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气说的人天知行观 ——以孟喜天人思想为例 孟喜卦气说既彰显天道的运行,也注重效法天道设立政教的人文秩序建设,蕴含丰富、深刻的哲学文化内容。孟喜卦气说被广泛应用于古代历法,在历代王朝政权合法性论证、权力运作和整个文化意识形态建构中起到重要作用。 一、卦气学说概要 所谓卦气,即以卦爻符号符示阴阳二气的消长变化,涵摄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三百六十五日(实际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每日十二时辰的气化运行以及其中各种自然物象、事态的变化更替。汉儒认为,卦气涵摄天地人三才之道,卦气的兴衰变化显示了天道运行的正常与异常、人事变迁的吉凶祸福。人作为感通天地的三才之一,以卦气为依据,从天道与人道的价值应然出发,审视、校正天道与人道的实然处境,并在应然价值和实然处境的辩证中凸显与宇宙一体的人的主体性存在。 自觉、系统的卦气学说由西汉昭、宣二帝时期的易学大家孟喜提出,自此之后卦气学说彰显于历史舞台并发展为汉代象数易学的主流。卦气说是汉代象数易学的核心主乾,主要的易学家如孟喜、焦赣、京房、荀爽、郑玄、虞翻以及一部重要的著作《易纬》都有系统完备又各具特色的卦气学说。冯友兰先生认为,孟、焦、京等人都以“阴阳灾变”讲易,关于卦气之各种理论,“详细内容,或有不同,但其大指,皆以阴阳家的学说解释《周易》……是在西汉晚期流行的一种象、数之学”。根据汉代易学们在诠释经传、建构思想活动时所依凭的《周易》符号系统,卦气学说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八卦卦气学说,二是六十四卦卦气学说;孟喜卦气说属于后者。本文以孟喜六十四卦卦气学说为例,分析其中蕴含的汉代易学特质以及借卦气沟通天人之际的天人智慧。 孟喜以六十四卦卦爻体系表达他的思想,属于六十四卦卦气学说。具体来说,孟喜六十四卦卦气说分为三个有机组成部份:以坎、震、离、兑四正卦二十四爻符示一年中的二十四节气;以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遁、否、观、剥、坤十二卦符示一年中的十二个月;以除坎、震、离、兑四正卦之外的《周易》其它六十卦符示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以及一年中的七十二种物候,每卦分值六日七分(六又八十分之七),故称六日七分说。 二、卦气说之人天观认知 孟喜四正卦说以四正卦二十四爻勾画出阴阳二气在一年中消息变化的大体格局:春、夏、秋、冬的四季转换和二十四节气的更迭;具体到一年中的每一月、每一月中的每一天,阴阳消息与物候变化各有差异,孟喜又以六十四卦除坎、震、离、兑四正卦之外的其它六十卦、三百六十爻,符示涵摄每一月、每一节气、每一候、每一天中的阴阳变化,在四正卦说的基础上对天道运行、卦气流转做更加细致、深入的诠释展现。 首先,孟喜提出十二月卦,以十二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卦象标示一年内十二个月阴阳二气消长的情状,称为十二辟卦。其次,孟喜以十二月卦符示涵摄一年十二个月的阴阳消息,是一种天才性的创造。一年间阴阳变化的天道运行赋予十二月卦以不同的性质和卦德,而十二月卦的卦象、爻象则成为一年间天道运行、阴阳变化的绝妙象征。第三,天道循环、周流不殆,一月之内的二气、六候表现出不同面貌,在阴阳消息尤其展现该月常态情状方面存在深浅程度的不同和次第。可见,在十二辟卦的统摄下,十二侯卦、十二大夫卦、十二卿卦、十二公卦与十二辟卦一起组成了一个等级明确、秩序井然的有机整体,在儒家人文的价值视野下,彰显了一个自然天道运行不殆、阴阳消息变化无穷的宏大宇宙图景。 三、卦气说之人天观践行 孟喜卦气说是一种天才性的易学创造,它融合了当时先进的天文气象知识,在汉代经学大背景下对《周易》进行创造性诠释。易学是“兼三才而两之”的天人之学,其立学的宗旨并非仅仅是对“客观世界”的科学认知,而是在穷究天人之际的活动中确立主体性生命价值,进而敞亮宇宙万有的本真面目。所以,除了以六十四卦符示涵摄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和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等自然天时天象信息,孟喜卦气说更具有明确的法天道以设政教的人文建设意图,蕴含丰富的依天道立人道的哲学文化内涵。 首先,孟喜四正卦所符示的一年四季之阴阳消息直接关系古人四方、四时的文化观念以及与此相关的人文创制。《周礼》又称《周官》,记载了周文鼎盛时期周代以官制为代表的礼制体系,其主体架构就是天地、四方、四时的宇宙观念。《考工记》也说得很清楚:“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全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认为优秀工匠需要顺应上天之四时、地之四气、选择美材、学习工巧,如此才能成就“良工”,在现实中实现天、地、人、材的价值应然。其次,在三礼中的另一部经典《礼记》,也保存很多关于四方、四季的内容,只是这些内容都分布在十二月令的记述中,而这正是孟喜十二月卦符示十二月间阴阳消息哲学文化内涵的具体展开和呈现。作为天下最高的管理者,天子要顺应天道运行,从事与天地沟通、顺天道行人政的祭祀和政治活动:一是迎春以礼天,二是躬耕以敬地,三是颁布与该月天时地气相应契合的孟春之政令。 孟喜六十四卦卦气学说,正是以一套独特的易学卦爻符号形式(四正卦、十二月卦、七十二候卦、六日起分说)符示涵摄着上述丰富、深刻而又意义重大的哲学文化内涵。诚如王师新春教授所指出,“孟氏卦气说所开示的,……为的就是更好地在本天道以立人道、法天道以开人文的社会人生理念下,追契天道的具体感性展现与实现过程,实现与大宇宙的同步脉动,令上至最高当政者能够契应天道以确立并推行其平治国家天下的理想人文政道与治道,下至众庶百姓能够顺应天时以适切安排农事,社会各阶层人士能够因应时节、天道之推移而适切处世立身,展开自己生活、生命的历程,追求到既与大宇宙一体无隔而又富含人文底蕴的真实人生之意义。” 正是在孟喜卦气说的彰显和影响下,卦气学说逐渐发展壮大为汉代易学洪流,构成后世官方历法的重要部分,影响深远巨大。按照薄树人先生的统计,在从汉武帝《太初历》起到元代的各个皇朝颁布的历法中,大多数的历法都将卦气学说引入官方历法设计。在中国历史上,观测天文、制定历法从来都不是纯粹科学认知的学术研究活动,而是始终与最高政治权力的核心政治活动乃至整个社会人文价值秩序的建构密切相关。换言之,天文历法固然以彰显天体星象、阴阳四时的天道运行为主要内容,但其全部活动旨归仍然落实在人的现实生存和人文秩序:效法自然的天道、建设文化的人道。从发生学上来看,最早的天象观测与原始图腾崇拜和祭祀活动一体不分,如此,后世的天文观测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成了上天意旨的聆听者、禀受者,而制订的历法实质上就是“口衔天宪”、代天言说。历代最高当政者都十分重视天文历法活动,设立从事天文观测、历法研究的专门性机构和人员,制定历法后由皇帝钦定颁布施行,通过皇权钦定的形式赋予历法以法律性质,借此独占皇权与上天沟通、代天言说的话语权,从而保证皇权的神圣性、合法性和垄断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孟喜卦气说被广泛应用于官方历法制订,成为依据论证皇权合法性、建设正统文化意识形态的重要理论依据。 本文作者:刘春雷。摘自《人天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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