾气以自实者势也。肾虚不能从肝
而顺生。睡则由肺而逆责以吸之。夫心火之见肾水。为夫之象。心火之见肺金。为妻之象。因而梦接鬼交。每
致遗泄者。三也。且劳则上焦之天气。失包裹提挈之权。而精汁虚脱。更因泄注下空。而上中二焦衰薄之气。
乘机下陷。而为失气洞利者。四也。悉此四者。则自本条及后文十四条。其序症立方。针锋逼对之精意。昭如
日月矣。脉虚就微按而言。上面犹有一浮字在。于下沉弦字。便可见矣。夫虚脉为阴精内耗。弦脉为阳气
外削之诊。今浮虚。是上焦之阳气。空于无阴。沉弦。是下焦之阴精。馁于生阳。可知也。别以男子者。以妇人女
子之浮虚沉弦。为行经及经后之脉。则血虚于上。而气削于下者。平脉。非病脉故也。但此浮虚、沉弦之脉。又
与少阳受风邪而下逆。以致心下悸。而腹痛者相同。然系少阳。当往来寒热矣。而今又无此。则其非少阳之
邪可知矣。然则其所以短气者。上虚逆动。而吸气不能深入也。里急。如有大便而不得。有小便而不利者。中
气虚而不能鼓努传送也。面色白者。精血虚于内。而气薄于诸阳之会也。时目瞑者。气机之根蒂内疲。而神
光时欲掩伏也。所以兼衄者。二便浮停而不下通。则冲气上逆。而逼经血于巅顶也。少腹满者。即里急小便
不利之义。而知关元气海之转运无权矣。谓非房劳而下伤元精。上伤宗气之所致乎。故曰劳使之然也。
\x六条\x 劳之为病。其脉浮大。手足烦。春夏剧。秋冬瘥。阴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此前条注中。所谓因劳而残阳馁气。反浮张于在上在外而作烦热者也。浮为无底。大为无里。其脉浮大。皆
阴虚而微阳浮越之诊也。手足。指手心足心而言。以手足之心。为心肾之内应故也。烦则阴精虚耗。不能胜
劳热之自焚耳。春夏为天地生发之时。精竭者。根株不足应枝叶之分荣。故剧。秋冬为万物归藏之候。气劳
者。力役今始沐余闲之暂息。故瘥也。阴者。指男子之前阴而言。前阴为宗筋。阳气之根蒂也。劳则阳浮而不
下贯。故阴寒。又劳则气张而不下提。故无事而精脱自出矣。夫足胫为肾之府。而所以强立健行者。以精气
充之之故也。今阴寒。则阳气不下充而削弱可知。精自出。则髓不内实而酸热又可知。既酸且削。其不能行
也可必矣。
\x七条\x 男子脉浮弱而涩。为无子。精气清冷。
夫人之所以有子者。分阴阳有余之化。而盛满流行以种之者也。浮、为阴不能固。弱、为阳不能充。加之以涩。
涩脉体短神散而机滞。故为无子之诊。所以然者。因浮主阴虚。阴虚则精清而不浓。弱主阳虚。阳虚则气冷
而不温。又涩、则射精过气。常不及子宫故也。此条因病房室劳者。其精清而无醇浓之生气。故推展言之。
而并及天生之精冷者。非论劳之正文也。盖病劳者竟能有子。但殇于痘者十之七。殇于痞者十之三。有子
与无子同耳。惟天生精冷之人。形如被宫刑而色青夭。脉果浮弱而涩。则真无子者也。余诊视三十年中。试
之屡矣。冠以男子者。因妇人女子浮弱而涩。为行经后三四日之善脉。正宜子之诊故也。盖经后三四日。
其少火生气之势。初还于上、故浮。旧血去。而新血未复。故弱而涩也。
\x八条\x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阴头寒。目眩。发落。脉极虚芤迟。为清谷、亡血、失精。
人身之阴阳。尝相须以为用。阴为阳之根蒂。阳为阴之主令。阴虚则阳失根蒂而上衰。阳虚则阴无主令而
下脱。精血者阴也。亡血失精。则阴伤而气馁。气馁不胜则劳矣。故劳之为症虽多。而其大概不越乎四种。曰
房室劳。曰想劳。曰动作劳。曰失血劳而已。房室劳者。用药相交。或腾那勒马。经久不泄。宗气劳热。汗淋胸背。
已而元精下丧。则上气又因下泄而益卑。是精与气之标本两伤矣。以妄为常而不知节。则精日损而气日
削。此一节赶成。又名女劳色劳者。十居其半焉。想劳者。目有所见。心有所思。魂荡神扬。一往不返。甚至叫真
真于画上。幻见容颜。拟燕燕于怀中。虚闻 发。初则心驰而气亡。因之关开而精滑。及阴虚于下。而上气之
不可复问者。亦十居其一也。动作劳者。大抵俱根于房劳。但精气虽虚。尚未至于枯竭耳。或以簿书鞅掌等
类。而伤其神气。或以支持鼓努等类。而伤其膈气。下焦逆动。而致痼痰久嗽者。亦十之三也。失血劳者。其人
之精气。原无亏损。因一时之惊恐忧思。以及大呕大吐等类。损削其胸中之神气。则上焦以空虚而招下焦
之来侮。于是风起水涌。血随冲气而上行。从肺管胃脘而直出浊道者。则见于吐。从两胁及经络而旁出清
道者。则见于衄。成盆成碗。而不可遏者。以虚吸实张。两就之势使之也。然精血俱为阴类。以养阳气者。亡血
以泄气。与失精而泄气者相同。故其致劳亦同者。亦十之一也。前第四条。所谓亡血之劳也。下条所言。想劳
也。此特言房室之劳耳。家。指夙病而言。犹风家淋家疮家衄家之义。失精家。凡多欲及梦遗滑脱者皆是。
少腹应天地之黄泉。阳气虚于上。而肝肾之虚寒。凝敛于黄泉之下。不得阳气以自和。故殊觉切责而弦急
也。阴头寒者。阳虚而不能下充外贯也。目为水火之双苗。故流动光明并见焉。眩者。水虚不能摄火。而微明
几几有上脱之象也。发生于血而固于气。血短气脱。故落也。脉极虚。即芤迟是也。芤为有表无里。血虚之应。
迟为去不易来。气虚之应。芤而兼迟。血气两虚。故曰极虚也。清谷者。完谷不化之谓。亡血兼吐衄而言。此条
原是专论失精之脉症。而并及清谷亡血者。以泄泻日久。胃中精汁消亡。而悍气日削。既与失精家之脉症
相同。且精血之在人身。其象如天地之水。精为地轴中之暗泉。血为江河中之明脉。原有贯通根据辅之妙。此
亡血家之脉症。亦与失精家同。故推展言之耳。
\x九条\x 脉得诸芤动微紧。男子失精。女子梦交。桂枝龙骨牡蛎汤主之。
\x桂枝龙骨牡蛎汤方\x 桂枝 龙骨 牡蛎 芍药 生姜(各三两) 甘草(二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此言两寸口之脉也。水 名芤。即今之野菩荠草也。上下两旁俱有脉。按之中空、如芤草之状。故曰芤。左寸
见芤。是心中藏血虚短之诊。动者。以实乘虚而击撞之。则虚者自动。左寸见动。是心血短而心气上虚。下气
逆乘而击撞之之象也。微者。阳气虚馁。不能鼓满之应。右寸见微。是肺中真气衰颓之诊。紧即弦紧。其脏应
肝。其气应木。右寸见紧。是胸中之阳。不足以御下。而肝木以阴寒之气上侵阳位也。夫心藏神。肺藏魄者也。
脉得芤而心血虚。则神不安于其宅。脉得微而肺气虚。则魄不宁于其居。又得动紧之下气凑之。凡五脏之
气。相见于魂梦。除虚劳者无生我我生之顺境。其所胜所不胜。以及比和者。皆夫妻子女之象也。况因种妄
情。缘生幻境。如影随形。此男子失精。女子梦交之道也。主本汤者。以号召阳精阳气之桂枝汤。填心肺之空。
所以责其芤脉微脉也。加龙骨者。取其镇重而通山龙之灵脉。所以宁其心神肺魄也。加牡蛎者。以动脉、紧
脉。为下阴上乘之诊。故以沉潜招摄之性。敛伏其冲气耳。不啜热粥如桂枝汤之服法者。恐汗泄上焦之阳
精阳气故也。七味药中。凡鬼交梦接。而致下泄下脱者。九转还丹。不足以拟其神妙。真圣人之奇制。而其如
千百年之不识何哉。
\x十条\x 男子平人。脉虚弱细微者。善盗汗也。
平人。注见前。脉虚。为阴血不充。脉弱。为卫阳不实。气削于外。则细。阳衰于里。则微。夫既为无故之平人。
而见此虚弱细微之脉。则其命门之火。既虚于里。而其卫外之阳。复衰于表。合之无故血虚。岂非气不能外固。因
而汗越之所致乎。故知善盗汗也。盖阳气者。昼行于表。夜行于里。寤则衰阳犹有把持之势。寐则尽情内伏。
而护卫之气解散。且阳气内伏。又蒸其虚阴于外。故汗出如盗矣。
\x十一条\x 人年五六十。其病脉大者。痹侠背行。苦肠鸣。马刀侠瘿者。皆为劳得之。
脉大。即前第三条脉大者为劳之义。女以七七为期。男以八八为期。人年五六十。是天癸已衰之候。其脉渐
当微小为顺。若病脉大。则与年五六十不相符矣。此必精血竭于里。而虚阳以无辅而外鼓之所致也。痹病。
注见胸痹血痹。皆阳虚之候。背行者。除中行督脉外。其左右凡四行。俱太阳之经也。夫阳胎于阴。气根于血。
里虚则表气亦虚。今虽以无辅而虚阳外鼓。然其卫气。终不能匀满。太阳者卫气之所会。故知其背行必有
痹处也。凡人饮食。必得呼吸之气以压之。而后能下于喉嗓。中气充足者。饮食既下。托住客气。而还为饱嗳
者常也。今气虚于胸分。不能上送客气。而与饮食同入于胃。而下历于肠。客气走注于空虚之腑。故苦肠鸣
也。马刀者。尖长而形似之。故名。侠与挟同。言挟于腋下也。瘿者。如槐柳楷木。舒发之性不畅。而凝结为繁丝
乱绺之瘿瘤也。言尖长如马刀之瘿瘤。挟于腋下之谓。盖气劳则生虚热。而肝胆之逆气。无阳神以冲和化
导之。则结为顽核。久而皮溃。不可完合矣。皆字。指痹及肠鸣、并侠瘿而言。三者皆气虚之症。故曰皆为劳得
之。此及上文盗汗一条。言虚劳之先见。而为轻症外症者。
\x十二条\x 脉沉小迟。名脱气。其人疾行则喘喝。手足逆寒。腹满。甚则溏泄。食不消化也。
气微于里。则脉沉。气削于外。则脉小。气衰于伏。而不能续鼓。则脉迟。脱气。非与里阴离脱之谓。如水干脱岸。
果干脱壳之义。盖气在人身。充周遍满。如粘连于四塞者。常也。今其脉里微外削。而几几有不易连续之势。
则其气短浅。而不及于躯壳之四塞。如水脱岸。果脱壳之象。故名脱气。夫疾行之所用者。宗气也。气脱于胸
中。而不及上接。故疾行则喘声如喝矣。此就脉沉者之不能上充而言。手足为阳气之充。气脱于四末而不
及外贯。故逆寒也。此就脉小者之不能旁鼓而言。脾气虚而疲于运化分布。故腹满。失分布之甚者。则水谷
不别而溏泄。失运化之甚者。则食不消化而清谷矣。此就脉迟者之不能健运而言。仲景之言脉症相对处。
其细密每如此。
\x十三条\x 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虚寒相搏。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
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注见血门。此条凡三见。入血门者重亡血。入此者重失精。入妇人门者重半产漏下。其义则一也。
\x十四条\x 虚劳。里急。悸衄。腹中痛。梦失精。四肢 疼。手足烦热。咽干。口燥。小建中汤主之。
\x小建中汤方\x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六两) 甘草(三两炙) 大枣(十二枚) 生姜(三两) 胶饴(一
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
精血虚于里与下。则阳气馁于上与外。气不能胜劳。此病劳之因也。自第一条骨弱。肌肤盛。重困疲劳三句。
言劳之由来。除却一条二条。被微风而言血痹之外。其三条言劳之脉。四条言失血以致劳之色。五六两条。
又兼言劳脉劳症。七八两条。推言所以骨弱而致劳之故。九条言失精之治例。十条。十一条。言劳之外症。十
二条。言劳之里症。十三条。又广言男女上虚下脱之脉。自此条至后文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共五条。杂言三
焦因虚成劳之症。并其治例。故俱直序之曰虚劳也。里急者。呼吸喘急于里之谓。盖上虚而逆气乘之。故使
吸气不得深入而喘急也。悸。详惊悸下衄。注见血门。并本篇四条面色薄注。皆上虚下实之候也。腹中痛者。
上中二焦之阳气虚微。不能冲和化导。故致急迫之痛也。梦失精者。详九条注。以上四句。凡五症。就阳分气
分之标。着劳字一边而言。四肢 疼者。阴气暴虚。阳失所辅而不能独行。停阻于四肢骨节之缝。故生虚热
而疼也。手足烦热。亦指手足心而言。以劳宫、涌泉。为手足少阴之应。虚阴不足济膏火之自焚耳。咽干口
燥者。真阴大亏。脾肺无游溢之化也。以上三症。就阴分血分之本。着虚字一边而言。小建中汤义。虽见伤寒
门桂枝汤。及本汤下。但其方意微妙。后人不得整片神理。徒将逐味药性。刻舟求剑。致使寿世金丹。活人甘
露。如同泥沙袜线。毫无粘连控制。因令弃而不用。良可悲悼。故不避饶舌。重复剖之。所祈同志仁人。细认虚
劳一症。初则起于阴虚而阳馁。继则成于上空而下脱。再将此方原属填上气以控下阴。蒸阳精以滋阴液
之意。大声疾呼。俾千万人知而用之。得天下后世之病此而鲜夭折者。是仆之所深愿也。夫人身宗气。比之
碧落真阳。其盛满流行之用。所以中主寰区。包裹宇宙。提挚地轴。镇静妖氛者也。此气稍被虚劫。先则水土
下脱。大地深陷。而不可数计。后则妖水突泛。载土上浮。地阖天位。则气迫而散矣。故宗气于人。为有生之大
宝。空虚则为善饥。为心跳。及动摇。为忙乱无奈者。皆所谓悸也。上空而下气乘之。轻则为晕眩。为胃脘膨闷。
为两胁 胀。为二便不干而难。不癃而短。为耳聋目赤而齿痛损落。重则为善惊。为上气喘促。为吐衄亡血。
凡此、皆不足以御下之候也。其或为气利。为泄泻而完谷不化。为便血尿血。为失精。妇人为崩淋带漏。为小
月。此又不能以气上提之变也。仲景穷理格物。深知木中之桂。辛甘而温。得天地东方生气之正。而其嫩枝
尤具尖颖锐发之势。而为少火生气。温暖轻灵之妙药也。取以填补胸中之阳。允为至品。但以辛甘而温。其
性飘忽。走不而守。故倍加酸敛而内行下走之芍药。监而制之。使不得任性发越。而留之在中矣。然芍药之
力。既藉之以内行。又恐乘之而下走。则失胸中阳位之部。故佐甘草之甘以守中者。犹为未足。复重加胶饴
之甜。托住其下走。则确在中焦以上。而无可挪动矣。然后佐以辛温而通神明之生姜者。所以扩充桂枝之
量。而使匀满心肺之夹空也。佐以甘温而多津液之大枣者。所以补救桂枝之偏。而使滋润胸中之阳液也。
夫气充则能送形质之便溺于下行。尤能提神气之精汁而下固。津生。则能游溢其精气而上作甘泉。尤能
远被其恩膏而外通手足。六味药中。彼此串插。如鱼鳞之相错。如云锦之互旋。岂逐味散解者所能尽其奥
耶。本方之建中气。犹为易见。以所用多阳药故也。至其并主四肢 疼。手足烦热。咽干口燥三症。皆系阴
虚之候。夫以阳药而治阴虚。大是奇创。不知大枣甘粘难燥。胶饴为米麦之真液。得姜桂辛温之性。以呵嘘
蒸发之。则其阴津以阳液之化导。而流行鼓动矣。
\x十五条\x 虚劳。里急。诸不足。黄 建中汤主之。
\x黄 建中汤方\x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六两) 甘草(三两炙) 大枣(十二枚) 生姜(三两)
胶饴(一升) 黄 (一两半)
上七味。以水七升。先煮六味。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气短胸满者。加生
姜。腹满者。去枣。加茯苓一两半。及疗肺虚损不足。补气。加半夏三两。
里急有三候。皆阳气亏空之故。一则宗气上虚而下阴乘之。以致吸气不能深入。而喘急也。一则腹中为阴
位。不得阳气以温和化导之。而殊觉弦急也。一则上气不能传送。因而大便不畅。尝若有坠急之象也。诸不
足者。俱就阳气而言。盖指胃分之悍气。胸分之宗气。及表分之卫气。诸样不足之谓。主本汤者。建中之义已
见。加黄 者。以黄 之走气分。其功用有三。住气一也。提气二也。固气三也。以建中之全力。得黄 为主。而
温胃蒸胸以及走表而固密之。不特本条里急等之三症。并诸气虚馁者。俱可愈于温和匀满之治。且前条
所云马刀侠瘿及盗汗者。亦可化导而提摄之矣。仲景以末后一方。总补诸条之有脉症而无方治者。其变
幻之文例每如此。气短胸满者。胸中之气虚。而下气冲之。故胸满。胸满故吸气艰于下引而短也。生姜能填
宗气而安下逆。故加之。枣性浮腻。而实中气。故腹满者去之。然腹满者多系脾湿。故加渗湿之茯苓也。疗肺
虚损不足。用此汤以补气者。加半夏。非以半夏功能补气之谓也。盖肺虚不足。下气必乘虚而上逆。不加降
逆之半夏。则药气与所冲之客气。互争胸分。而 胀喘促之候见矣。
\x十六条\x 虚劳。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肾气丸主之。
\x肾气丸方\x
熟地黄(八两) 山茱萸(四两) 桂枝(一两) 附子(一两炮) 薯蓣(四两) 白茯苓(三两)
泽泻(三两) 丹皮(三两)
上八味。末之。炼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酒下十五丸。加至二十五丸。日再服。
腰为肾之府。肾精竭而肾气虚。不能自强。故痛也。少腹拘急。小便不利。俱有二义。盖少腹为阴位。肾气虚而
无阳和以化被之。则阴气凝切而拘急。膀胱为肾之府。肾气虚。而主令传化之机自滞。故不利也。又胸中宗
气。其先天受之于肾。其后天养之于胃。肾精短而气自馁。既不能授气于胸。胃无命门之底火。而其腐熟水
谷之化。又不能生悍气以上供之。则胸中之阳光衰薄。不能温照九地。故少腹拘急。不能分布黄泉。故小便
不利也。细按方意。始知其名虽肾气。实所以补气源而上引之。以填心肺之夹空者也。仲景之意。盖谓诸气
之虚。由于命门之火衰薄。而命门之虚。又因精血枯竭之所致。故用熟地黄为君以补肾精。山茱萸为佐以
补肝血。缩用炮附桂枝于精血药内者。先则取其从阴而下行。终则资其蒸水以化气也。佐薯蓣者。尤有妙
义。盖峻补下焦之精血。而并益其气。苟不培中焦之土以镇之。则肝肾之贼阴冲起。而喘咳等候必见。譬诸
天地。上气下水。其间惟大地为之中隔。故癸水安于黄泉之下。而癸中之壬。方能化气以与太虚之清阳。氤
氲充塞之理也。至于茯苓、泽泻。又所以佐薯蓣之功。而渗泄癸水之渣质耳。牡丹、花当谷雨。故名谷雨花。得
从厥阴而透达少阳之正性。其皮更为行津走气之路。用以为使。是欲其领桂附之阳神阳液。而上嘘心肺
之空也。丸则取其下行。酒服欲其升发。与建中汤为一上一下。一男一女。一标一本。相济相成之妙方也。
\x十七条\x 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丸主之。
\x薯蓣丸方\x
薯蓣(三十分) 人参(十分) 茯苓(五分) 白术(六分) 甘草(二十八分) 干地黄 当归(各十八分)
芎(六分) 芍药(六分) 阿胶(七分) 麦冬(六分) 杏仁(六分) 桔梗(五分) 柴胡(五分) 桂枝
(十八分) 防风(六分) 干姜(三分) 白蔹(二分) 豆黄卷 神曲(各十八分) 大枣(百枚为膏)
上二十一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弹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为剂。
诸不足、与上文不同。上文就三焦及经络之阳气而言。此则兼上中二焦之阴津阳气而两言之也。细按方
意自见。风气有二因。脾胃之精悍中虚。则胸中之阳气上馁。而在表之卫气。亦因之而外虚矣。故外风容易
袭入者一也。脾胃之土衰。不能生肺金清肃之气。则肝木横肆。而内生虚风者二也。风气百疾。凡眩冒、麻木、
疼痛、皆是。主本方者。又与上条肾气丸相为体用者也。盖胸中之气。其先天受于下焦之肝肾。其后天养于
中焦之脾胃。先天之气下削。而不能上蒸者。既立肾气一丸。以资其化源。后天之气中虚。而不能上育者。故
又立薯蓣一丸。以大其培养耳。夫阳生于阴。气藏于血。脾胃之阳气。所以中虚者。以脾胃之阴精。先经枯竭
也。故用甘温之薯蓣为君。甘浮之甘草为臣者。所以定脾胃之大车巨舰也。以培土之白术。投其所喜。以渗
湿之茯苓。去其所恶以为佐。则又大车之骡马。巨舰之绳缆也。然后先装地黄当归阿胶以为主。芎 芍药
麦冬以为佐。则其所以补阴补血者。确在脾胃中之阴血可必矣。次装生气之豆黄卷。行气之曲以为主。提
气之人参。温气之干姜以为佐。则其所以补阳补气者。又确在脾胃中之阳气可必矣。于是以甘浮之大枣
上托之。利气之杏仁疏导之。开提之桔梗上透之。辛散之白蔹外引之。则其所补之阴阳。从中焦而氤氲蒸
被。贮之胸中。而充行经络矣。此治诸不足之精意也。至其以辛温而散邪之桂枝为主。芬芳而清膈之柴胡
为佐。又殿之以密表之防风者。所以祛内外之风气百疾。而尤防其复袭也。肾气以小丸吞服。欲其难化而
下至于肾。本方以大丸嚼服。欲其易发而中尽于胃也。空腹。则胃有余力而易化。酒服。则药有助气而速行
也。此于金匮中。除鳖甲煎丸外。为第二大方。计药二十一味。用意凡十一层。真旋转造化之奇制也。豆黄
卷、大豆色黄象中土。浸令 生。干而卷之。则其芽性具锐发生气之势。与赤小豆卷异用而同义。曲即酒曲。
其性温暖。具沤发之用。不特取其行药。且使腐化谷食以生精悍也。白蔹辛甘而生蔓。辛甘走气。蔓则经络
之象。是行气于经络之品也。余药别见。方论中详略不同者此也。
\x十八条\x 虚劳。虚烦不得眠。酸枣仁汤主之。
\x酸枣仁汤方\x 酸枣仁(二升) 茯苓 知母 芎 (各二两) 甘草(一两)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酸枣仁得六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人之所以得眠者。以阳伏于阴。气藏于血。而得覆庇之妙也。阴血虚于里于下。则阳气艰于伏藏。而浮扬于
上。且上焦之津液又虚。不足胜阳气非时之扰。故烦而不得眠也。是其治例。不外乎润而降之之理矣。但润
药皆阴。降药趋下。苟非抬高下引。则失神气浮扬之位而无益也。夫枣性最高。为胸分之药。酸能敛气归根。
仁能伏神守宅。故重用而先煮之以为主。然后以川芎滋心血。以知母润肺气。以甘草浮缓之。而使徐徐下
行。且以解虚烦之躁急也。以茯苓降渗之。而使少少下引。正以领枣仁之敛伏也。譬之亢旱之天。大地干燥。
太阳既没。红尘高扬。黄埃飞布。太虚役役。不得瞑合。若非露下天清。乌能夜凉气润而静伏乎。此仲景之方
药。与造化相为始终也。
\x十九条\x 五劳。虚极。羸瘦。腹满。不能饮食。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营卫气伤。内
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缓中补虚。大黄 虫丸主之。
\x大黄 虫丸方\x
大黄(十分蒸) 黄芩(二两) 桃仁 杏仁(各一升) 干地黄(十两) 芍药(四两)
甘草(三两) 干漆(一两) 虻虫(一升) 水蛭(百枚) 蛴螬(一升) 虫(半升)
上十二味。末之。炼蜜和丸小豆大。酒饮服五丸。日三服。
此条为虚劳之变症。与上文诸条之候不同。上文诸症。大概精血虚于下。则神气馁于上。而成虚劳者。此则
阴虚而阳火独长。阳 残阴。因而血干于内者。五劳。注见首卷。虚极。当指阴血枯竭而言。非兼气言也。阴血
枯竭。故属阴之分肉。损削而羸瘦。且方中纯用血药。而不略带气药者可证也。又阴血枯竭。则肠胃干涩而
多结滞。故腹满。宿垢占据手足阳明之腑。故不能饮食也。伤于食。则气滞。伤于忧。则气结。伤于饮。则气浮。伤
于房室。则气孤。伤于饥。则气焰。伤于劳。则气张。伤于经络营卫。则气阻。俱能生烦热。而为膏火自煎之候。夫
气以火动而见有余。血以气热而受炮炙。则内有烙干之血。各因所伤而凝于其部矣。人身惟气调血畅。则
气血融和。浑成无迹。今其肌肤中之可共见者。隐隐如鳞甲之相错。此非里有干血。而败气外呈之一证乎。
又气畅血调。则水火交光。精明有神。今其两目中之所自见者。蒙蒙如黯黑之旋转。此非下有干血。而神境
上悬之一证乎。夫阴阳之道。相宜于配偶。而相残于偏弊者也。阳长阴短。则阳气常弓弯于外。而阴气常弦
急于中矣。攻其干血而补其新血。是续阴以缓阳。故曰缓中补虚。主本汤者。诸症由于血虚。补血固为要着。
然干血不去。则生气尝以恶鬼而消阻。是逐淤更于补血为先着矣。故以性喜吸血之虻虫、水蛭为主者。取
其直入血分也。漆为木液。其象犹血。干则具干血之状。以之为使。又令其引入干血之所也。然后以行淤之
桃仁。破而动之。以利气之杏仁。疏而泄之。总交于缓攻慢取之熟大黄。徐徐击散。而收平贼之功矣。地黄色
黑而滋肝肾。蛴螬浆多而补津液。 虫活血而续损伤。以养肝之芍药。养脾之甘草为之使。盖又以肝脾二
脏。操藏血行血之大权故也。但血之所以内干者。原因阳火独长之所致。苟非带用凉血之品。诚恐干血既
去。而新血不虞其复干乎。故又于诸血药中。加黄芩一味。则攻击者为救燹之兵。而润泽者为清和之露矣。
蜜丸加润。酒饮善行。五丸三服。劳伤羸瘦者。攻补俱不能骤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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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第七
属性:\x一条\x 问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肺痿之病。从何得之。师曰。或从汗出。或从呕吐。或从消渴。小便
利数。或从
便难。又被快药下利。重亡津液。故得之。曰。寸口脉数。其人咳。口中反有浊唾涎沫者何。师曰。为肺痿之病。若
口中辟辟燥咳。即胸中隐隐痛。脉反滑数。此为肺痈。咳吐脓血。
热在上焦二句。当是古医经之文。仲景特借为问答以发其奥耳。从何得之。谓是何因而得此热在上焦。咳
而肺痿也。下文七句。凡四症。正答问词。盖谓或从汗出。则阴伤于外泄。而阳火独亢。一也。或从呕吐。则阴伤
于上涌。而并提其虚热于上。二也。或从消渴。则阳热在上。而逼真阴于下趋。且下焦又以无阳。而不能上蒸
滋润。以供燔炙。三也。或从便难。则太阴脾家既干。而上吸手太阴之肺液。若又以便难之故。而用快乐下利
之。则真阴又大伤于后阴之泄泻。而阳热独亢于上。四也。凡此。皆重亡津液。而孤阳不得与阴为倚附。则浮
动于清虚之府。而肺管作痒。故咳。且咳多。则津液愈伤。而肺金有叶垂花卷之象。故得此肺痿之病也。寸口
脉数三句。因上文言肺痿。得之重亡津液。则肺干者不宜有浊唾涎沫矣。故举此脉症以辨之耳。殊不知寸
口为肺之部位。数为阳热躁疾之应。又脉所来去之空属阴。数者空窄。亡阴之象。合而断之。此正肺家阴虚
阴亢之脉也。阳不得阴为偶。则其气常动。动则火扰清虚。而肺管作痒。故咳。肺中阴阳自和。则下降清华以
应甘露。火气独盛。则炎上而挟其残膏以共升。故口中反有浊唾涎沫。此又肺家阴虚阳亢之症也。故曰。此
脉此症。即为肺痿之病云。口中辟辟五句。及下条二句。又就肺痿而辨肺痈之脉症。以痿与痈之辨甚微。而
其治悬绝故也。辟辟闭塞坚实之声。燥咳对肺痿之浊唾涎沫而言。胸中隐隐痛者。即第四条血为之凝滞。
而肺痈之渐也。脉。亦指寸口而言。滑为气聚血壅之诊。滑而且数。则气聚血壅。由于邪热燔炙所致。谓非肺
痈而何。故咳唾脓血可必也。
\x二条\x 脉数虚者为肺痿。数实者为肺痈。
脉。亦就寸口而言。数虚数实。指寸口之浮沉也。真阴不能养阳。故阳自数而阴虚者。为肺痿之脉。邪热内凌
血液。故阳既数而阴实者。为肺痈之脉也。
\x三条\x 肺痿吐涎沫而不咳者。其人不渴。必遗尿。小便数。所以然者。以上虚不能制下故也。此为肺中冷。必
眩。多
涎吐。甘草干姜汤以温之。若服汤已。渴者。属消渴。
\x甘草干姜汤方\x 甘草(四两炙) 干姜(二两炮)
上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此与前条之痿不同。前条为重亡津液。阳气独胜。故热在上焦。而为肺火自刑之热痿。此则先因肺虚。虚则
气削而生阴翳。譬之花痿春寒。叶垂秋冷之象。而为金寒水冷之痿也。吐涎沫者。肺无呵嘘下润之权。且不
能收摄其津液而上泛也。无邪火以扰其肺管。故不咳。而亦不烦渴也。肺为水之源。且其气象天。尝有提挈
黄泉。传送浊道之妙。肺虚不能提挈。故遗尿。肺寒不能传送。故小便又数也。此非上虚不能制下之故乎。肺
中虚冷。天失阳健之德。地必起而上犯清虚。肝以木气上乘。故眩。肾以水气倒注。故多涎沫。虚则补其母。非
温脾胃之中土以温肺金。无他法也。重用甘以守中之甘草。使之径趋脾胃。佐以辛温之干姜。是直从中土。
升其生金之化。且辛为脾肺所喜之味。温为脾肺所宜之气。明明土息泥香。乘春蒸发。而东风动荡。却化为
太空晴暖矣。至于辛则平肝以降眩。甘则制肾而镇涎。又其余事。两味药中。斡旋造化。烘染阴阳。其妙用乃
如是也。若服汤已而忽然作渴。是肺中素有伏热未发。故见种种不摄不传之症。得辛甘以挑动之。则伏热
顿起而作渴。此属另门之消渴。而非上虚不能制下之肺痿矣。
\x四条\x 问曰。肺咳逆。脉之。何以知此为肺痈。当有脓血。吐之则死。其脉何类。师曰。寸口脉微而数。
微则为风。数则为热。微则汗出。数则恶寒。风中于卫。呼气不入。热过于荣。吸而不出。风伤皮毛。热伤血脉。风舍
于肺。其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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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扫地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